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慧慧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文法系,河南郑州 451191)
在人类的审美历史中,“丑”一直占据着一定的地位,从古希腊的雕塑《拉奥孔》到现代的各种艺术形式。“丑”一直是艺术家们表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在网络上也开始流行起了“审丑”文化,出现了各种和丑有关的艺术与非艺术的形式。在众声喧哗的全民娱乐时代,“丑”似乎比美更能吸引人的眼球,更能博得大众的欢心,这种看似扭曲的审美心态却折射出了高速异化的社会中人类内心的焦虑和压抑,体现着深层的审美心理。尼尔·波兹曼针对后现代工业社会的娱乐文化现象早就指出,“我们将毁于我们热爱的东西”,“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1](P205)。
应该说,“丑”的因素很早就已经进入了人类的审美活动。在原始时代,神话中人头马面的怪物、埃及的狮身人面像都可以看作是原始艺术中的“丑”。在古典艺术作品中,为了使美显得更美,艺术作品往往在美的人物关系中,安排一个丑的、懦弱的、邪恶的人物或事物,以便显示美的完美,比如《奥塞罗》中的伊阿古、《西游记》中的猪八戒等。而真正赋予“丑”以独立审美地位的是法国诗人波德莱尔。其出版于1857年的《恶之花》,主题就是恶以及围绕着恶所展开的善恶关系,忧郁、痛苦、病态和欲望都是作品展现的主要内容。此后,“丑”便真正登上了审美的舞台,各种表现丑的艺术作品层出不穷。挪威表现主义画家爱德华·蒙克的作品中就充满了悲伤、压抑、死亡、魔鬼的“丑”的主题。他的代表作品《呐喊》描绘了一个近似骷髅的人站在一条不知通向何处的公路上惊恐地尖叫,以抽象的方式展现“丑”。正如蒙克自己所说:“病魔、疯狂和死亡是围绕我摇篮的天使并且他们伴随我一生。”[2]而法国雕塑大师罗丹也以表现人性丑和恶的作品著称,他的《巴尔扎克》、《行走中的人》、《欧米埃尔》堪称化“丑”为美的典范。
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全球已经进入了互联网时代,在新的语境下,这种“审丑”之风以狂风暴雨之势席卷了整个网络。在网络世界,不仅仅有“审丑”的艺术,也有“审丑”的事件,最终形成一种“审丑的文化”。2006年,网民胡戈自制的恶搞视频《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引发了无数网民的追捧。接着,对世界名画的PS技术,宣告了娱乐恶搞时代的到来。除了“审丑”的拼接艺术,网络中的“丑人丑事”也为大众掀起了“审丑”的狂潮。木子美、芙蓉姐姐、凤姐、犀利哥、兽兽等这些网络“呕像”,也都借着这股“审丑”之风而一夜爆红,占领了包括网络、报刊和电视在内的全部媒体,名利双收。2011年,炫富女郭美美由于连续在微博中炫富并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而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尽管郭美美把自己和中国红十字会都卷入舆论的漩涡中,受到网民的强烈指责,但这并不妨碍郭美美的迅速走红。因此,当郭美美在稍作沉寂再度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时,已经是一个被诸多媒体独家专访、娱乐消费品代言人的“媒体红人”。2012年11月,来自越南的HKT组合的照片出现在新浪微博上。照片中三人穿着打扮都十分雷人,其搞笑的发型被网民戏称为“洗剪吹”组合。该条微博评论加转发很快就超过十万人次,甚至该团体自己都觉得红得莫名其妙。
种种“审丑”事件把我们卷入了“审丑”文化的大潮中,人们不禁要问,这个时代的人们到底怎么了?我们追求的到底是真善美还是假恶丑?传统艺术中的化丑为美为何到了网络时代就扭曲变形了?要解释这些疑问就要对网络“审丑”现象进行美学反思。
网络“审丑”之风的盛行首先依赖于互联网这个新媒体的出现。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突破5亿,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3.56亿[3]。网络的普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其快速传播的特点加快了人们信息接收的步伐,世界上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生的事都有可能在瞬间传遍全球。而网络媒体所特有的交互性使得受众不再是单纯的信息接收者,而是具有双向作用的主体参与者。新媒体的出现不仅扩大了人们接受信息的范围,也把受众卷入信息的制造当中。于是,美的、丑的、真的、假的、善的、恶的……鱼龙混杂的各种信息都可以展现在网络这个平台中,任何人既是“丑”的制造者,也是“丑”的欣赏者。而网络恰好为种种“丑人丑事”提供了展现的平台,通过网页、BBS、微博、微信、QQ等形式,网络带来的是病毒式的传播速度。于是,芙蓉姐姐红了,凤姐红了,小月月红了,郭美美红了,各种丑的艺术和丑的非艺术在网络提供的这个虚拟的平台当中尽情狂欢。
