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波
(四川文理学院教务处,四川达州635000)
教学价值冲突是指教学价值目标、教学价值标准、教学价值取向、教学价值观、教学价值行为等方面的矛盾、对抗与不一致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课改的深化。厘清新课改中教学价值冲突的原因是对教学价值冲突进行合理有效调适的前提与基础。
处在我国社会转型与世界全球化时期的新课改,其教学价值冲突总是与社会转型、全球化有一定的关联性,不可避免地带有历史的踪影。新课改正是处于我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传统文化向现代文化等的社会转型时期。社会转型就是社会结构的调整、经济利益的重新分配、价值观念的大变迁、行为方式的变革等,从根本上来说就是旧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文化价值观念体系等向新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文化价值观念体系等的转变。其转变的主要特征为[1],一是利益结构的变化,二是社会权力的转移,三是价值评价的多样化,四是社会方向的转变。而在这种转变的过程中必将发生广泛与深刻的冲突。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价值冲突异常激烈,人们往往由于价值冲突而导致价值迷茫、困惑、失范,甚至是内心的焦虑与痛苦。在这种转变过程中,旧的文化价值体系已经悄然倒塌,而新的文化价值体系又未真正建立起来,社会唯一的、权威的价值标准已经被多元的、不稳定的价值标准所取代,当人们面对丰富多彩的价值选择的时候,不可避免地卷入到价值的冲突与矛盾之中。如果把整个社会作为一个系统,那么教育教学就是社会这个大系统的子系统,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社会系统的变革必然对其子系统产生一定的影响。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新课改不可能不受到影响,其影响必将在不同的教学主体之间以及主体内部之间发生价值冲突。
新课改中教学价值冲突也离不开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全球化对教学价值冲突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外来文化对新课改的冲击。新课改处在开放的全球文化潮流之中、各种文化相互碰撞、交流、对话、竞争、交融、合作等,各种大量的外来文化不断地融入新课改领域。“文化成了一种舞台,上面有多种多样的政治和意识形态势力彼此交锋,文化决非什么心平气和、彬彬有礼、息事宁人的所在;毋宁把文化看作战场,里面有多种力量崭露头角、针锋相对。”[2]主要体现在,一是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西方文化隐含在民主政治、科学、自由、人权、市场经济中通过文化交流、碰撞、交融在中国文化环境中找到了某种适宜的土壤,并渗透到新课改中,同中国传统社会的集体主义发生矛盾、对抗,导致了教育教学中的社会本位取向与个人本位取向之间的较量。二是一元主导的价值观体系受到外来多元价值观体系的挑战,我们的多元化的价值观逐步形成。西方文化所包含的价值观对中国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它是在与中国本土的价值观的交流与碰撞中进行的,特别是中国社会的主导价值观和核心价值观与西方价值观常常处于一种交锋状态。[3]在全球化视野中的新课改教学价值观不可能不受外来教学价值观的影响。例如中国主导的教学评价价值观以考试为主要评价方式,这种价值观自然会与西方的自由、开放、多元、动态的评价价值观发生冲突。三是思维方式的转变,聚合性思维方式受到发散性思维方式的挑战、预设性思维方式受到生成性思维方式的挑战。思维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什么样的思维方式就反应什么样的文化,也映射出什么样的价值与价值观。由于传统文化的聚合性与预设性思维方式成为中国文化主要的思维方式,其主要特点是注重:整体、协调、全面、整合、结果、控制、预设等等。而西方文化以发散性与生成性思维方式为主,其主要特点是突出:个体、情境、差异、现实、多样、过程、自主、生成、创造等等。中西文化是两种以不同思维方式为特点的文化体系,两种思维方式各有所长所短,当它们在全球化背景下相遇时就会出现相互排斥与吸收的局面,尤其在新课改中遭遇时会表现得更加明显。
