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庆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但凡研读过《尚书》之人,对其中的《禹贡》定会有或多或少的疑惑。《禹贡》是最早的一篇全面系统记载我国古代地理的专著,其虽仅有短短的1193言,但行文简约,又因其至简,且年代久远,对其成书年代、九州、五服等解义甚多,争论不止,存疑不绝,奈何?观近代以来,成果甚辉,然其诸多问题仍未有定论,晚辈才疏学浅,未曾实地考察,更不可妄下结论,贻笑大方。吾等认为于证据不足境地下,不妨先存疑罢,待更多有关出土文献整理后做定论当为不晚,牵强附会言之凿凿单方面妄下定论实不可取,现就上述问题对各家之言梳理一番,以求对其有个清晰之把握。
首先,我们必须清楚意识到切不可将《禹贡》之成书年代单独拎出来讲,何时成书与何人所作当为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人作为历史主体,任何作为个体的“人”都存在于一定的时空之中,抛开人去谈作品或者抛开作品去谈人都是不足取的。对于《禹贡》而言,我们如果确定了其作者,那么其成书年代自然可以追根溯源求出。而近来许多研究者们恰恰正是忽略了这一点,走了不少弯路。故而在谈《禹贡》成书年代之前很有必要说一下其作者问题。
对于这篇被日本内藤虎次郎在《禹贡制作时代考》中称为“雄篇大作”的作品,分歧意见不仅局限于其成书时间,其作者为谁之争论亦甚盛。《禹贡》的《书序》(汉代出现)记载道:“禹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其交代了“禹贡”之名的由来(姑且先这样说,至今学术界对“禹贡”之名由何而来尚存争议,在此取影响较广之说),但未明确指出《禹贡》这篇为禹所作,确定的是禹作为一名“施事者”做了别九州、治山川、定贡赋等,通篇下来并未提及作者为谁。汉末郑玄有注云:“禹知所当治水,又知用徒之数,则书于策以告帝”,即其认为九州之文为禹书以告帝。又孔颖达疏云:“禹分别九州之界,随其所至之山刊除其木,深大其川使得注海,水害既除,地复本性,任其土地所有定其贡赋之差,史录其事以为《禹贡》之篇。”其意即为禹别九州、治水患之后,制定贡赋,由史官加以记录而成《禹贡》篇,后注疏家多相承沿用此论。但宋代有人提出异说,傅寅之于《禹贡说断》中认为只有首尾数句是史官所加之辞,其它全文为史官所不能知而由禹自己具述治水本末上奏于帝舜之文。即《禹贡》全文由禹作于虞时,夏史加头尾编定于夏代,但此说疑点较多,其并未明确提出后代史官不能作之令人信服的论据,且不能条分缕析出夏史追加始尾之动机及其判断依据,只能作为一家之言。然此之说后来仍广为流传,影响亦为深远,导致诸多古人笃信《禹贡》为大禹治水的夏代遗文,对其成书年代和作者的误判导致对文献本身的误读,对《禹贡》价值认识出现偏颇。同时,《禹贡》作为《尚书》中的一篇,而《尚书》又作为“经书”,郑玄、马融、王肃、孔颍达、蔡沈等一些著名经学家均有自己的一套见解,其中的文字、名物、制度、地理的考订可谓盈篇累牍,虽各有所见,总不免显得叠床架屋过于烦琐。总体而言,其缺点是主要着重于从儒家经典的角度来研究,仅局限于文字训诂、经文注疏和地名考证等,研究视野与方法过于单薄,并没有将《禹贡》看成一部完整的区域地理著作。可喜的是,近代以来,随着现代意义上的地理学逐步确立,考古发掘以及新思维的拓展,不断突破原有窠臼,取得了一些共识,其一便是《禹贡》“非夏代遗文”(毕竟就现今考古掌握资料而言,那个时期记事文字还不够成熟,不足以撑得起如此“雄篇大作”),非一人一时所为作当为共识。
于是这便牵扯到关键所在,既然有人创作,有人补充,有人定稿,那么《禹贡》何时成书的问题就显得错综复杂起来,各家提出的几种不同说法侧重点不一,西周说、春秋说、战国说、秦一统之后说等主要观点之所以有异,之所以各能提出重要无疑论据却无法推翻其余各家之说的根本原因正在于此,《禹贡》创作、补充、定稿经过了不同阶段,这其中经过的每个阶段都会或多或少留下证据,而这也为后世的各家之争论不止留下了“祸根”。细看各家结论,要么平行互不相交,要么指出其他观点的所谓硬伤而自己却找不出毫无硬伤的结论,陷入了一个“悖论”之中,其实无不由此而来。于是乎,存疑不绝,争论不止。看当今又有学者提出“不完全属实”之观点,致使“各立门派”之势得不到有效控制,仍旧未跳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之泥淖。其实,我们最该做的正是讨论甄别文献本身的真伪与否,只有将自己的依据建立在真实文献之上,方为结论。我们不能将研究观点的盛多称为学术研究的鼎盛与深入,很可能相反的,它会将某些问题的研究带入死胡同之中,使其真的人为地成为“学术公案”。
