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迟子建中短篇小说中的“黑土地” 意象

2013-08-15 00:50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迟子建黑土黑土地

谭 霜

(西南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0715)

野人怀土,小草恋山。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方魂牵梦绕的土地。路遥有 “黄土地”;哈代有 “爱敦荒原”;肖洛霍夫有 “顿河世界”。当然,迟子建也有她所钟情的 “黑土地”。迟子建出生于地处北纬53度左右的漠河北极村,那里气候异常寒冷,却拥有全国最珍贵的黑土,这种黑土非常适合植物的生长。迟子建的童年大多在这里度过,她对那片土地上的一切都怀着炽热的情感,这种情感贯穿着她文学创作的始终。“中国作家大多是 ‘地之子’;那么,迟子建的 ‘故乡故事’则更多地点着异地之情”[1],一种极地上的黑土风情,这种风情不同于萧红笔下的悲凉,也不同于端木蕻良笔下的苦难。细读迟子建的中短篇小说,发现其中潜藏着对 “黑土地” 这一意象有一种浓郁又深厚的情结。迟子建热爱那片北国风光,喜爱那片黑土大地,在其创作中倾注大量心血加以渲染。“那辽阔苍莽的且也因它是中国三大平原之一而傲称于天下的东北大平原,那在世界上也属罕见的黑油油的土地,无私地养育了一代代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们,生成和缔造了黑土地的文化与文明。”[2]

“意象” 是中国古典文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意象是古代文学理论和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诗人的内在情思与生活的外在物象的统一,是诗人通过想象及拟人、状物、象征、夸张、比喻等体现方式的作用,将意与象融合所创造出来的单一的或片断的、可感可触的形象,是客观物象和主观情志相统一的产物”[3]。这里欲以 “黑土地” 这个意象为突破口,从乡村人和都市人对 “黑土地” 的依恋加以展开,旨在解读此意象所蕴含的丰富意义。

一、乡村人对于黑土地的强烈依恋

华夏民族是一个古老的农耕民族,农民终生依靠土地而生存,活跃在辽阔的东北大地下的乡下人也不例外。黑土滋润着东北人民,养育着东北儿女。东北农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他们热爱土地,犹如珍惜自己的生命一般。在他们眼里,土地是他们维持生命的物质基础。他们与土地接触一辈子,久而久之,他们的生活、精神甚至心灵里都跟随土地而行动,浸透着黑土旺盛的生命力。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下,熔铸锻造了东北农民极其顽强的生命意志和生命力量。

(一)生活之源

“乡村社会的自然性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它对土地的依赖。土地是乡村生活的命脉,在土地之上有着乡村生活中所需要的一切。”[4]迟子建的中短篇小说里,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大半辈子与土为伴的乡下人。庄稼对于当地农民的意义十分重大,有关生死存亡。东北的黑土闻名华夏,其中黑龙江和吉林两省的黑土带是中国最肥沃的土地,因黑土层厚度为三十至一百厘米,人们总用 “一两土二两油” 来形容它的肥沃与珍贵。在迟子建的作品里常会发现,这片黑土孕育的物产十分丰富。比如香甜的香瓜、碧青青的豌豆、水灵灵的萝卜、“宛若荷花骨朵一般的蒜”、金红的胡萝卜、圆鼓鼓的白土豆……迟子建常在小说中插入这样细致入微的描写,字里行间洋溢着当地农民的骄傲,同样也能透出迟子建内心的喜悦之感。所以,从侧面可以看出这些庄稼在农民心中的地位不低。他们把庄稼当作谋生的主要事业,在他们的眼里,庄稼是他们生存的希望。庄稼收获了,想要的就会有的,所谓“人畜共享”。亲近土地,珍惜土地,是他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哲学与生存法则。这在其多部中短篇小说里有所体现。

在小说 《亲亲土豆》 里,礼镇每家都会种植土豆,而秦山家是镇上种土豆的大户,他们共种植了“3亩”,相当于2000平方米的种植面积之大,实属罕见。“他们在秋末时就进城卖土豆,卖出去的自然成了钱存起来,余下的除了再做种子外,就由人畜共同享用了。” 想来,这土豆俨然成为秦山家的“支柱产业”,也是秦山一家所有的经济来源。在日常生活里,土豆在秦山家更是不可或缺的。有时,秦山甚至打趣妻子李爱杰 “等我哪天死了,你用卖土豆的钱招一个漂亮小伙入赘”。这点点滴滴的生活细节说明,从肥沃的黑土地里长出来的土豆,在整个秦家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它牵涉着当地农民的日常生活行动。