亚里士多德曾说:“事物本身看上去尽管引起痛感,但惟妙惟肖的图像看上去却能引起我们的快感,例如尸首或最可鄙的动物形象。”[4](P47)“丑”的特征使人产生审美的反感,即厌恶、排斥的心理感受,但此时主体是以自由人的身份看待世界,对丑恶世界的揭露和抨击是以审美欣赏的方式进行的,因而从中获得了一种自我肯定,产生了审美的愉悦。正如当人们以审美和道德的标准去抨击、批判甚至嘲笑芙蓉姐姐、凤姐、小月月的不知羞耻、恶心夸张的言行举止时,内心所升起的是对自我的无限肯定。这种“我比对方强”的心态使得人们在面对网络“丑人丑事”时,产生一种无限的优越感和自豪感。“网络审丑的背后,与其说是满足了人们好奇的目光,不如说恰好迎合了某些人心中隐秘的欲求。”[5]
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把人的心理结构分为三个层次: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代表原始的自由欲望,通常处于无意识的状态,时时要满足自己的感性欲望,不顾一切要冲破一切束缚,达到自我快乐的目的。“超我”遵循理性法则,时时要遵守一切社会规范和禁忌,是被压抑的结果。而“自我”是“本我”通过知觉——意识的媒介己被外部世界的直接影响所改变的那一部分。”[6](P126)当人类的发展进入后工业化时代之后,生存步伐无限地加快,竞争也日趋激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却日趋淡薄,人们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高度异化的社会使人类的内心充满了紧张、焦虑、惶恐和压抑。白天,人们不得不戴上面具,接受理性法则的束缚,体现着“超我”的精神法则。夜晚,当卸去“超我”的面具,存在于潜意识领域的“本我”则时时想冲破理性的束缚。这种内心的矛盾挣扎使人们的审美心理结构也发生了变化,相比于和谐优雅的理性之美,畸形变态的人事之丑更能使人们被理性法则所压抑的单纯的感性愉悦得以宣泄,可以让生存于复杂社会规则中的人们释放出痛苦,从而表现现代人内心难以言状的生存焦虑,揭示高度异化的真实处境。
在消费时代下,一切都是商品,而一切文化都和商品紧密相连,文化、艺术与商品经济在交融中共存。事实上,网络“审丑”文化的风潮背后潜藏着的仍然是商业链条和利益驱动。各个网络媒体所追求的终极目标都最终指向点击率。它反映了网页上某一内容的受关注程度,也通常是商家投放广告的重要指标。因此,各种网络“审丑”事件都有一个“推手——媒体——商家”利益链的构建和运作,表面上的“个性张扬”和“自我反叛”,实际上是精心的商业策划和操作。网络推手介入了网络“呕像”的制造过程,各种流程化的运作,使得网络红人被批量化生产和机械化复制,以此来获取关注。如同电视媒体真人秀;一些相亲节目专门找一些有“话题”的人提高观众的关注度从而获得满意的收视率;选秀比赛也注意挖掘参赛者背后的故事来吸引观众的眼球;某一大片上映前也要通过自编自导绯闻来炒作;甚至出现了职业“狗仔队”,他们费尽心思跟拍明星,获取明星的阴暗面并以高价出售给网络媒体,而网络媒体又通过这些不为人知的秘密爆料来获取超高的点击率,满足受众猎奇、求异的心理,这一切都是商业利益的驱动,被经济学家形象地称之为“眼球经济”。这种“眼球经济”真正体现了网络“审丑”文化的商业内涵。
总之,审丑并没有错,但不能使网络审丑陷入低俗化,沦为商业利益链条中的手段和工具。同时,网络审丑文化风行的背后也显示出人们审美价值的失落和主流价值观的缺失。要改变这种畸形的审美心态,必须使主流媒体摆正自己的位置,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为公众提供一种积极、健康的审美范式,引导网民形成正确的审美价值观。政府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监管力度,从制度上规范网络文化,使传统审美范畴中的“审丑”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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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M].章艳,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2]李苇.在现实地狱中孤独绝望地呼喊——爱德华·蒙克的画[EB/OL].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6758a80100j1rt.html,2013 - 05 - 27
[3]无为新闻.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数量已经突破5亿[EB/OL].http://www.wuwei.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0288&from=portal.2013 - 05-27
[4]亚里斯多德.诗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5]高艳庆.网络世界的审丑现象初探[J].新闻世界,2011,(4).
[6][奥]弗洛伊德.自我与本我[A].弗洛伊德文集(第6卷)[C].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