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径舟 吴亚东
职业教育是为个体提供特定职业以及更加广泛的劳动力市场所需要的知识、技能与能力的教育。它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学者对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关注和研究,比较深入地分析了我国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而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和对策,对我国职业教育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职业教育和劳动力市场关系为主题全面总结和剖析我国学者在这一领域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充分认识和把握当前的研究现状,以便推进此项研究得以更加深入地发展。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了大量不同种类新兴产业的出现,使得社会分工变得越来越细致,从而形成了多种需求的劳动力市场。这种复杂的社会分工导致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有学者指出,职业教育在劳动力市场分割的过程中起到的作用是帮助个体劳动者获取职业资格,并促进个体在劳动力市场中的流动与发展[1]。因此,我们应当依据对职业要求的条件来划分劳动力市场,而这一标准也正是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所提倡的。
根据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劳动力市场可分为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主要劳动力市场针对不同行业中的各个职业,对个体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有着严格的要求。此市场由大企业与大型机构提供工资待遇较好,就业稳定的工作岗位。次要劳动力市场不要求严格的准入条件和专业知识技术,其雇主通常为小企业和小型机构,工资待遇低,工作环境较差,就业不稳定。
现代社会中,企业与学校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但这种联系是有限的。有学者指出,企业工作岗位的结构与学校的教育结构在很多方面是相互联系的。但由于其他因素也对学校的教育性质产生影响,因此这种联系是有限的。研究表明,发达国家在推动职业学校的教育结构与劳动力市场需求衔接方面,首要解决的问题是确立一套完备的法律与制度。
德国联邦政府通过制订一系列相关法律赋予企业进行职业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并保护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权益,如《职业教育促进法》、《企业组织法》等。日本政府则为推动劳动力市场与职业教育的衔接先后出台了 《产业活力再生特别措施法》和《产业技术力量强化法》[2]。澳大利亚政府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为了推动劳动力市场需求与教育供给的一致,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建立质量保障制度就是其主要措施之一[3]。其具体包括五种制度,分别是培训包制度、培训合同制、产业顾问机制、产业技术委员会和准入机制[4]。培训合同制是通过让雇主与学徒间达成协议,保证双方的权益;培训包制度则让职业教育和劳动力市场紧密联系起来,并促进职业教育的结果与产业需求的沟通;产业技术理事会和产业顾问机制则向政府提供未来的产业发展趋势和技术需求,并为部长会议提供关于劳动力市场的规划;而准入机制则确定了职业教育的标准和受教育者的资格要求。
职业教育机构隶属于经济部门还是行政部门对职业教育的发展有着直接影响,因为隶属关系首先影响的是职业教育对劳动力市场的适应程度[5]。有学者认为,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管理模式可以分为行政部门管理、经济部门管理和专门机构管理三种模式。
具体来说,就是将劳动力市场需求作为起点,而将职业教育培训的结果作为终点,并由此得到三种管理路径模型。第一种路径是在经济部门管理模式下,产业部门对劳动力的需求直接反馈到职业教育机构,其管理路径为“产业部门→职业教育”。第二种路径是在行政部门管理模式下,产业部门对劳动力的需求通过劳动力市场和产业管理部门反馈到职业教育机构,其路径为“产业部门→产业管理部门→劳动力市场→职业教育”。第三种路径是在专门机构部门管理模式下,产业部门对劳动力市场的需求通过劳动力市场和专门机构 (教育行政部门)反馈给职业教育机构,其路径为“产业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力市场→职业教育”。
通过对以上三种路径的比较研究,可以发现,采用经济部门管理模式的路径,其产业部门与职业教育之间的层级最少,管理效率最高。除此之外,不同部门的目标和功能也不同,经济部门关注的是就业与市场,而产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更加关注的是命令的执行情况,而这一因素也会最终影响到职业教育对劳动力市场的适应程度。
教育的使命在于育人,即人才的培养。而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肩负着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应用型人才的使命。因此,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就业问题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研究表明,个体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专门化程度与职业资格水平是影响其就业的重要因素。美国的几项关于职业教育对受教育者在劳动力市场中就业影响的研究指出,职业教育的课程对受教育者的早期职业生涯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包括失业率、收入水平与职业声望[6]。劳动力需求方往往期望雇佣到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应聘者,这样可以降低雇主的培训成本。因此,接受过职业教育培训,并掌握专业技能的个体在劳动力市场中拥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其失业的可能性也大大降低[7]。数据显示,在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发达的德国,其年轻人的失业率相比其他欧洲发达国家低很多。2002年,年龄在15-24岁的人群平均失业率仅为9.7%.而在希腊、西班牙、意大利、法国等国家,这一数字几乎达到了21%[8]。