在小说 《踏着月光的行板》 里,主人公王锐 “父亲教育他的话永远都是:认得字再多,也不能当粮食吃”。足以说明,土地在农民心目中的地位是十分崇高的,解决温饱问题之后,才有资本谈论其它更高层次的生活目标。种地才能维持生计,才能生存,才能繁衍生命,才有余力追求更高的生活。这是终生依靠土地的乡下人一贯的生活哲学。

在迟子建的中短篇小说里,土地作为农民的生存之本得到了有力的呈现。从古至今,东北大平原这片广袤的黑土地,赐予了当地农民丰富的物产,同时也熏陶了农民淳朴的生活状态,并使之形成了以土为本的生活哲学。外来者也许会惊讶,一家人居然能把土豆当饭后点心来吃。但这种生活常态的确是在这片土地之上所孕育的,他们与土地有着一种 “生命之源”式的关联,犹如鱼和水那样不可分离。当地农民靠其得以生存,繁衍生命。所以,十分重视农作物这种心态在当地农民心中似乎是与生俱来,无可厚非的。

(二)精神之托

“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5]事实上,即使没有在乡下居住,他们的内心仍然放不下土地。在迟子建一些为数不多的作品里,北方农民对黑土地有一种精神寄托。“中国的乡村人完完全全是一种土地人生”[6]。迟子建笔下的一些农民,不管气候土壤如何,总会在庄稼地上撒下一些种子,看看会不会发芽。这是一种生活常态,也是一种精神寄托。这种情感将土地作为物质基础骤然升华到一种精神的高度,成为当地农人内心的牵挂与寄托。他们“对土地的爱并不是泛泛的,像知识分子所常有的那种‘土地泛爱;而是一种亲情式的专注情感——爱生他养他的那一块乡土,哪怕这块乡土是穷山恶水、荒凉之地,对他来说也同样是 ‘故土热土’”[7]。所以,“在他们的观念里,只要是泥土,就该种植物,否则就是浪费它”[8]。这种精神继承了华夏五千多年的农业文明的传统,这是嵌入中国乡村人骨髓里的东西,一般情况下不会因外界因素而改变。迟子建笔下的一些东北农民至今保留着这种精神,矢志不渝地向土里寻找希望。

在小说 《踏着月光的行板》 里,下三营子的土地由于土地沙化越来越严重,以致于播种的庄稼有时颗粒不收。“但农民还是满怀希望地连年把种子撒下去。有的农户哪怕是借债,也要在春季时去播种。” 小说主人公王锐和林秀珊夫妇由于庄稼收成不好而进城务工。人虽没在乡下,但每年都得省钱去 “买种子和化肥”。如此执着于在土地里寻找希望,寄托期待,实在令人感动。费孝通先生把这种对土地既淳朴又狭隘的亲缘之情,称为 “很忠实地守着这直接向土地里讨生活的传统”[9]。

这种对土地的极端青睐之情,缘于几千年以来的农业文化传统。这种传统有着厚重的历史感与年代感。这种传统彰显着农民对黑土地的一种极其朴素的执着与坚持,这是迟子建小说所特有的。这异于路遥笔下的那 “充满宏大又激昂的苦难意义” 的黄土地情结,也有别于李锐冷峻又内敛的厚土小说,更异于沈从文笔下充满诗情画意的“湘西世界”。迟子建笔下的这些乡村人对于土地的依恋,并非只是简单地依附土地,靠着土地生活。所以,土地不仅仅是乡下人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更是乡下人的精神依托与希望。

(三)生命之根

端木蕻良曾在 《我的创作态度》 一书提到,那片辽阔苍莽的东北土地给了他一种“沉郁” 、“热度” 和“力量”,使他在 “性格的本质上有一种繁华的热情”,“形成一种心灵的重压和性情的奔流”[10]。不仅现代文学史上的东北作家执意表现东北人在面对自然和社会环境时透射出的顽强不屈的生命意识和生命力量,当代作家迟子建同样对此予以诗意的观照和赞写。在她的笔下,辽阔而蛮荒的黑土大地及由此构成的生存环境,积蓄了极地农民极其顽强的生命意志和生命力量。因北极村地处黑龙江黑土地带,土壤肥力超强,能使多种多样的植物在天寒地冻的气候里绽放旺盛的生命。黑地土壤这种顽强坚韧的生命力直接影响着东北农民的生活、性格,彰显着他们的生命强力。

在小说 《世界上所有的夜晚》 里,蒋百嫂表面的浪荡与内心的坚韧,是对这片辽阔东北大地所散发的野性犷烈的生命气息最完美的诠释。蒋百嫂的丈夫因矿难而死,上级官员为了 “升官进爵” 而隐瞒真实的死亡人数,以巨额赔款与蒋百嫂私了此事。蒋百嫂将丈夫放在冰柜里,没有葬礼与墓地,自己一个人默默带着儿子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这种超极限的煎熬,每晚吞噬着蒋百嫂残缺不全的心。在这样的生存环境里,她不停地放任自己的性情,与镇上的许多男人厮混,在酒馆逢酒必醉并借机闹事,以此来释放内心难以消解的恨与悲。

