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 愚
新闻综述:
近日,工信部部长苗圩在参加第二届“岭南论坛”时透露,运营商对微信收费有一定合理性,微信有收费的可能。此番表态让坊间关于微信收费的争论进一步升级。有媒体将工信部的表态理解为工信部介入微信收费,微信收费或成定局。中国移动总裁李跃此前曾表示,传统电信运营商的业务正在受到猛烈冲击,尤其是OTT(包括微信)带来的挤压非常明显,使得运营商原来的短信、语音甚至包括国际电话业务都受到了很大挑战。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日前在参加一档电视访谈节目时含蓄地表示,互联网发展不会有绝对的免费,就算提供了不交费的服务,也一定有其他方面的收费来源,今天的免费是为了明天的收费。当记者向工信部求证时,对方却对此事不置可否。对之前工信部组织运营商与腾讯谈判的传闻,也不做任何表态。在记者的多次追问下,一位负责人才表示,正在考虑组织有关部门和运营商一起就此事对媒体进行解答,但尚未获得批准。
评论员观点:
工信部部长关于微信收费的意图披露,电信营运商及有关专家所谓“没有免费午餐”、“现在的免费是为了将来收费”、微信以10%的流量耗费60%的信令资源等造势也大张旗鼓地进行,央视还力图证明他国也有类似收费暗示“接轨”的合理性,并安慰微信使用者称“微信收费实际为企业间利益的重新分配,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不会加重消费者负担。”诸如此种,似乎预示着这种新设收费不可避免。但是政府在为其“长子”撑腰向互联网企业或使用者收费之时,还得正视最基本的事实和经济学常识,不能受一些利益共同体绑架而行为偏颇。
微信收费最明显不合事实的理由就是运营商标榜现在的微信服务“免费”一说。事实上,微信服务商腾讯公司已向运营商支付了设备和宽带租用费,终端用户更是时时刻刻在为运营商贡献收费的流量。何来“免费午餐”?微信服务商和终端用户本就给运营商贡献了巨额收益,现行收费当然属于重复收费。好比租房交了房租,难道租户请人来做客还得给房东交会客费?以信令资源作为收费理由也难自圆其说,因为信令是流量服务的必备条件,没有理由拆开另外收费。
与国际接轨一说也难以服众。事实上,世界上多少类似服务都是免费的,中国电信运营商究竟该接什么样的轨?作为垄断性的国有企业还是遵技术创新规律、“随大流”为好。更何况国内运营商收费之高本就饱受诟病,中移动对内地和香港的收费就前重后轻,对微信收费纯属没有问题创造问题,雁过拔毛之嫌。
央视称微信收费只是对腾讯收费而对终端用户不收费,不管此说是否属实,向提供网络平台的运营商下游企业收费,与“税收分担”的经济学常识并无二致。即使仅向下游企业收费,其负担最终相当程度转嫁给了终端消费者,这种负担是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供给还是不堪承受上游收费而向终端用户收费,并无实质区别。
微信服务是一种技术创新。技术进步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意味着这一服务劳动耗费降低,这种成本下降带来的福利在竞争性市场会惠及消费者。但是在垄断者支配的市场,则会以“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优势通过垄断高价将创新带来的收益据为己有。微信收费就属此类。垄断者有暴利支撑,往往不欢迎创新甚至扼杀创新,对创新者收费实际上是加大创新成本,打击创新。微信收费不能简单地看成利益分配问题,还要从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动力角度检讨对国家竞争力的不利影响。
经济学告诉我们,互联网平台业务本属自然垄断行业,其具有规模效益递增的特点。在规模经济的范围内,用户越多,流量越大,运营商实际收入越高、效益越好。运营商只算其短信、传统电话业务受到冲击的账,而不提流量增加带的收入,想利用渠道服务增加暴利,实属杀鸡取卵之举。如果微信收费导致微信用户锐减,那么,通信运营商的流量将会大幅度减少,效益必将下降,OTT 公司增值业务将受到影响。这种制造“双输”局面的行为,不应受到鼓励。
对自然垄断行业的合理规制要求抑制垄断暴利,国外电信运营商已进入微利时代,这说明其规制是有效的。而中国,无论是通讯费还是网络费过于昂贵却得不到有效限制,2012年中移动营业收入5604 亿元,净利润1293 亿元,净利率高达20%以上;中国电信营业收入2831 亿元,净利润149 亿元;中国联通营业收入2489 亿元,净利润71亿元。这种情况之下,在公共政策上对电信企业的利益倾斜就走向了对垄断暴利规制的反面。
通信运营商不应眼红创新者获得的收入,而应该反省自身为何没有创造出饱受消费者信任的类似服务,也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作为政府部门更应破除垄断,鼓励创新,让竞争和创新带来的福利惠及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