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升平
( 遵义师范学院 人文与传媒学院,贵州 遵义 563002 )
常宁市是一个位于湖南省中部偏南的县级市,行政隶属衡阳市。东部与同属赣语资耒片的耒阳市隔舂陵水相望,西部与属老湘语区的祁阳县紧邻,南部同湘南土话区的桂阳县接壤,县境北跨过湘江是属于新湘语区的衡南县。常宁方言处于湘东赣语向湘语的过渡地带,语言状况复杂,据语音差异可以分为东路话、南路话、西路话、北路话和城关话5个片区(具体可参看吴启主的《常宁方言研究》)[1]。处置式是常宁方言中一种比较特殊的句式,有多种表现形式:根据是否代处置标记,可以分为带标记的处置式和不带标记的处置式。处置标记也较复杂,在靠近耒阳的东路话中有“咔”(音ka45,义为“捉持”)、靠近桂阳的南路话中有“提”(音tia45,义为“提、取”)、西路话中有“把”(音pa21,义为“给予”)、北路话中有“佬”(音lau45,义为“拿”),但常宁方言中最常见的处置标记是“得”和“拿”。“得”在常宁方言中的词汇意义有“给予、取得”二义,在处置式中有处置标记的用法。除以上两种用法外,还有其他多种用法。吴启主有较为详细的描写,可参看[1]270。本文只考察处置标记“得”的用法。“拿”的词汇意义是“握持、取得”,它在处置式中也有处置标记的用法。“得”和“拿”的实词义不同,但它们通过不同的语法化路径变成了常宁方言中的处置标记。本文主要讨论带“得”和“拿”这两个标记的处置式及这两个处置标记的演变路径。
吴福祥[2]317-350根据处置式的语义特征把处置式分为三类:一是广义处置式,这种处置式中主要动词所表示的动作涉及到两个受事成分;二是狭义处置式,这类处置式中的动词不能以光杆动词的形式出现,动词前后有一些修饰、限定性成分;三是致使类处置式,这种结构的处置式中处置标记引出动作的施事或当事,在受到主体的某种支配下产生了某种结果或发生了某种变化。因为常宁方言中的处置标记“得”和“拿”在这三类处置式中处于一种互补分布,所以本文采用了这个分类标准。
吴福祥在研究敦煌变文中这类处置式时,根据主要动词语义方面的差异,把广义处置式分为给予类、告诉类、当作类、置放类、变化类等小类[2]317-350。广义处置式的句法格式为:常宁方言中的处置标记“得”现在只能出现在给予类、移动类等小类中,其他小类中还没有在日常口语中采得实例,常宁方言中的“得”是否以前也能出现在余下的小类中,现在还有待进一步考证。下面就“得”能经常作处置标记的这些小类分别加以描写。
1.处置(给)
例1 格部单车坏刮倒,得那部得我骑。
(这部单车坏了,把那部给我骑)
例2 得新格得我你又不肯,太小气了。
(把新的给我你有不肯,真是太吝啬了)
例3 得那本书包甲厚点几格壳子。
(把那本书包上一个厚一点的封皮)
例4 湾里人得仡取打甲诨名,喊甲半桶水。
(村里人把他取了个诨名,叫作半桶水)
例5 格打算得二楼得细崽做新房。
(他打算把二楼给小儿子做新房)
2.处置(到)
例6 儿几莫得空,得仡暂时放地高头。
(现在没有空,暂时把它放地上)
例7 毛毛睏着到,得佢放床上去。
(婴儿睡着了,把他放床上去)
例8 得米放坛子里,耗子就冒办法倒。
(把米装坛子里去,老鼠就没有办法了)
这两小类处置式有个特点,就是给予类动词、置放类动词后面都可带双宾语②,其中一个跟在处置标记“得”后作O1,另一个跟在谓语动词后作O2。
狭义处置式的句式结构为:PP+O+(X)+V+Y
其中X为谓语动词的修饰性成分,Y为动词后的补充成分,X为可选成分,但Y为必选成分,如:
例9 老华得牛抽刮几鞭子。
(老华给牛抽了几鞭子)
例10 和尚得钟敲刮几下重嘅。
(和尚重重地给钟敲了几下)
例11 老弟得狗踢刮两脚。
(弟弟把狗踢了两脚)
例12 爸爸得佬佬打刮一餐饱嘅。
(爸爸把弟弟结结实实地打了一顿/爸爸被弟弟结结实实地打了一顿)
例13 我得佢骂刮餐死嘅。
