信息环境下我国公共借阅权制度建立与实现研究*

2013-08-15 00:54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3年5期
关键词:图书馆制度

钟 燕

(湖北科技学院 图书馆,湖北 咸宁 437100)

所谓公共借阅权(Public lending right 简称PLR),是创作者因其版权作品和版权制品被图书馆免费借阅而获得报酬的权利,也可指作者享有从图书馆出借的自己的图书、版权作品和版权制品中,按出借总次数而获取版税的权利。它由图书馆统计出每本图书、版权作品和版权制品的出借次数,根据一套计算公式,由一个中介机构将钱分配给作者,公共借阅费由国家专项拨款支付[1,2]。

1946 年,丹麦在全世界范围内首先公开实施公共借阅权制度,1982 年英国开始实行公共借阅权制度,但是明确规定不适用于大学、学校和其他的图书馆,只限定在公共图书馆,瑞典、冰岛等七个国家也逐步确立了公共借阅权制度。公共借阅权制度和著作权紧密相关,主要是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保护和利益再分配[3]。我国在信息化环境下,在建立数字化校园以及数字图书馆的过程中,也在逐步探索这一制度,也对公共借阅权做出界定,试图建立一个开放、共享的数字化信息环境,进一步推动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4]。基于此,我们需要迫切解决的主要任务就是探索研究适用于我国国情的公共借阅权制度并付诸实施。本文试图建立一种应用于信息环境下的、满足知识版权保护的、能够繁荣图书事业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借阅权制度,研究在信息环境下我国公共借阅权制度的建立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这为数字图书馆的知识产权问题提供一个新的参考方向,能够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一、我国公共借阅权制度建立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随着经济的发展,图书馆事业也得到了飞速发展,但是在目前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公众借阅数量急剧增加,参考文献以及载体类型呈现多样化的趋势等等[5,6],可见现代社会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是公共借阅权产生最直接的原因,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版权人的经济利益。因此公共借阅权成为人们日益关心的问题。我们结合丹麦、挪威、瑞典、芬兰、冰岛、荷兰、德国、新西兰、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以色列等12 个国家实施公共借阅权的一些现状,分析和研究在信息化环境下,我国要建立公共借阅权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并探讨解决方案,保证公共借阅权制度在我国的实现。

(一)我国公共借阅权制度建立存在的问题

1.文化传统观念根深蒂固

图书馆是信息交流的载体,图书馆事业是一种公益性文化事业。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图书馆依然不对图书借阅进行收费,在国人心目中,图书馆的借阅对于读者来说就应该是免费的服务项目。同时,许多图书馆工作人员也一样,认为免费借阅是一种光荣的服务,觉得为广大读者提供了揽阅知识的良好平台。根据公共借阅权的基本定义,实际上就是对这一免费借阅实行收费制度。这就使得公共借阅权制度在我国国人心目中难以接受,实施和推行这一制度就存在一定的问题。

2.作者版权意识淡薄,作者版权利益团体干预机制匮乏

在我国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权利,规定因创作、传播和使用作品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作者有权控制和处理自己的作品,有权分享因作品被使用而产生的经济利益。在我国,各种盗版的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等很多,说明版权意识在人们心目中比较淡薄,国家虽然采取措施打击非法出版、盗版,但是著作权法的具体条文在公众来说基本是陌生的。并且,在我国,作者版权利益集团比如中国音乐权著作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作家协会,画家协会等等对版权的干预机制匮乏,没有有效参与到保护版权的行动当中。

3.版权管理机构发展不完善

目前,我国版权管理机构主要从司法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几个方面设立机构,其中司法管理通过各级法院审理部分侵犯著作权案件来实施著作权法,达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行政管理主要是通过国家版权局和地方版权行政管理机构来实施;社会管理主要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等机构来实施监督和管理。版权管理机构虽然有一定的数量,也对版权问题也实施了一系列有效的管理,著作权法也对其进行了法律保护,但是都还不健全和完善。

