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敏
(山东工商学院大外部,山东 烟台 264005)
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是英国文学史上一位罕见的“伟大的自然诗人”。他的一生与自然为伴,充满了对大自然美丽风景的向往和迷恋,对飞鸟走兽的钟情,对亲近自然的普通人和事的体恤关怀;其诗歌创作上也力求摆脱传统的束缚,尤其是古典主义的羁绊,以通俗生动的平民语言,简单质朴地描述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而其思想内涵却是深邃的,创作出崇高的诗歌境界。可以说,华兹华斯开拓了英国诗歌的新领域,开辟了浪漫主义的新时代,在英国诗歌发展史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一
英格兰西北部的坎伯兰郡的考克茅斯,是一片风光极其秀丽的湖区,华兹华斯生于斯长于斯。优美的自然风光,广袤的苍穹,壮美的山川河流甚至清新的空气都陶冶着诗人的性情,成为他创作灵感的源泉。他的诗歌中不乏歌咏自然之美的诗篇,如《咏水仙》、《丁登寺》、《每当我看见天上的彩虹》等等。其中《咏水仙》堪称最为优美的一首。
在诗的开头,“I wandered lonely as a cloud.”诗人将自己比喻为一朵孤独的流云,孤单地在高高的天空飘荡。这时,“When all at once I saw a crowd,/a host,of golden daffodils.”孤傲的诗人发现一大片金黄色的水仙花,“F1uttering and dancing in the breeze”在微风中婆娑起舞。水仙很多,如天上闪烁的星星,如一群精灵美丽动人,“continuous as the stars that shine/And twinkle on the milky way.”它们欢快地遍地开放,波光粼粼的湖水衬托出水仙的婀娜多姿。诗人为有这样的旅伴而欢欣鼓舞、欢呼雀跃,情不自禁地陶醉于这一良辰美景之中,凝视不绝,竟至引起悠悠情思,流连忘返:
后来多少次我郁郁读卧,
感到万无聊赖心灵空沙漠;
这景象便在脑海中闪现,
多少次安慰过我的寂寞;
我的心又随水仙跳起舞来,
我的心又重新充满了快乐。(杨德豫,1990)
在诗人的心中,水仙已经不是一种植物了,而是一种象征,代表了一种灵魂,一种精神。它是自然的精华,是自然心灵的美妙表现。水仙被赋予了人性的欢愉,诗人融入这欢愉之中,从而自然具有了诗意,诗人也自然化了,人与自然达到了和谐统一,物我相融。这首诗结构完整、韵律严谨、情景交融,如诗中所描写的水仙般清新而自然,鲜嫩又活泼,诗人对大自然的热爱展现得淋漓尽致。
二
除了优美的自然风光,大自然中还有飞鸟虫鱼,野禽走兽,这些自然界里的精灵可爱、灵动,最为诗人钟情。《致云雀》、《致杜鹃》、《鹿跳泉》等是华兹华斯这类诗的代表。
下面以《致杜鹃》为例,介绍诗歌描绘的自然之美。
这首诗写于1802年,此时的诗人刚经受了欧洲革命战火的重创,昔日的理想抱负破灭,诗人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与愤怒,精神陷入极度可怕的危机中。带着一颗受伤的心,他退回到恬静的湖区,借助自然的魅力来平复伤痛,慰藉心灵。全诗共八节,前两节写听觉引起的想象:杜鹃是如此快乐,犹如一个“飘荡的声音”,鸣吟回旋在青青的草地上,啾啾流啭于山谷间,虽未见其形,仅闻其声,我“心里就充满着欢欣”。接下来,这歌声带来了“鲜花和阳光”的春天,犹如“童年的梦幻”,我不禁沉浸其中。随后,诗的意象开始复杂化,杜鹃的叫声不再单纯是一种声音,而是“无形的声响和精神”。继而,诗人追忆到自己的童年时代,与之密切相连的是“花丛和树林”:
只为了找到你美丽的倩影,
我常在花木间栖身;
……
谛听着,直到重新唤起
那金色的时光。
至此,鸟声和诗人的憧憬理想联系在了一起,直至最后化为一体:
幸福的鸟儿啊,我们行走的大地,
仿佛又变成一种梦幻,
像仙境一样的神奇,