(我把他狠狠地骂了一顿/他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顿)
常宁方言中“得”作处置标记的这类处置式比较有以下特点:一是位于动词后的Y成分一般为动量词,朱德熙[3]113把动量词也看做是准宾语,这里我们也依朱先生的说法,把动量短语看作宾语的一类。除动量词外,其他成分不能进入这个位置,与共同语中的“把、将”字句的用法有差异。二是如果处置标记后跟的是有生命名词,且同主语一样能发出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时,句子的理解会有歧义,可以理解为处置式,也可以理解为被动句,如例12、例13;如果受事是无生命名词,或虽为有生命名词,但不能发出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时,就不会出现歧义。
除动量短语外,Y如果是其他成分,如动词性成分“走、跑”等,形容词成分“早、迟、坏”等,或短语结构如“跑走倒、稀巴烂”等,“得”不能进入这样的结构作处置标记,这时要换用另一个处置标记“拿”,句子才合语感。如:
例14 *和尚得钟敲烂倒。/和尚把钟敲烂倒。
(和尚把钟敲烂了)
例15 *风得屋后头那甲大树发断倒。/风拿屋后头那甲大树发断了。
(风把屋后的那颗大树刮断了)
例16 *狗得鸡逐起满禾场乱飞。/狗拿鸡逐起满禾场乱飞。
(狗把鸡追得满禾场乱飞)如果我们把动量短语看做准宾语的话,“得”能进入的处置结构只能是PP+01+V+O2,即V后的成分只能是体词性成分,谓词性成分跟在V后作补语构成狭义处置式时,“得”不能进入这样的结构,而“拿”却可以,这说明“得”和“拿”作处置标记时处于一种互补分布状态。
常宁方言中现在最常用的处置标记处置标记是“拿”。处置标记“拿“可以出现在广义处置式、狭义处置式和致使处置式中,出现在狭义处置式中的“拿”也不会有处置和被动歧义的现象。同时处置标记“拿”和“得”还可以有合在一起表处置的用法。下面分别描写说明。
“拿”可以用在给予类、告诉类、当作类、置放类、变化类等广义处置式中,且处置义明显。如:
例17 拿上个月嘅工资得我,我就走人。
(把上个月的工资给我,我就走人)
例18 末拿我打架子嘅事话诉我娘倒。
(不要把我打架的事告诉我娘了)
例19 拿你当爷嘅样,你总不晓得好丑。
(把你当爷一样,你都不知道好歹)
例20 拿杯子放在茶几上。
(把杯子放在茶几上)
例21 拿雪化水要不得好久。
(把雪化成水用不了多长时间)处置标记“得”在告诉、当作、变化等小类中的使用受到限制,而处置标记“拿”却没有这些限制,这说明“拿”在常宁方言中是一个更成熟的处置标记,作处置标记的语法化程度更高。
狭义处置式中的V前出现一些修饰限定成分,V后一定要出现补充性成分,即谓语动词不能以光杆的形式出现。如:
例22 佢已长成甲大人倒,你拿佢莫天天是格骂。
(他已经长大成人了,你不要天天骂他)
例23 拿作业放书房去写,格里太吵倒。
(把作业拿到书房去写,这里太吵了)
例24 拿酒灌放酒壶里去。
(把酒灌到酒壶里去)
例25 早晨起来拿禾场扫起干干净净几。
(早上起来把禾场扫得干干净净)
例26 拿道理讲清楚,大事家也就冒意见倒。
(把道理讲清楚了,大家也就没意见了)
例22、例23是V前有修饰限制性成分,例24~例26是V后有补充说明成分。狭义处置式是处置式中的典型,这种处置式中的动词的动作性一般很强,通过对V前的受事施加一定影响,使受事产生了一些变化或出现了某种结果。“拿”能出现在这种格式中,而另一个处置标记“得”却不能出现在这种格式中,我们在第一部分的(二)中已有说明,此不赘述。
致使处置式与广义处置式和狭义处置式的区别,是处置标记引进的对象不是谓语动词的受事,而是它的施事或当事。蒋绍愚(1997)把具有这类特点的“把”字句叫“施事式‘把’字句”,即施事处置式[4]。常宁方言中的“拿”也能进入这种格式,如:
