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竹,李 璠,李 鹏
(1.中共长春市委党校 政治学教研部,吉林 长春 130012;2.中共长春市委党校 公共管理教研室,吉林长春 130012)
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政府职能逐渐实现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社会对公共服务需求的急剧增加,使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不能满足社会的实际需求,志愿服务恰好可以弥补政府公共服务的不足,形成良性的补充,提高社会整体的公共服务水平。志愿服务与社区工作相结合,可以大大加强社区与居民的联系,强化社区基层组织的职能。而社区作为市民自治组织,本身就是群众的一个自我管理平台,强化社区在居民中的作用,增强社区的群众性,正是实现群众自我管理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吉林省志愿者服务社区行动已经在全省深入展开,并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特别是城市志愿者队伍已经成为我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和一道亮丽的风景,受到城市居民的广泛赞誉。吉林省志愿服务社区工作,增强了社会团体的工作力量,有效整合了现有社会资源,发掘民间潜在的力量,促进了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吉林省志愿者队伍庞大,来源广泛,经过亚冬会、东北亚博览会等大型活动,志愿服务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由文明办管理的吉林省志愿者协会和由团省委管理的吉林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对志愿服务进行了初步规范的管理。省人大颁布了《吉林省志愿服务条例》,对志愿服务的管理实现了法制化。这些工作都为志愿服务走进社区奠定了思想上、制度上、法制上的坚实基础。吉林省志愿服务网的建立,实现了志愿者组织与社区之间的信息网上对接,使志愿服务走进社区更加便利、高效。吉林省志愿服务工作的成果也受到了中央肯定,2012年8月21日,中央文明委在长春召开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座谈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淇视察了长春市湖东社区等地,对吉林省志愿者服务社区的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全国各省市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同志都来到长春,学习吉林省的工作经验。[1]
吉林省城市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动机和感受均呈现多元化。2012年一项针对志愿者服务社区的调查报告结果显示,志愿者群体中将“帮助他人,奉献社会”列为原因的比例为61.63%,而紧随其后的是“积累经验,锻炼自身各方面能力”、“结交朋友,扩大社交范围”两项,比例分别为59.07%和49.94%。[2]从这个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出志愿者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也注重自身发展,将自身发展融入到志愿服务中。对于志愿者群体而言,一方面,他们既要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另一方面,他们又想通过参与这种有意义的活动,满足自身社交、锻炼能力等方面的需求。但同时,也有6%的人选择了“身边人参加,自己不好意思不参加”,还有4.12%的人是因为“一时冲动”才加入志愿者队伍的。这部分因为“一时冲动”成为志愿者都是出于某些利益的驱使,如“做志愿者好像很有面子”。这些人的想法也具有相当大的代表性,这说明在志愿服务取得社会效应的同时,志愿服务作为一项崇高而无私的事业,它的理念、价值观和文化内涵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宣传。而对为什么不愿意持续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问题,原因则集中于“组织水平低,没有意义”、“志愿者权益得不到保障,存在一定风险”、“活动规模太小,形式老旧,没有新意和吸引力”这三点。这就要求基层组织要对照志愿者和受助对象的需求不断创新项目,增强社区的志愿服务对普通人的吸引力。针对个案的访谈了解,很多志愿者会结合职业特点来选择志愿服务活动形式。如大学生志愿者更愿意从事与所学专业有关的支教助学类志愿服务;医护人员志愿者愿意为空巢老人提供免费体检;律师志愿者愿意为低保户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调查结果显示志愿服务进社区确实使得大多数志愿者心智更加成熟,收获较大。有志愿者这样说道:“进入社区的低保户、残疾人家庭之后,我们才真正看到了什么叫家徒四壁,什么叫艰难困苦,在帮助他人的同时,我们更感受到了作为志愿者的一份责任”。但是也有10.82%的志愿者称“没有收获或基本没有收获”。在问及原因时,他们称“除了做了一些体力活,其他什么都没学到”。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志愿服务项目的老旧、不切实际和走形式是十分影响志愿者服务的积极性的。
