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爱国
(中国石化江汉油田分公司江汉采油厂,湖北 潜江 433124)
交通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直接影响到和谐油田的建设。随着油田的发展,江汉油田的道路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机动车的保有量也急剧增加,特别是私家车的保有量,增长最为迅速。部分私家车主驾驶技术不高、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等遵守道路交通法的意识不强等,均给油田的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保障江汉油田矿区的道路交通安全,一方面要加大交通安全管理的力度,另一方面应对所有道路交通参与者加强遵章守法的教育,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讲和普法教育。
自《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油田各级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同时,不断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保障油田交通安全和生产运输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由于油田矿区的特殊性,矿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尚存在许多不足、甚至是短期难于解决的实际问题。
主要做法如下:
1)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
2011年以来油田各单位充分利用“牵手平安行”活动,以举办培训班、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特别是对机动车驾驶人员,上岗前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和驾驶技术再培训和考试,通过考试方能上岗。通过广泛的宣传、培训,提高了广大车辆管理者和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制观念,进一步推动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执行,对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健全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严格执行
在坚决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前提下,健全与交通安全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油田各单位均根据本单位的生产性质和车辆类型制定了《安全驾驶操作规程》、《三检制》、《车辆维修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了对机动车的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油田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车辆的安全管理,大力支持车辆安全主管部门的具体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单位领导用车能够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确保用车安全。领导重视和自觉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起到了良好的表率作用,为全油田车辆管理工作营造了一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良好氛围。
3)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
各单位安全科作为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为切实做好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司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组织全体司机签订《车辆安全行驶保证书》,把车辆安全管理责任逐层落实到人,保证在运输管理中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针对车辆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对司机的安全行车意识、车辆管理制度和驾驶操技能等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专项整治,做到防患于未然。
4)加强技术保障,保证车辆完好
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抓好车管技术保障。首先是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保养、年审年检和二保工作;其次是严把车辆技术状况交接班制度关;第三是不定期组织进行车辆驾驶技术研讨、驾驶员安全培训及驾驶考核。
5)积极配合油田交警,搞好矿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道路交通参与者众,要保证交通安全,除道路设施硬件达到要求外,还需道路交通参与者懂法、守法,方能达到目的。江汉油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尚存在以下不足:
1)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有待提高
在道路交通管理过程中,对机动车的管理比较严格,管理到位,绝大多数机动车均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但对于摩托车、各类非机动车、行人等的交通行为管理则较为松懈,甚至放任他们的交通违法行为,给矿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2)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经费投入不足,交通安全管理队伍薄弱
近年来,油田矿区道路安全设施的投入与前些年比较有了很大提高,但仍显不足。现有安全监督设施除安装在几个大交叉路口外,其它分支路口、人行横道、生活小区出入路段、学校出入路段等根本无法进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督和管理工作。监测设备的更新、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活动等各项工作都难以完成。近年来,油田矿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过去企业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协助交警共同管理,变成交警独自管理(企业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无执法权),交警监督队伍警力的严重不足使油田矿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3)部分单位车辆技术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
少数单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车辆维护保养,车辆超保问题尤为突出。主要表现为车辆保养制度经常不落实,部分车辆失保、拖保和以修代保。这样的单位通常存在着保养经费少、维修保养人员缺乏、保养设备陈旧、简陋及管理混乱的现象。