那才是适合你的家园。(杨德豫,1990)
诗人所向往的正是这鸟语花香的大自然的仙境,杜鹃的象征意义也就完整地显现出来了。
这首诗里,诗人综合运用视觉、听觉和生动的想象,把有形的鸟化为无形的声,又把无形的声化为抽象的情。现实的残酷彻底打碎了诗人满怀的理想和抱负,只有杜鹃悦耳的鸣吟才能带来春的希望,引领诗人走向神往已久的唯美世界。
三
自然是个有机整体,人是这个有机整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与自然是息息相关,物物相通的。与自然联系最为密切的当属那些社会底层的平凡人和他们的生活,他的诗歌里既有衣衫褴褛的老乞丐,也有勤劳朴实的农民、各种各样不幸的人们,以及纯真无邪的儿童。在《抒情歌谣序言》里,华兹华斯就强调诗歌应该选择“卑微的田园生活”作为题材,“因为在这种生活里,人们心中主要的热情找着了更好的土壤,能够达到成熟境地,少受一些约束,并且说出一种更淳朴和有力的语言。”《我们是七个》、《露西组诗》、《几个乞丐》等等都是这类题材的典型代表。
在《露西组诗》里,自然被描述成一位美丽、神秘的少女,具有垂柳浮云、芳草幽兰,以及泉边活跃的小鹿的静态和动态之美,她是“六月里绽放的玫瑰”、“苔藓石旁的紫罗兰”、“世界上最美丽的花朵”、诗人“最钟爱的姑娘”。古今中外文学作品常将女人比作美丽的花儿,诗人富有诗意的描绘,营造出了大自然的平和恬静,这正是露西的本性。草地、小径、平原、山地、浮云、溪水、柳枝这些自然万物,是露西朝夕相伴的伙伴,露西生长其间,昼夜与自然为伴,远离都市的尘嚣,过着超凡脱俗的生活。同时,花儿虽美丽,但生命是短暂的,暗示了露西同样的命运。花儿要绚丽地绽放,也要凋谢。总之,露西是自然的化身,是自然最完美的创造,与自然万物融为一体,超然脱俗,但她仍然要遵循自然法则,逃不过死亡的命运。最终,露西又回归了自然,化为自然的一部分,开始了人生的新一个轮回。这也反映了诗人的生死观、人生观,孕育-成长-消亡-重生,人类正是在这样的轮回中繁衍生息,代代相传。
四
华兹华斯主张诗歌应用明白浅显的大众化语言来写作,从民间生动朴素的口语中来汲取和提炼语言。他认为这样的语言比一般诗人通常所用的语言更永久,更富有活力,也才是真实生活中普通人所使用的语言。华兹华斯眼中的普通人是指田园上生活和劳动的人,因为这些人“时时刻刻是与最好的外界东西相通的,而最好的语言本来就是从这些最好的外界东西得来的;因为他们在社会上处于那样的地位,他们的交际范围狭小又没有变化,很少受到社会虚荣心的影响,他们表达情感和思想都很单纯而不矫揉造作”(《抒情歌谣序言》,1979)。
以《我们是七个》为例。这首诗描述了一个农村小姑娘,原有兄妹七人,死了两个,小姑娘出于手足情深,仍口口声声地称七个。开头是这样的:
I met a little cottage girl;
She was eight years old,she said
Her hair was thick with many a curl
That clustered round the head
语言非常简单朴素,几岁的孩子都能读懂。就是这样普通的邻家女孩,这样浅显易懂的语言,构成了华兹华斯诗歌的特色,一扫古典主义的矫揉造作、陈词滥调,只追求形式完美,不触及人的内心世界、死气沉沉的格调,还诗歌以清新之风。
[1]杨德豫.湖畔诗魂——华兹华斯诗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
[2]William Wordsworth.The Prelude[M].New York,London:Norton,1979.
[3]朱佑若.自然之子:陶渊明与华兹华斯[J].镇江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3).
[4]严忠志.论华兹华斯的诗歌创作观[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19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