经过实地考察,吉林省很多社区的志愿者工作负责人就是社区团支部书记,而这些团书记都是兼职,其身份包括居委会主任、社区党委副书记、社区主任助理、大学生助理、选调生、社区内勤干事、医保服务员、综治站长、社区妇女专干、劳动保障协理员、聘用人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较少),每人兼任至少一项以上的团外职务。社区服务管理人员的不确定直接影响志愿服务与社区需要的对接。
据统计,吉林省现在社区志愿者每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平均数为14.06次,社区现有志愿者组织平均数为3.19个,组织现有志愿者平均数为71.32人,每年参与志愿活动平均数为104.49人。举例来看,就志愿者每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平均数来看,延边州为31.51次,长春市为20.67次,吉林市为15.09次,四平市为13.96次,白城市为8.44次,白山市为6.91次,松原市为5.89次,辽源市仅为2.8次。
经调研,发现目前社区志愿服务对象的需求层次较往年有所提升,除捐款捐物外,主要分为以下几方面(按需求多少顺序依次排列):环保清洁(楼道、小区、冬季清雪);义务巡逻(治安巡查、网吧协管员);养老助残(空巢老人、关爱残疾人);宣传类(防火宣传、食品讲座、走访入户);专业类(法律、心理咨询、维修服务、免费体检义诊、各类培训);扶贫结对;文艺表演;关爱儿童;社区建设(腌制咸菜、民事调解),还有部分社区提出宣传经费不足、人力不足,需要志愿者担任补充人力,配合社区宣传工作的角色。
目前,吉林省大多数志愿服务对象依然局限在社区空巢老人、贫困学生等群体,志愿服务创新度不够。这也是造成部分志愿服务活动对青年的吸引力有所减弱的原因之一。目前,在社区开展的大部分志愿服务活动专业和技术含量低,没有将志愿服务与志愿者的专业特长和个性特点相结合。通过中外对比可以发现,我国志愿者活动主要集中在扶贫济困、帮老助幼、帮残助弱、环境保护等方面,而发达国家的志愿服务活动已扩展到社会福利以外的其他领域,如社区开发、文化和艺术、移民难民安置、民权维护等等。[3]相比较而言,我们目前的志愿服务内容尚欠丰富,对专业性强、社区建设类的志愿服务项目关注不够,没有跟上社区及志愿者的需求。除此之外时间上经常在节日和纪念日扎堆,空间上常常舍近求远,都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是奖励、表彰的激励措施缺乏。作为肯定志愿服务的社会价值的重要手段,奖励、表彰对激发志愿者的热情,促进志愿服务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根据调查,目前吉林省只有641名志愿者曾经获得过某种形式的奖励,占总数的15.56%。而在没有获得奖励的被调查志愿者中有37位表示“我付出后没有回报,下次不想参加了”,而针对志愿者组织内部的激励机制存在哪些问题的调查显示,“评奖过程缺乏透明度”和“只有精神奖励,没有物质奖励”反映最强烈,分别占到30.08%和51.35%。志愿服务虽然是无偿的、自愿的,但作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一部分,志愿服务是人们自觉自愿参与社会实践、服务大众的一项高尚事业,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另一种实现,它的良性发展需要政府和公众在精神价值和物质鼓励双方面的认可,志愿服务激励机制仍有待完善。二是对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的考评缺乏机制化,目前基本上没有统一的考评体系。对志愿者服务效果的考评基本上都是由志愿服务组织自身进行的,项目设计者和服务接受方参与机制不畅。且考评结果缺乏统一的公认标准,也缺乏必要的奖惩措施。志愿服务的考评、激励机制是实现对志愿服务者有效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的基础保障。志愿服务进社区通过志愿服务组织和社区双方考评、激励机制的制度化,实现稳定的社会功能,缓解社会矛盾,增加群众幸福感。
现行的关于志愿服务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多是宏观指导,实质性操作措施不多,涉及的硬性指标要求很少,导致基层组织在争取党政支持方面,缺乏充分、有力的依据。另外,有些措施虽然提出了,但没能很好地协调同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相应的配套政策不明确,导致各级党政机关在支持志愿服务工作方面缺乏制度化,带有较大的随意性。此外,媒体在对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宣传上也体现出一定的政治化、商业化色彩,免费提供宣传资源的意识不强,致使很多有热情、愿奉献的志愿者和志愿团体被冷落。志愿服务精神是实现社会管理创新重要的文化环境载体,对弘扬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包容有深刻的意义。志愿服务进社区从帮扶弱势群体向助力社区建设的转变,就是社会管理创新在基层的实践。无论从精神文化还是从社会实践角度都需要主流社会的关注与扶持。
当前志愿服务所需物资经费没有固定来源,志愿服务组织因为资质问题,大多都没有在民政部门的正式注册,难以申请政府资助或社会捐助。从调查结果来看,吉林省的志愿服务组织基本上都没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活动所需经费主要依靠志愿者本身的捐助,捐助积累到一定规模后再考虑进行一次活动。这种现状没有体现出志愿服务的低投入、高回报的社会效应,削弱了志愿者的积极性,阻碍了志愿服务的规模化、普遍化、大众化的发展。在志愿服务进社区的工作中,经费物资来源的不确定性,直接影响社区活动的定期化和常态化。