此外,部分学者认为,职业教育具有就业的“蓄水池”功能。当大量的学龄人口不能进入大学接受普通高等教育时,这个群体如果就此进入社会,会给劳动力市场带来极大的就业压力[9]。此时,可以通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并让这些学龄人口进入职业学校学习,缓解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压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就业的“蓄水池”作用。
劳动力市场是不断发展变化着的,因此,职业教育所培养的劳动力不一定能满足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有学者指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在加快推进技术革新的同时,也在不断扩大自身的生产规模。新技术的出现与应用推动了产业结构的升级,这就促使企业需要雇佣更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而生产规模的扩大也要求企业雇佣更多的生产人员[10]。这一系列的因素导致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变化,从而使整个劳动力市场处于动态的变化发展之中。
除此之外,有些学者指出,越来越多的受教育者再毕业以后并不会在所接受培训的行业领域工作,这就使得职业教育除了为受教育者提供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之外,还应当提供更为宽泛的基础知识与技能,从而使职业教育能帮助个体更好的适应动态发展变化中的劳动力市场。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是计划经济,劳动力总量的增加和减少都是由各省的劳动局依据计划调整的,因此不存在劳动力市场。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国开始对经济体制进行改革,逐步引入市场机制,直到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才正式提出“劳动力市场”的概念[11]。
研究表明,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配置方式也从当初的计划配置转向市场配置,市场对人才的供需调节也逐步趋于成熟。但是现阶段我国的劳动力市场还存在诸多问题,如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没有建成全国统一的信息网,劳动力市场需求也呈现出季节性变化而没有建立动态适应机制,而人才市场对劳动者的档案管理也仅仅是保存并没有提升到较高水平的分类与引导。总而言之,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还不够成熟,服务还亟待完善。
劳动力市场的分割阻碍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有学者认为,现阶段我国劳动力市场存在着四种分割形式,分别为城乡分割、行业分割、体制分割和内外部劳动力市场分割[12]。其中城乡分割通过户籍、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限制,使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生活和工作中都处于较低水平;行业分割是一些待遇高的企业通过设置内部门槛的方式限制系统外人员进入;体制分割是在一个企业内部设置两种用工制度,即正式工与临时工。其中正式工的工作稳定性和工资待遇都要高于临时工;内外部劳动力市场分割是将劳动力市场划分为主要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内部劳动力市场和主要由工人组成的外部劳动力市场,其中内部劳动力市场通过设置高学历的准入门槛,堵住了其他人的进阶之路[13]。
有学者指出,由于我国经济社会长期处于城乡分割状态,造成大部分农村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职业教育的教学水平与质量很差,从而导致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偏低,不能满足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的劳动力需求[14]。此外,内外部劳动力市场分割设置的高学历门槛,致使很多学生和企业对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不再认可,造成了教育系统内部的分化,形成了对职业教育的歧视并将其视作二流教育[15]。
我国劳动力市场最显著的特点是劳动力供给总量充裕与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失业的反差,即劳动力的技能与素质无法满足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而导致失业[16]。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我国现有的职业教育模式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学者针对这一现象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职业教育的专业发展结构不合理,不能满足劳动力市场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现代化生产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是不仅要系统地掌握理论基础,还应当掌握必须的专业技能与知识[17]。学者们普遍认为,当前我国大部分职业学校对自身定位不准确,在专业设置上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盲目的迎合市场需求,设置所谓的“热门专业”,而其教学质量却不能得到保证,致使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专业能力不强,整体竞争力下滑[18]。
第二,学校传授的知识和技能与市场需求不匹配。据调查结果显示,59%以上的职校学生认为,在学校学到的知识与技能得不到企业的认可,从而导致巨大的教育资源浪费。有观点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教学机制不够灵活,教学理念和教学改革滞后,导致学校所传授的知识跟不上市场的需求变化;二是校企合作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的合作,致使学生在校期间无法得到真实生产环境的锻炼,从而造成职校毕业生实践能力较差,达不到企业对生产管理的技术要求。