例27 佢拿甲鞋掉水里去倒。
(他把一只鞋掉水里去了)
例28 拿我肚子总笑痛倒。
(把我肚子笑疼了)
例29 拿佢急起头发总白完倒。
(把他急得头发都全白了)这种处置式叫做致使类处置式,是因为这种句式一般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件,两个事件间有作用和效应关系,事件1导致事件2产生,前者叫致使事件,后者叫被使事件,由于某种原因,致使事件导致了被使事件的发生。上面例句中的“掉水里”、“笑痛”、“急白头发”等都是致使结果,前面的致使事件是隐含的,但可以从上下文中补出。从句式表达的整个使成情景来看,处置标记介引的名词性成分还是致使事件的受事,跟广义处置式和狭义处置式本质上没有差别,没有超出处置的语义范畴,因此吴福祥认为这种结构仍属处置式[2]。常宁方言中能进入这种结构的处置标记只有“拿”,不能换用“得”。
常宁方言中有一种特殊的处置句式,结构式为:PP1(拿)+O1+PP2(得)+O2(仡)+V+C。这里需要对这个句法结构作一番说明:这个结构包含两个处置标记,第一个是“拿”,第二个是“得”;同时两个处置标记后各带一个宾语,处置标记“拿”后带受事宾语O1,“得”后带的宾语是O1的回指代词“佢”;谓语动词是一个动补结构。这是一个狭义处置式套用广义处置式的结构,这种套用结构一般用于祈使句中,语气上比狭义处置式委婉柔和得多。另外这种结构通过叠加,使处置的语义更明显。刘丹青(2001)把这种结构叫做同义并列强化,强化的目的是使语义凸显[5]。同时,这个结构中的回指代词“佢”也具有加强处置的作用。这种现象在湖北、广东、福建、浙江等地一些方言点有分布,具体可以参看石毓智、刘春卉的相关材料[6]。常宁方言中这类处置结构在口语中很常见,如:
例30 拿脸得佢洗干净点几。
(把脸洗干净一点)
例31 拿玻璃得佢擦亮下几。
(把玻璃擦亮一点)
例32 拿格伙细家几得佢管紧下几。
(把这些小孩管紧一点)
O1可以是单数名词,也可以是复数名词,但回指代词只有单数形式“佢”。石毓智、刘春卉认为这种结构来自古汉语中的NPi+S+VP+之i这种结构,在早期处置式中还有“还把身心细识之。(《敦煌变文集》)∥师便把枕子当面抛之,乃告寂。(《祖堂集》卷四)”这样的例子,汉语方言中带回指代词的处置式应该是直接继承了这种早期处置式的特点[6]。一些学者对汉语方言中的相关现象都有详细介绍,此不赘述。这些方言点大多处在长江以南,常宁方言中有带有这种回指代词的处置式一点也就不奇怪了。而带双处置标记的同时又带回指代词作受事的回指成分这样的结构,就不是很常见了,这是常宁方言中一种颇具特色的处置式结构。
吴福祥[11]在分析处置式的来源时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处置式的产生与演变经历了连动式>工具式>广义处置式>狭义处置式>致使处置式这样一个连续演变的过程。广义处置式在连动式和工具式的基础上产生,并经过重新分析,由连动式前一动词语法化为引出受事的标记,从而成为广义处置式。常宁方言中的“得”是个多义词,除了“得到/给予”义外,还可以作工具介词、处置标记、被动标记、助动词、补语标记、语气助词等,但“得”在向处置标记转化的过程中,只能用于广义处置式中,随后阶段的狭义和致使类处置式中却难觅它的踪影,可能是在演变过程中中断了,没能继续下去,这些功能被其他处置标记取代了,这就是“拿”。“得”作被动标记并没有受影响,而是在与“拿”的竞争过程中得到了巩固。“得”在语法化的过程中先发展出被动标记的用法,再发展出处置标记的用法。被动标记当由给予义发展来,由于一些给予类动词“施受同辞”,江蓝生认为这类动词兼表处置和被动的原因,在于变换句中的两个名词性成分与谓语动词的施受关系,即在介引施事时是被动标记,介引受事时是处置标记[12]。常宁方言中的“得”作被动和处置标记当由这条线路而来。