4.经济发展水平导致政府专项资金资助缺乏

虽然目前我国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但是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教育问题以及一些涉及民生的问题急需资金支持,自然而然国家对公共借阅方面投入相对匮乏。图书馆要想推行公共借阅权制度,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作为支持。所以,图书馆支付公共借阅权费用也受到极大的影响。

当然影响我国公共借阅权制度建立的因素还包括一些机制上的问题、管理上的问题等等,需要我们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有效途径,推进公共借阅权制度在我国的实行。

(二)我国公共借阅权制度建立的解决方案

要继续努力推进公共借阅权制度在我国的顺利实施与建立,需要对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解决,需要按照一定的原则来进行实行。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和研究:

1.大力加强宣传和引导,努力提高作者的版权意识

当前我国作者的版权意识淡薄,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宣传和引导,努力提高作者的版权意识。需要宣传版权法的基本思想,法律条文,宣传版权的基本知识,文化、科学、教育及新闻出版部门应该承担起这一重担,为广大作者和读者服务,切实提高我国公民,特别是作者的版权意识,各级司法部门、行政部门以及社会管理部门要正确的引导和支持,努力提高全民的版权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人们从思想上接受公共借阅权制度,为公共借阅权制度的顺利建立提供一定的基础。

2.继续完善版权管理机构的职能

从国外公共借阅权制度的发展过程来看,各种司法机构、行政机构以及社会机构的职能完善对公共借阅权制度的推行起主要力量。所以我们要努力的完善版权管理机构的职能,使其能更好的为广大作者和读者服务,除了国家版权局以及地方一些版权部门以外,要对各种民间版权组织比如作家协会、翻译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以及相关的著作权管理部门等等,努力改善其职能,切实为作者版权服务提供支持,这样就为公共借阅权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后续力量。

3.建立政府专项资金资助制度

公共借阅权制度的建立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支持,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也需要资金作为支持,要保证公共借阅权制度的顺利推行,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作为后盾。单靠每年政府在图书馆方面的微薄投入是不能弥补公共借阅权制度建立需要的资金缺口的,需要政府部门建立专项资金,来支持此项工作的开展。

4.开展关于公共借阅权制度补偿金的计算和分配相关的培训工作

公共借阅权制度补偿金的计算和分配工作是一项十分繁杂的工作,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计算公式,这就需要图书馆开展相关业务的积累和培训,要解决好相关的计算标准和相关关键技术。我们还可以结合国际版权界对公共借阅权制度的补偿金的计算和分配方案,在实施我国公共借阅权制度时进行参考。

二、结语

纵观国内外公共借阅权制度的发展和研究,可见在我国,在信息化环境下,要努力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努力提高我国公民的版权意识,努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努力改善管理体制,努力维护版权人合法权益,调动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努力完善作者版权利益集团的功能,加快实行公共借阅权制度的步伐,解决建立公共借阅权制度的障碍和难题,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借阅权制度。本文分析了目前我国建立公共借阅权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这些基本问题的解决方案和一些基本思路,为进一步推进我国公共借阅权制度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对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也具有指导意义。

[1]许波,马海群.从公共借阅权制度到数字版权补偿金制度的理性思考[J].情报资料工作,2006,(4) .

[2]刘海霞,江向东.西方公共借阅权概述[J].图书与情报,2005,(6) .

[3]郭景仪.由国外图书公共借阅权引起的思考[J].江苏图书馆学报,1996,(6) .

[4]李洪武.关于公共借阅权之成本收益分析[J].电子知识产权,2001,(1) .

[5]邱炯友.公共出借权之演进与发展[J].台北市图书馆馆刊,2003,(9) .

[6]温斯顿·泰.美国国会书馆:21 世纪数字化发展机遇.北京“数字图书馆:新世纪信息技术的机遇与挑战”国际研讨会发言,200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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