新形势下的社区志愿服务应该拓宽志愿者的招募渠道,结合每个街道、社区特有的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的个人意向灵活调控招募标准,综合运用网络(主要是要宣传利用好吉林省志愿服务网)、微博、电台、小区公示栏、海报、基层党团组织直接通知等多种招募方式。同时,要认真筛选招募对象,要把社会需要与志愿者的需要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其个性特点、专业技能、时间安排合理为志愿者选择志愿服务项目,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构建志愿服务的专业化发展方向。设立街边常态志愿者工作站,可以参照广州的“西关小屋”和沈阳的“爱驿站”等,在闹市区设立类似于书报亭材质的、5平方米左右大小的有人值守志愿服务站,从事志愿者招募、问路查询、街头急救、治安值守、发放城市宣传材料和公益广告等便民服务,让志愿者随时走上街头,围绕着社会管理的各项领域,打响吉林志愿服务的品牌。
在志愿服务的整个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每个志愿者个体作用发挥的强弱。很多志愿者并未经过组织培训,而是完全凭自己想法进行志愿服务,进而,一些志愿者给社区受助对象“帮倒忙”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所以,对志愿者的培训应该提到基层团组织、党组织的工作日程上来,要将目的定位在为志愿者的自身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特别是引导青年去思索“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的真谛,从思想上推动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发展、健康发展、科学发展。同时,可以通过群发短信或订阅吉林青年手机报的形式,加大志愿服务的课程建设;通过建立“志愿者之家”QQ群的形式,为不同城市的志愿者提供交流、交友、交心的平台,增强培训过程的实效性。
一是要尊重志愿者的意愿,珍惜和维系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社区的有效原动力,同时创造机会,鼓励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不断面对新的挑战。完善后方管理数据平台,每个志愿组织和志愿者都要在数据库中有自己的信息,志愿服务结束后,由社区干部对其服务数量和质量进行登记评价。二是要结合服务成效,定期评选优秀志愿者。完善对志愿者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体系。在精神鼓励方面,可以设立制服勋章体系,参照世博会“小白菜”的经验,向大型活动或重点项目的志愿者发放制服或袖标等标志物,提高其归属感。在勋章方面,可以设立资历章、奖章和纪念章三种体系,资历章由提供累计志愿服务时长来获得,累计服务时间越多,级别越高。奖章用于奖励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因为突出贡献而受到表彰的人员。纪念章颁发给所有参加过某项重大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作为纪念。对于少数资历较深,贡献突出,事迹感人的志愿者,还可以用党委政府的名义颁发年度杰出志愿者、志愿服务标兵等荣誉称号。结合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成效,进行星级评定和年度表彰,评选出优秀志愿者,由省、市、区、街四级为其颁发证书,并以受助者或党组织、团组织的口吻寄一封感谢信给志愿者本人及其学校或单位。在物质鼓励方面,以鼓励性为主,保持志愿服务的无偿性质。如找零售企业、餐饮企业、电影院等企业单位赞助,允许志愿者用一定的服务时长换取该企业的电影票、代金券等,用以对志愿者的付出表示承认。还可以探索设立“吉林省志愿者服务社区道德银行”。这种储蓄制度是把提供志愿服务与优先享受志愿服务结合起来,为志愿者设立志愿服务的“银行账户”,志愿者将其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存入“吉林省志愿者服务社区道德银行”,在志愿者自身需要社会提供帮助的时候提取出来,其他志愿者可以根据他的“银行记录”,为其提供所需服务。一方面能让志愿者看到自己的服务成绩,鼓励他们多做贡献;另一方面,它代表着受助者和整个社会对志愿服务的一种认可,是对志愿者荣誉的加冕。
据统计,吉林省注册青年志愿者的人数已经达到23万,城市志愿者的来源复杂,心态各异,通过组织对组织、组织对个人、个人对个人这三种模式的交流互动,有助于在整个城市形成志愿者的专属工作氛围,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内部对社区活动组织形式、实践效果、理论心得的交流,相互借鉴社会效应良好的志愿服务模式,切实提高志愿者服务社区的工作效能,真实显现志愿服务对社区管理工作在帮扶、保洁、宣传、咨询、调节等方面的全覆盖。
一是建议由省文明办等主管部门牵头,设立“吉林省志愿服务基金”,基金启动部分由财政支付,运行过程中接受社会捐助,用以支付志愿者制服、奖章制作、志愿者培训、活动经费资助等。在支持志愿服务的同时,还可以通过资源倾斜,引导志愿服务组织更好地服务于党政中心工作。二是鼓励企业或个人“认养”志愿服务项目,由捐助者在志愿服务网上寻找自己感兴趣的项目,根据项目发布者制定的预算,按期支付该项目所需的费用。对于进行捐助的企业和个人,可以考虑以项目冠名、捐助折算服务时长、给予荣誉表彰等方式进行鼓励,提高其积极性。三是探索网上微捐模式,在“吉林志愿服务网”上开设微捐窗口,动员网友向自己感兴趣的项目进行小额捐款,汇聚更多爱心。
[1]刘淇.吉林长春调研志愿服务工作[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2-08/21/c123612465.htm.新华网,2012-08-21.
[2]吉林省青年志愿者服务社区情况调查报告[R].共青团吉林省委,2012.
[3]黄志坚,张丽霞.中外青年志愿服务比较[J].青年探索,2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