4)道路交通高危人员逐年增多,保障交通安全难度越来越大
随着私家的大量增加,技术水平普遍不高的私家车驾驶员及偶尔开车的“本本族”及大量的电瓶车、农用车、无牌无照的各类摩托车驾驶人员均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高危人员。这类人员之所以成为了道路交通高危人员,一是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知半解甚至根本不懂,二是驾驶技术水平较低,三是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预防预控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要途径。油田矿区道路上,交通参与者的组成复杂,仅仅靠有限的交警执勤人员,实施有效管理难度大。根据油田的实际,要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除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外,重点应做好不同人群的交通安全教育和交通法规的普及教育工作,做到道路交通参与者人人懂法、个个守法,如此,方能有效改善交通秩序,杜绝交通事故。
1)应大力开展针对不同人群的普法宣传教育
油田道路交通参与者大致可分为:职业驾驶人员、业余驾驶人员(私家车、“本本族”、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行人等。其中,业余驾驶人员及交通法规意识淡薄的非机动车、行人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危人群。
对职业驾驶人员及在职的业余驾驶人员,所在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通过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进而达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观念转变。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两个坚持”:
一是坚持对驾驶员的周例会和月教育。各基层车队应每周组织驾驶员召开安全例会,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总结前段行车的成绩和教训,查找行车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商讨解决的办法。安全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车辆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技能培训,并不定期对学习记录进行检查,对学习效果进行测试。同时,还可邀请交警大队或车管所的警官上门辅导,通报交通安全形势,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驾驶员的防范意识和职业技能。经常开展安全活动,用黑板报、宣传栏,竞赛等活动形式,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二是坚持对驾驶员出车前的“安全告诫”。驾驶员出车前特别是出长途前,安全部门要对长途车实行“长途放行令”和“安全告诫”等,交代当次出车要注意的事项,强调谨慎行车、不能带情绪出车等等,做到警钟长鸣。
对非在职的其他道路参与者,应由油田交警、居民社区、行业管理部门等联合实施道路交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可采取发放普法读本、张贴宣传画、悬挂事故照片、摆放事故实物等方式,教育和警示他们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保证自身和他人在参与道路交通中的安全。
2)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建设,改善交通条件,预防交通事故
首先,要加大油田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投入,改变道路基础设施滞后的局面。其次,要完善道路交通标示、标线、批示牌等的设置,改善行车条件;对特殊路段,采用减速板、防护栏等设备控制车速和规范交通秩序,确保行车安全。第三,要对十字交叉口、人车流量较大的行人过道、主支丁字路口、生活小区出入大门口、学校出入路段等事故多发、违法高发的路段实行重点管理,更多安装实用的“电子警察”、“电子监控”等设备进行管理,使驾驶人时刻绷紧规范行车这根弦,促进高危路段交通秩序的好转。
3)加大车辆维修基础设施、设备的投入,强化车辆的保养
技术状况不佳的车辆一旦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较大型的车辆,风险更大。为此,应强化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对使用年限较长的小型车辆、私家车等,建议管理部门在其年审时,加强检验力度,确保其技术状况符合安全行驶的相关要求,对各类运输车辆、工程车等,所有单位在日常的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维修保养工作,绝不能等到车辆完全坏了、瘫了再进行维修,以修代保。
用于生产的各类运输、工程车辆,出勤率高、任务重。尤其是长期野外作业的单位部门,车辆行驶条件差,保障车辆完好要做更多的工作。为此,为保障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和完好,各单位一是必须根据本单位的车辆保有实际,配备的相应保养设备和维修保养人员;二是要强化车辆的保养检测工作,定期对车辆设备进行检测和必要的保养,要充分利用先进的手段,提高车辆保养的可靠性、准确性和经济性;三是要加强车辆使用管理,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车辆的定期保养工作。由于油田生产的特殊性,往往存在车辆外出时间长,不能及时回归的情况,因此延误保养。对此,应对车辆的维护保养提前计划安排,杜绝延保、脱保的现象发生。
4)应加大对无牌无照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违法执法力度
在矿区的道路交通管理执法过程中,对于摩托车、电动车、各类非机动车、行人等的交通行为管理较为松懈,甚至存在放任他们交通违法行为的现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这类人群往往又作为“弱势群体”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得到了保护和照顾。对违法行为的容忍,给矿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为此,建议加大对无牌无照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道路交通行为管理力度,执法部门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应公平公正,让相关人员担负应负的法律责任,尽量减少违法事故的发生。
交通安全对油田的生产、生活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和谐油田建设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平安,广大的矿区道路交通参与者必须高度重视,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交通管理部门和油田各生产单位应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高危人群的普法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油田矿区的交通安全。
[1]国务院法制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M].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