第三,职业教育缺乏良好的竞争与退出机制。当前我国职业学校的水平参差不齐,优秀的职业学校与毕业生数量不多。而在当前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劳动力市场对优秀的职校毕业生有着巨大的需求,但由于职业学校的整体教学水平低下,使得这一需求无法得到满足。研究显示,缺乏良好的准入与退出机制是造成职业学校整体发展缓慢的重要因素之一。现阶段,我国大部分职业学校都为国家与地方政府所有,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与地方的财政拨款,缺乏社会资本的准入机制,这就使职业教育缺乏相对独立的决策空间,制订的教育计划更多受到政府的行政影响。此外,由于缺少完善的退出机制,致使大部分不符合市场需求的公立职业学校,依靠政府的财政补贴继续低水平的运行而不会被淘汰,造成了职业学校教学水平的下降。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缺乏法律支持与制度保障。有些学者指出,目前我国政府所提出的各项关于促进校企合作发展的相关文件,都没有明确学校与企业间的责权利,缺乏具体的保障性条例与鼓励政策,致使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机不强,出现了“学校热企业冷”的现象。还有观点认为,我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认证种类繁多缺乏权威性和通用性;普遍缺乏行业监管;在认证过程中注重考试的结果而轻视培养的过程[19]。
建立一套完善的劳动力市场信息采集与监测系统可以为我国的职业教育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为此,有的学者指出具体做法:一是通过对区域、产业、行业、岗位等信息进行采集与整理,为职业学校的发展提供有效准确的信息。二是加强信息处理,即依据已有的信息对未来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和变化进行研究和分析,并提供劳动力需求的预测报告。三是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系统。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协力合作,完善企业与职业学校间的信息共享平台,让供需双方都能够掌握最新的信息,使劳动力市场能更好的引导职业学校的办学方向[20]。
职业教育的专业与课程设置是满足其教育与社会需求衔接的重要方式,也是使职业学校学生满足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基本前提。因此,学校在进行专业设置时,必须面向市场以现实的工作岗位为导向,积极邀请行业企业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对当地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经济发展战略以及产业政策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专业结构的调整与设置。此外,职业学校还应当从当地的实际发展情况出发,建立一个与市场紧密联系的专业调整系统,使其可以与当地的特色企业,优势产业相结合,进一步体现职业学校的特色和竞争优势[21]。
还有学者提出,我国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时,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除了推出《民办教育促进法》之类的法律法规,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领域外,还应当制订类似于《企业破产法》之类的法律法规,对社会资本的退出加以规范,促进与引导公立与私立职业学校之间的合理竞争[22]。在这样的竞争压力之下,各个职业学校为了生源就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办学特色,积极地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改善学校内部的管理,从而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我国许多学者都认为,校企合作对于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实践能力有着重要的影响,如何正确的认识校企合作,促进企业行业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是大力发展我国职业教育的必然要求。学者们的观点主要有两点:首先,职业学校应当转变自身的办学理念,充分认识到校企合作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性,主动与企业沟通联系,并积极地展开深层次、多方面的合作,做到以企业的需求为自身的办学目标[23]。其次,政府应该制订并出台推动企业行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与法规,鼓励行业与企业有针对性的举办面向劳动力市场和社会大量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并为积极参与职业培训的企业给予政策上的优惠,以便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学者们普遍认为,建立规范和完备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动各类职业学校开展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可以促使我国职业教育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学者们的基本观点主要包括建立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使职业资格证书在更大的程度上得到企业的认可;广泛吸纳行业企业参与到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内容的制定,使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更好的与企业对职业技术的实际需求衔接起来;依据职业证书考试内容制订相应的职业教育课程内容,使学校的教育可以更好的为学生未来的职业岗位做准备。
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关于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关系的研究也逐渐受到了我国学者的重视。但从整体上说,我国学者对于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开展的研究较少,大部分学者只是认识到了两者关系的重要性,并没有深入的对其进行探究,也很少提出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建议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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