教学生活与实践成为教学价值冲突的现实依据,主要表现在教学目标、课堂教学、教学评价制度等方面。新课改提出的三维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对以往的只关注学生知识与技能的掌握,而忽视学生非认知因素的发展提出了挑战。由上而下的新课改提出的新教学价值目标正是在教学实践中逐步被人们所认识、理解、解释、践行的,使之在不同的教学主体之间以及主体内部发生作用,尤其是教师在教学目标上发生明显的教学价值冲突。新课改把培养学生的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发展作为教学的目标,不仅仅关注以传授知识为主的预设性教学目标,还要注重学生的表现性目标,强调学生个性化的表现与自身学习意义的获得。
课堂教学是教学生活与实践的最主要阵地。传统课堂教学中教师是知识的占有者、在教学活动中处于支配、控制、权威的地位,往往采用灌输式的方式传授应考的教学知识,学生成为被动接受知识的存储器。师生之间缺少对话、交流、合作,课堂教学毫无生机与活力,学生的生命活力在教师的控制下被扼杀了。由于新课改倡导的新型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开发学生的各种潜能,让学生焕发出生命的活力等使得课堂教学活动成为教学价值冲突的土壤。
教学评价有着激励、导向、筛选、标准的作用,直接制约着人们的教学行为。传统评价制度是以教师为评价主体、以考试为评价手段、以知识为评价内容、以考试成绩为主要评价标准,这是应试教育中评价的主要特点。新课改主张的多元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方法的理念并没有转化为现实的教学评价制度。在一些教师的头脑中,坚信通过教学使学生获得素质的全面发展,但是当真正进入到教学环节时,部分教师所关注的是他们的教学是否跟得上教学进度,关心的是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考试的结果。[4]因而,教学评价制度成为新课改中教学价值冲突的现实因素。
教学价值具有主体的尺度。传统社会与计划经济体制中的教学主体是单一的,国家是最高的、唯一的主体,它主要通过自上而下的行政控制来实现自身的教学价值。新课改呈现出多元教学价值主体的格局,教师、学生、家长、教学研究者等都成为教学价值主体。教学价值主体的社会经历、文化背景、性格品质、客观环境等因素的差异导致教学价值主体产生差异,必将折射出他们的目的、需要、利益、能力、方式等方面所具有的迥异的特性,从而构成了新课改中教学价值主体多元化的现实。同时新课改中多元化的教学价值主体并非稳固不变,其主体形态与主体性在教学生活与实践中处于动态的变化生成之中,因而,教学价值也处于动态的变化生成之中,教学价值冲突也会随着多元教学价值主体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动态的、多元化的教学主体就构成了动态的、多样性的教学价值存在。在新课改教学实践中,不同的教学价值主体与教学客体可能形成不同的教学价值关系,因此也隐含着不同的教学价值理念、教学价值方向、教学价值目标、教学价值标准、教学价值取向等,致使各种教学价值之间不可能完全重合。这样一种开放的、多样的、动态生成的多元格局,导致了大量的教学价值冲突,引发了教学价值的迷茫与失范。
教学价值就是教学客体对教学主体发展与完善的一种满足与被满足的特殊效应关系,而满足主体的需要就是教学价值的一种高水平的形式,即主体意识的觉醒。当一个人未获得主体地位和主体性不成熟时,他的需要往往被外在的力量所左右。教学中人们的教学价值同国家的教学需要相一致时,教学价值中的方向、目标、标准、取向也相对一致,并处于较为稳定的水平。新课改使教学中的人们的主体意识觉醒,人的主体性得到了张扬。国家不再是唯一的教学价值主体,教师、学生等也成为教学价值主体,不同的教学价值主体对教学有不同的需要,新课改中教学价值主体的需要呈现出多样化格局。作为新课改中的教学主体因文化背景、社会经历、认识能力等的差异往往对新课改有不同的需要,当不同的需要在同一个舞台上相遇时,人们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而会采取不同的作为,然而满足了一些主体的需要,却不能满足另一些主体的需要时,就会引发教学价值冲突。需要的实现实质上就是利益的获得,这里的利益不仅包括物质利益、还包括政治利益、精神利益,如获得自由、获得尊重、提高地位等。新课改的多元化的教学主体格局,使人们的需要和利益也呈现出多样性,导致他们的教学价值目标、教学价值标准、教学价值取向的多样性,从而引发教学价值冲突。新课改是一场全方位的、根本性的变革,是对人们的需要与利益结构的重新调整,新课改推进与深化的过程就是教学主体利益重新分配与实现的过程,既得利益的教学主体必将维护现成的教学制度而反对教学变革,从而与新课改倡导者与实践者发生着教学价值冲突。“改革的实质就是改变社会的利益关系,对社会利益进行重新分配,剥夺一部分人的利益而增加另一部分人的利益。”[1]教学价值冲突实质上就是不同教学主体的教学需要与利益的矛盾和冲突。“人们组织、参与教学,其实质就是某种教学利益追求的过程,也是教学价值创造与实现的过程。”[5]教学价值主体的需要与利益的多样性导致不同的教学价值的追求,必将形成不同的教学价值标准、教学价值取向等,在新课改的教学生活与实践中必将引发教学价值的冲突和矛盾。可见,教学主体需要与各种既得利益的多样性是导致教学价值冲突与矛盾的根源。