在小说《逆行精灵》 中,鹅颈女人虽生长在农村,但有一颗浪漫的心,因现实与诗意的想象相差太远,内心压抑难以释放,也曾几度背叛她的丈夫。鹅颈女人与拖拉机手在无人的麦地里野合,体现出了这种因抗拒压抑而迸发出的生命张力,进而充斥着整片黑土大地。“她是第一次感觉到阳光会跳舞”,“她躺在茂盛的麦地里,感觉四周的麦杆像房屋的柱子一样使人依恋”。在迟子建的笔下,生命的强力通过充满诗意的表达方式呈现出来,构成天人相接的画面,彰显了人生价值的最高层。

在迟子建的中短篇小说中,有着这样顽强执着生命强力的还有很多,在此不再作细述。迟子建成功地将东北原野上蒸腾出的野性犷烈、将东北人身上代代相继、永存不绝、不屈服于任何生存环境的生命意志和力量,作了诗意深入的开掘和生动描绘。作品中的东北农民,不论是在渔汛成灾的“白银那”,还是在十几年没有渔汛的漠那小镇,倔强生存的人们身上流淌的依然是那种半渔猎半农耕者的蛮野热血,他们同样是、依然是、永远是昂扬的东北黑土大地上生命力和精神的化身与象征。

二、城里人对黑土地的皈依

中国人眷恋乡土的传统可以追溯到庄子、陶渊明,影响后世若干年。正是在这样一个传统文化的背景下造成的一种心理定势、行为准则和精神信仰。它不仅体现在今天中国乡村人身上,同时也潜伏在上一代中国的城市人身上。在迟子建的中短篇小说里,除了浓墨重彩的勾勒地地道道的东北乡村人对于黑土的深厚情感以外,她在一些为数不多的篇章中也有描绘城里人不断逃离都市的繁华,回归乡村的黑土世界,寻找“休憩之园”。这类人在都市与乡土之间不停地徘徊游离,从而在其行动和心灵两个方面皈依北国那一片黑土大地。

(一)放逐身体,回归大地

在迟子建的一部分中短篇小说里,出现了一种由城返乡的印象。在小说里,迟子建有时也写到都市人的困惑,“因为都市人整天生活在摩天楼里,双脚离开了大地之根,生命不由得处于一种悬浮状态,生命力也就萎靡不振,因而都市人无不神经过敏、歇斯底里。”[11]而“有漂流有山峦有草滩的地方” 自然是他们逃离当前境遇的最佳归处。

虽然,乡村人烟稀少,交通不便。但对于整日游离于现代都市生活的人来说,“回乡,为了寻找救赎之道,为了净化”[12]。使他们被都市灰尘所蒙蔽的心灵恢复明净,同时她可以减轻他们因远离大地而形成的无形焦虑。所以,在迟子建的一部分中短篇小说里,生活于东北城市里的人们不断回归乡下,以此慰藉自己干涸的灵魂。

小说 《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 里,主人公 “我”由于 “在城里住得久了,看厌了那永久被烟尘笼罩的灰蒙蒙的天”,于是 “就会有一种逃跑的欲望”。“我”为了完成一部长篇小说,而落脚在一个叫“漠那小镇”的地方。这里有大自然优美的声音,有沉甸甸的倭瓜,有体态臃肿的大白菜。虽然,“我” 只是在此呆了半年的时间,但深刻的记忆能与自己的故乡相提并论。而且“我” 回城之后很不适应,“到处是高楼大厦和林立的烟囱”,曾一度怀疑自己“生活在一个没有人间烟火的地方”,虽然思绪万千,却难以再进入创作的状态。由此观之,东北乡村生活使主人公 “心和文字都获得宁静”。身体的回归乡村,亲身接触大地,这的确有益于思绪的净化。

另外,在小说 《酒鬼的鱼鹰》 里,主人公刘年由乡入城,再由城返乡。这在迟子建小说里当属唯一。他在城市里遭遇 “讹手绢” 和 “讹苹果” 等人心险恶的事件后,觉得“大城市的人也不道德”,再加上儿子认为“大城市不适合老年人呆”,最后他还是回到自己的巷子里。刘年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乡下人,作为一个“外来者” 闯入大都市,遭遇了有关人性道德的困惑后,最后仍旧回到了最初的乡村世界。

