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监督检查部门在对全区中小学财政财务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区中小学财务管理存在着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较差、不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固定资产未记账、基建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白条支付工程款等诸多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监督检查部门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的对策和意见,受到区教育局的高度重视。
5月初,区教育局采纳财政监督检查建议,出台下发了《淮安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并成立了区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对全区中小学财务进行统一核算。该《办法》规定,由局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管理各中小学的财务收支活动,各学校明确一名报账员适时到教育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同时针对学校基建中存在的问题,《办法》要求,各项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和预决算制,工程结束后,必须报经区政府投资中心决算审计后方可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