综述起来,关于《禹贡》的成书年代,主要有五种说法,分别是成于西周说、成于春秋说、成于战国说、成于秦统一后说以及其蓝本出于商代武丁时期前 (公元前1000年以前),其后迭经加工修订而成今本说。以上诸说,各有依据事理之处又各有值得商榷处。下文就较具影响力的战国说与西周说详细论说一下。
首先,谈谈顾颉刚先生的成于战国中期说,先生认为春秋之前对于禹的神话只有治水而无分州,至战国之世七国拓展疆域,才将这疆域看做天下,又进而论证五服制是在西周时代实行过的,至战国而消亡,而九州制是由战国时期开始酝酿的,到汉末而实现。先生在接下来提出了五个具体论证(不在此具体阐述),综之而有其战国中期说,因其论证周详严谨,而后学术界多同意此说。但有人提出质疑(刘起釪先生观点),其一:春秋前期僖公四年,已载楚国方城、汉水之固,则方城、内方、外方早已有之,不待至战国;其二,以当时技术水平,夫差在不到半年时间里开凿出菏水几乎是不可能的,更确切的说法应是浚广了菏水,菏水亦应早已有之。综上而述,前二条证据还有待商榷。当然,其三至五证确为战国地理资料写入《禹贡》中,若理解为《禹贡》是由前后不同的人递增而成则可使问题迎刃而解。不得不注意的是,其主体应当存在于周定王以前,因其关于大河的记载中并无河徙之事,而《周谱》记载周定王五年河徙,始离大陆泽之南向东行,而后形成后代河道。另外,《禹贡》中有云:“沿江入海,自海入淮,自淮入泗。”即当时南方运货要经过海路,可知《禹贡》中的江淮不通,但《左传》记载吴王夫差“城刊,沟通江淮”,若《禹贡》是战国所作,当言此事,但并未提及,故《禹贡》当记于吴王夫差之前。
再谈谈西周说。徐旭生在《读山海经札记》提道:“除梁州贡铁稍露破绽外,如以其文字推测,则不惟春秋可有此作品,即在西周无不可能之处。”王国维在《古史新证》中提到:“《虞夏书》中如《尧典》、《皋陶谟》、《禹贡》,文字稍平易简洁,或系后世重编,然至少亦必为周初人所作。”辛树帜先生在《禹贡新解》中反复周详论证:“《禹贡》成书年代,应在西周文、武、周公、成、康全盛时代,下至穆王为止。它是当时太史所录。”从疆域和周初分封历史,从政治与九州关系,从导九山九水,从五服四至,从任土作贡等方面进行分析,认为皆符合西周状况。
再次,成于春秋说、成于秦统一后之说不再展开,而其蓝本出于商武丁时期以前,其后迭经加工修订而成今本说则不可不提,主要代表是现代考古学者邵望平,他在《九州学刊》发表过的两篇文章,提出了这样的看法:不管《禹贡》最终成书与哪年哪代,九州部分是有三代史实为依据的。另商王朝势力所及已达于《禹贡》所述之九州,而九州分野又大体与黄河长江流域由来已久的人文地理区系相合,故不排除《禹贡》中之九州部分的蓝本出自商朝史官之手或是商朝史官对夏史口碑追记的可能,另一可能则是周初史官对夏商史迹的追记。
综而述之,较严谨全面的说法应是:《禹贡》本文所反映的至迟为春秋之世已有的地理情况,流传至战国之世,确增加了一些战国的地理情况。它的全文在流传中却有些增益补充的过程,像最前三句和最后两句,如宋儒所说,是最后才加上的。也如邵望平从考古角度作出的判断,其蓝本出现在前,其后经过加工才成现在所见的样子。对于《禹贡》的最终完工,应为春秋战国时期,而在此之前应已存于《尚书》之中,因在西汉时期的今古文《尚书》中均有《禹贡》篇,以及高师第对“铁”字训诂的论断,孔子修书时《禹贡》当已经存在。《禹贡》之成书非出自一时一手自然无疑。对于《禹贡》成书年代问题,切不可一叶障目,从其本身的作者、创作、加工、定本的整体过程把握之方为明智之举。现今有学者从著作体裁、政治思想等新的角度对此问题作探讨,值得赞赏。但无论如何,万法归一,都不可脱离于作品本身的创作演变过程的整体观点,否则仅止于盲人摸象矣。
[1]饶宗颐,唐晓峰.九州:第三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2]刘起釪.尚书学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9.
[3]王国维.古史新证:王国维最后的讲义[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4]辛树帜.禹贡新解[M].北京:农业出版社,1964.
[5]周光华.远古华夏族群的融合:禹贡新解[M].深圳:海天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