每个人曾经的生活经历及环境对他潜移默化的影响都将成为他一生无法摆脱的精神上的牵连,就像学者赵圆所说:“在自觉的意识形态化和不自觉的知识、理论背景之外,有人类对自己‘农民的过去’,现代人对自己农民的父、祖辈,知识者对于民族历史所赖以延续、民族生命赖以维系的‘伟大的农民’那份感情。在这种怀念、眷恋中,农民总是与大地、与乡村广袤的土地一体的。”[13]所以,乡村无论何时依旧是人们生存的理想境地,人们对土地依然保持着无限眷恋之情,城市的繁华终将诱惑着自然宁静的乡村,但土地将永远供养着世世代代来来往往的人们。

(二)放逐心灵,皈依乡土

在迟子建中短篇小说里,还有少数人并不能彻底摆脱都市生活,身体也许仍旧穿梭于繁华都市,但在心灵上皈依大地。他们“居住于城市却拒绝认同的知识者,自以为如蓬飘萍寄,是羁旅中的 ‘乡下人’”[14]。大都市的喧嚣繁华固然诱惑人,但迟子建却 “感受到了喧闹对一个人真正的煎熬”,她把都市称作“温柔的陷阱”。所以,她的小说中的人物大多厌恶都市的烟尘与噪音,同时又无法摆脱城市的一切。所以,对于这一类人来说,在内心深处皈依大地是最好的选择。

小说 《原野上的羊群》 就是迟子建颇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故事中的女画家和她的丈夫虽然生活在城市里,但是每个星期日都会开车去农村兜风作短暂的停留。后来在小镇上抱养了一个孩子后,就很少下乡写生。当有着正宗乡村血统的孩子介入到都市血统的养父母生命中时,反而是乡村血统完全征服都市血统。连孩子的名字——芦苇,也是相当具有乡土气息。当然,其中都市血统本身也有乡村倾向。所以,孩子的到来加强了夫妻俩与乡土的联系,“但这是一份借来的丰饶,它间或同时是对土地的另一种掠夺;但毕竟,因了孩子,女画家与土地获得了一种新的连接”[15]。这种连接便是夫妻俩对于黑土世界的一种内心的契合,一种灵魂的皈依,尽管他们并未长期居住乡下或者接触土地。在那片碧绿的原野上,在那片白雪皑皑的原野上,充满着自由的空气,飘荡着无羁的灵魂。

另外,小说 《原始的风景》 完全可以看做迟子建本人的一次心灵的皈依,这是一个漂泊异乡的游子对故土的真实观照。身处五光十色的大都市,只身一人用笔来叙说内心“所向往的那片土地”,记忆中的“森林、原野、河流、野花、松鼠、小鸟” 清晰可见,这些童年的记忆 “却因为久久的远离而变得愈发亲切、愈发清晰了”。所以,迟子建觉得她的文字只有在想起故土时才变得格外真实和有情。在童年的记忆与故乡的亲人再次重新登场之后,迟子建虽然身处异乡,但是灵魂却早已踏上归家之途,沉醉在东北那片神秘的乡土世界。迟子建这种自我剖析心灵的方式也可以理解为是对土地皈依的完美诠释,这是十分可取,也是值得信赖的。

在迟子建的笔下,身处大都市的人们为了逃脱现实有形或者无形的压力,他们放逐自我的身体与灵魂。同时,有意无意地显露了作者本人对于那片辽阔的东北平原的无限留恋与热爱。故事中的人物都崇尚乡土,尽管这种乡土的实体可能已不复存在,它只是一种形式,一种抽象物,但它仍旧牵动无数游子与崇尚者的心灵。

总之,迟子建作为从东北原野走出来的作家,对那片故乡黑土始终抱有深切的热爱之情,她将这种情感寄托在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诗意天地里。土地最初是客观的实物,经过千百年来的演变,最后变成了一个抽象的精神隐喻,它是心灵和精神的寄托,是人生最后的驻留之处。这里从 “黑土地” 这个意象出发,简略剖析了这一意象背后所蕴含的丰富意义。她笔下那片广袤的黑土原野上,无论乡村人还是都市人都对土地抱有一片赤诚之心。通过具体解读迟子建一些中短篇小说中的 “黑土地” 意象,并逐步剖析乡村人和都市人对这一意象的无限依恋之情。从而分析得出黑土地是乡村人得以生存的源泉,是他们精神的寄托,是他们顽强生命强力的根源。同样,都市人也以放逐身体与灵魂来表达自己对于黑土的无限眷恋。

[1][15]戴 锦 华.迟 子 建:极 地 之 女[J].山 花,1988(1):73-78.

[2][10]逄增玉.黑土文化与东北作家群[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5:73、31.

[3]张利群.文艺学教程[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222.

[4]胡亭亭,杨庆茹.论迟子建小说的乡土叙事[J].名作欣赏,2011(12):28.

[5][9]费孝通.乡土中国[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11.

[6][7][8]徐剑艺.中国人的乡土情结[M].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1991:30-32.

[11]谭桂林.长篇小说与文化母题[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10.

[12][13][14]赵 园.地之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18、21、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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