教学价值就是教学客体与教学主体之间的特殊关系,不能离开客体或主体来讨论教学价值。当教学客体一定时,而教学主体数量众多,且需要与利益多样性,那么,有限的教学客体就难以满足所有教学主体的需要,各种教学主体就会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而展开争夺教学客体的竞争,从而产生教学价值冲突。“如果价值客体是十分丰富的,那就不可能形成价值冲突,如果物质产品匮乏,那么社会的物质价值层面的冲突不可避免,如果精神产品匮乏,那么社会的精神、文化价值层面的冲突也就在所难免。”[6]新课改推行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以及丰富多样的活动等极大地丰富了教学客体,但由于新课改中人们主体意识的觉醒、主体性的提高,相对于多元化的教学主体来说教学客体仍然显得非常有限、十分匮乏。有限性的教学客体依旧不能完全满足教学主体的需要,教学客体的有限性不可避免地引发教学主体之间的相互争夺与竞争,从而导致教学价值冲突,这是其成为引起教学价值冲突的外部因素。教学客体的有限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教学客体存在的有限性。教学客体是教学价值存在的前提,离开教学客体就无所谓教学价值,因此,教学价值首先要有教学客体存在。教学客体存在就是一种现实的事实性存在,人们能够认识与把握它,如教学内容。新课改为了满足学生主体的需要,开发了许多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也增加了许多活动课程与综合课程,引进与创设了丰富多样的教学客体,但是教学客体存在的丰富性与多样性并不能满足各种教学主体的需要,仍然存在着有限的教学客体与丰富多元的教学主体之间的矛盾。二是人们对教学客体属性认识的有限性。人们对教学客体属性的认识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个随着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与新课改实践的深入而不断提高的过程。新课改中人们对教学属性的认识虽然有了显著的提高,但由于受到主体本身与客观环境的制约,人们对教学客体属性的认识同新课改发展的需要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扩大与深化对教学客体属性的认识是促进新课改的关键,也是满足教学主体需要与利益、解决教学价值冲突的重要途径。三是教学客体动态生成的有限性。随着新课改的逐步推进与深化,多元的教学主体及其需要与利益也会不断地发生变化,教学主体也会对教学客体不断地提出新的需要与要求,也会产生对教学客体新的认识。这就要求教学客体要随着新课改的需要不断地完善自己,使自己处于动态生成的状态中。当教学客体动态生成的速度不具备动态生成的品质,就会落后于新课改发展的需要,其教学价值冲突便也随之凸显出来。
新课改中的教学价值冲突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课改的深化,只有通过新课改的实践和探索,才能有效调解教学价值矛盾。主要途径有:一是要建立合理制度,动态协调与平衡不同价值主体的需要和利益诉求;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主义核心教学价值体系,引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三是加强教学价值主体教育,培养自觉平衡教学价值的意识,并努力实现教学价值认同;四是不断丰富和完善教学价值客体,满足不同主体多元化的教学需求。
[1] 兰久富.社会转型时期的价值观念[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2] 萨伊德著,李琨译.文化与帝国主义[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
[3] 廖小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价值观变迁的基本特征和主要原因[J].科学社会主义,2006(1).
[4] 刘学利.教师教学价值观的现状与分析[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
[5] 李长吉.教学价值观念[M].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04.
[6] 陈章龙.冲突与建构——社会转型时期的价值观研究[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