“拿”经历了由“握持”到引进对象再到处置标记的发展线路(何洪峰,苏俊波2005)[13],据于红岩(2001)[14]检索的材料可以看到,在元朝时的语言材料中,“拿”出现处置标记的用法;明清时期,作为处置标记的“拿”在南方地区发展速度较快;到了近代汉语中,“拿”才发展出致使义处置式。我们推测,在常宁方言中,当作为处置标记的“得”还没有得到充分发展时,“拿”作为处置标记进入了常宁方言,并与“得”展开竞争,“拿”在进入常宁方言时已经可用于广义、狭义和致使类处置式,使用范围比“得”要广。在与“拿”竞争的过程中,“得”处于下风,除在广义处置式中还留得一席之地外,主要功能已经转向作被动标记。在“得”“拿”共现的特殊处置式中,“得 ”处于从属地位,这样,“得”和“拿”的分工格局逐步明朗。
从上面两节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常宁方言中有两个常用的处置标记“得”和“拿”,二者在处置式中的地位并不平等。“得”只出现在广义处置式中作处置标记,句法条件是:V后出现的成分是名词性成分,与双宾句关系密切,“得”在狭义处置式和致使处置式中作处置标记要受到很大限制。“拿”可以在广义处置式、狭义处置式和致使处置式中作处置标记;是常宁方言处置标记词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也是从实词语法化后的专职处置标记。常宁方言中有一个特殊的处置结构,在这个结构中,“拿”和“得”两个处置标记带一个体词性成分作宾语的套合结构,“得”所带的宾语是一个回指“拿”所带宾语的单数第三人称代词,同义并含有强化的语用效果,回指代词“仡”也有强化处置的意味。这种带回指代词的处置式很可能是早期具有类似特点的处置式的存留。“得”先用作处置标记,“拿”用作处置标记后与“得”展开竞争,“得”和“拿”目前已达成分工格局:“得”除用在广义处置式中外,主要作被动标记(其他用法此处不计);“拿”主要作处置标记。
注 释:
① 对于本文符号的说明:PP表示处置标记,O为宾语,V为主要动词,C为补语。
② 朱德熙把处所名词成为处所宾语,本文采用这种说法。
[1]吴启主.常宁方言研究[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
[2]吴福祥.敦煌变文语法研究[M].长沙:岳麓书社,1996.
[3]朱德熙.语法讲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4]蒋绍愚.“把”字句略论—兼论功能扩展[J].中国语文,1997,(4).
[5]刘丹青.语法化中的更新、强化与叠加[J].语言研究,2001,(2).
[6]石毓智,刘春卉.汉语处置式的代词回指现象及其历史来源[J].语文研究,2008,(3).
[7]项梦冰.莲城客家语法研究[M].北京:语文出版社,1997.
[8]许宝华,陶寰.吴语处置句[A].伍云姬.汉语方言共时与历时语法研讨论文集[C].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1999.
[9]黄伯荣.汉语方言语法类编[M].青岛:青岛出版社,1996.
[10]徐慧.益阳方言语法研究[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
[11]吴福祥.再论处置式的来源[J].语言研究,2003,(3).
[12]江蓝生.汉语使役与被动兼用探源[A].江蓝生.近代汉语探源[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13]何洪峰,苏俊波.“拿”字语法化的考察[J].语言研究,2005,(4).
[14]于红岩.浅析“拿”字处置式[J].语文研究,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