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刚
(中共三明市委党校,福建 三明 365000)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农村跨越式发展而提出的新课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1]同时,还强调“要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2]。在十六届五中全会出台的规划纲要建议中明确指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3]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图景,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目标。实际上,早在20世纪50年代,新农村建设的命题就已提出。但是缘起于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其的全新阐释和着重强调,使得各级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给予了全新的关注和重视。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粮食连年增产”[4],广大农民逐步富裕,但在这快速发展的背后,部分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对新农村建设之“新”存在诸多认知上的不足和误区。实际上,社会各层人士对新农村建设之“新”有着不同的认知,从而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思想统一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落实。由此,对新农村建设之“新”的全面审视与解读成为当下的迫求。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置于新的时代背景之下,新时期赋予了其新的时代特色。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的新农村建设和上个世纪50年代的新农村建设有着截然不同的时代背景。后者处在建国初期,建构在社会主义改造的背景之下,它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确立的优越性体现。然而,新时期的农村建设则迎合了新的时代诉求,它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应然。新时期农村建设置身于中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大潮之中,它有着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背景,更有着雄厚的工业基础为后盾。“伴随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正在进入新的阶段,”[5]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农业生产得到很大发展、农村面貌得到很大改善、农民群众得到很大实惠,农业农村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6]。由此,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课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新的理念作指导。新时期,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理念上的深刻指导。温家宝曾指出:新农村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城乡统筹的思路,把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7]科学发展观强调,协调发展、做好统筹。进而,从思想层面对新农村建设进行了高度指导。事实上,科学发展观具有深刻的内涵,它强调发展方式的转变,更强调发展理念的更新,为此,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理念上的“新”要求。对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必然有着科学的发展理念作支撑。
新时期,农村的具体新情况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新的实践基础。基于我国农业发展的不均衡及各农区的显著差异,新时期的农村有着复杂的情况。“人多地少水缺的矛盾加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任务艰巨。”[8]此外,农村劳动力流动频繁,人口复杂化加剧。以浙江省温岭市新河镇南鉴村为例,众多的家庭作坊建构了南鉴村的经济命脉,工业的飞速发展和农业的相对滞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原有农民向工厂主的转变使得农业在新的形势下更加黯淡。由农业向工业转变,南鉴村对“农”字赋予了新的内涵,也面临着新的形势,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大量涌入,使得南鉴村在人口构成上变得更加复杂。可见,农村、农业、农民的巨大转变和复杂形势皆为新农村建设赋予了新的实践基础。
新农村建设之“新”是对“旧”的消除。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新”的认知有着诸多类似的偏见。新农村建设之“新”绝非是对“旧”的消除与破坏,更非是对原有现状的抛弃。实际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构在原有农村发展的基础之上,原有农村发展的个别思路、个别发展路径甚至原有典型地方居住特色的房屋等皆是新农村建设所需要学习、保护、继承的。故而,新农村建设需要新的气象,需要在“新”上致力,但是一味地追求“新”的创造,而忽视对旧的辩证审视,有个别基层地方政府为了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新”面貌,将“旧”的东西全部消灭,甚至出现了部分农村不顾现实状况,为了实现“新颜”将原有住宅全部拆除,另建新居,强制农民“上楼”,抑或是通过粉刷将村庄粉饰一新等皆是典型的认知错误。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新”的模式化运作。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部分领导干部对“新”实现路径上的模式化追求,他们不能很好地结合村庄的具体情况,而是照搬照抄先进村庄的建设路子,甚至走完全模仿他村的道路,个别基层政府为了实现新农村建设的跨越式发展,过分强调“新”的效果,完全不顾当地农村的现状,强调模式化做“新”,这是一种对新农村建设之“新”的典型误读。实际上,新农村建设的先进地区有着诸多可借鉴的经验,但是脱离实际,一味地模仿、照抄照搬,完全背离了新农村建设的主旨,更背离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新”的内容偏颇。新农村建设蕴含着新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等诸多方面,而个别基层政府对新农村建设之“新”在内容上有着片面的理解,他们曲解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在他们看来“生产发展”则等同于“经济发展”,“生活富裕”则要求“经济富裕”。实际上,“生产发展”不仅仅蕴含经济生产的发展,它还包含着文化生产的发展、社会生产的发展,更多的则是强调经济生产、文化生产、社会生产等的综合发展。“生活富裕”也绝非仅仅要求经济上富裕,更要求精神上要富裕。可见,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发展农村经济的过度强调,必然会忽略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其它方面的内容。概言之,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任何方面的偏颇都可能导致新农村建设的溃败。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新”是对“旧”的扬弃。置身于原有农村发展现状的基础之上,新农村建设面临着对“旧”的辩证审视,如何对待“旧”的发展思路?如何对待“旧”的建设客体?如何对待“旧”的建设主体等皆成为时代命题,新农村建设对“旧”有着辩证的分析,它诉求于“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它主张对“旧”要有着扬弃之精神,它反对对“旧”的全盘消除和全部破坏。事实上,原有农村也蕴含着一些先进的、积极的事物,为此,新农村建设对“旧”要进行客观的剖析,绝非以时间为划分标准进行一刀切,甚至将其全部抛弃。当前“我们必须顺应阶段变化,遵循发展规律,增强忧患意识,举全党全国之力持之以恒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9]
新农村建设之“新”,要“新”出特色。新农村建设是一种多样化发展、多思路着手的工程,它诉求于发展路径的多元,更强调发展特色。实际上,基于各地农村、各村庄具体情况的不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很难实现统一的发展路径和同一的发展历程。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推动‘三农’工作。”[10]结合村庄的具体状况,实现特色发展,重点发展强势产业、优势项目才是科学的发展思路。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经济建设是基础,政治建设是保证,文化建设是支撑,生态建设是前提。故而,任何一个层面的过分强调都有可能导致新农村建设的片面发展和失衡发展。因此,新农村建设之“新”诉求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法制建设的全面推进。当然,这种全面推进不仅仅强调形式上要全面,更强调从内容上要全面推进。
综上所述,新农村建设之“新”蕴藏着丰富的内涵,它不是对“旧”的彻底消除,也不是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对“新”的模式化运作,更不是对“新”的片面推进。新农村建设之“新”强调对“新”的正确认知,它诉求于认知误区下的嬗变,更强调新形势下人们对“新”的重塑。唯有此,我们才能够在新农村建设之“新”意蕴的指导下进行实践,进行反思,进而才能够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2][4]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N].人民日报,2012-11-9.
[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N].人民日报,2005-10-19.
[5][6][8][9][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N].人民日报,2013-2-1.
[7]温家宝在省部级干部建设新农村研讨班结业式讲话[EB/OL].www.gov.cn,2006-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