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辉,张树仁
(1.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00088;2.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 300461)
JTS 201—2011《水运工程施工通则》[1](以下简称“《通则》”)已由交通运输部以“2011年第34号公告”发布,并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同年11月英文版正式发布。《通则》实施1 a多来,已在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建立了施工人员系统决策的理念,培养了施工现场规范施工管理的自觉性。现对《通则》相关内容进行进一步解读。
50多a来,水运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引用到提高升华的过程,许多水运工程创新技术被及时吸纳到技术标准,促进了创新成果的推广与应用,提高了标准的技术水平,提高了工程品质。但是,水运工程建设行业尚无统一的通用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准则,在现行《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2]中增列《水运工程施工通则》并将其列为施工类系列标准的首要标准,既是水运工程建设标准战略研究的主要成果,也是水运工程建设标准顶层设计的重要内容,它将探索性地实践全文强制标准和技术法规编制思路,为下一步实施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共存的管理模式打下坚实基础。
根据我国水运工程建设技术的发展,编制内容全面的、能代表我国水运工程建设技术水平的通用规范,以提高我国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的国际认知度。同时,近几年来,我国在世界各地建设了大批港口和航道工程项目,我们的标准必须为我国水运工程建设队伍参与国际竞争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和技术保证。《通则》需要在总结我国水运工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吸纳国外相关标准的成果,为水运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和支持我国水运工程建设队伍“走出去”做出贡献。
随着水运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水运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与自然资源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特殊的建设形势要求水运工程建设施工的理念、方法、装备、工艺和要求都要有新的特点和新的突破。《通则》顺应形势而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体现创新,指导水运工程建设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自2007年8月策划始,历经标准立项、前期研讨、专题研究、工作大纲、调研座谈、标准编写、征求意见及意见处理、标准预审查、标准送审及审查、标准总校、标准报批及发布、英文版编写和校审、英文版发布等阶段,历时4 a,终于完成《通则》中英文同时面世的开创性工作。
《通则》是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中第一本通用的施工准则;是现行《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发布实施以来,最先启动编制并率先发布的体系标准之一;是第一本中英文同时发布的水运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其主要特点包括:
1)实践标准管理新思路,开创了水运工程标准编制的新篇章。《通则》作为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中第一本通用标准,在水运工程建设标准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率先实现设计标准和施工标准分离,探索性实践全文强制标准的编制,为实现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分离,以及逐步过渡到“强制性标准”和“技术法规”共存的标准管理模式奠定了基础。
2)首次尝试通用标准的编制,突出了规范内容的通用性。《通则》作为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中第一本通用施工标准,对水运工程施工管理及施工技术进行了基本规定,为统一水运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提高水运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奠定了基础。
3)首次将施工管理内容纳入规范,突出了标准内容的创新性。在建设标准中创造性地纳入施工管理内容,对现场调查、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与安全技术交底、典型施工、工序施工质量控制、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等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规定,在吸收各施工企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现场调查的内容和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技术规定,为规范水运工程施工管理提供了依据。
4)查漏补缺现有规范内容,突出标准内容的全面性。首次在施工规范中提出船厂水工建筑物施工、船闸施工和航标施工的内容,为指导相关规范的制定和具体施工提供了依据,完成了对水运工程全专业内容施工的规定,与标准名称匹配较好,为施工类标准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5)中英文同步编制和发布开创了标准编制的先河。首次实现标准编制工作中英文同步进行和同步发布,英文翻译对中文编制的意见,以及中文编制主要人员及国外技术力量(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对英文版进行的语法与技术审核,不仅保证了标准中英文版的质量,同时也提高了标准的国际化水准。
6)创新的专题研究为新设标准的编制开启了思路。创造性地在新设体系标准编制中采用专题研究的形式明确标准定位、编写原则和主要框架等内容,为标准编制过程中统一思想、确定任务重心以及顺利开展标准编制准备了条件,为打开标准编制思路和开拓标准编制思维提供了参考。
《通则》是根据《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对《通则》的定位,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总结了我国水运工程施工管理的经验,归纳了现行行业标准中施工管理和施工技术的基本要求,吸收了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保障方面的新技术和新成果,借鉴了有关行业和国外标准的先进内容,对水运工程通用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进行的规定,共10章3个附录,主要包括施工管理、临时工程、通用工程、港口水工建筑物及道路堆场、疏浚与吹填、航道工程、船厂水工建筑物和设备安装等技术内容。
由于《通则》涉及面较广,对水运工程各个专业工程的施工管理、质量控制、质量检验和质量验收的影响较大,除把握《通则》的整体内容框架以外,重点应把握《通则》中相对于其他规范新增部分,特别是总则、基本规定、施工管理和临时工程等章节。下面举例说明:
“总则”第1.0.1条规定:“为加强水运工程施工管理,提高水运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统一水运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促进技术创新,制定本通则。”本条阐述了制定《通则》的目的和主题内容,目的:一是加强水运工程施工管理,提高水运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二是统一水运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三是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四是促进技术创新,主题内容:对水运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包括基本的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
“基本规定”第2.0.1条规定:“水运工程施工应满足设计和合同要求。”本条是对水运工程施工活动的目的和责任的基本规定。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条款约定进行施工活动,保证施工项目在工程内容、数量、质量、工期、造价等均能满足设计和合同要求。条文中的设计,是指整个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技术规格书和设计变更文件等。
“施工管理”第3.1.1条规定:“水运工程施工管理应在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协调和处理好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等的相互关系,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系统控制,实现施工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本条明确了水运工程施工管理的目的、管理的重点、管理的方法。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全面实现施工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这个目标既包括“满足设计和合同要求”的基本要求,还包括项目管理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成本等目标。管理的重点,即在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协调和处理好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等的相互关系。管理的方法,就是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技术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和监督。
“临时工程”第4.0.1条规定:“施工项目的大型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建设的规模和标准应满足施工需要。”临时工程系指为实施和完成永久工程,在现场建设的各类临时性工程和简易设施,包括大型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两类。临时工程是保证施工项目顺利实施所不可缺少的,尤其是对于水运工程施工在某些情况下是工程成败的关键。因此在研究制定施工方案时要结合工程性质、施工条件对临时工程的设置数量、平面位置、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等进行认真筹划和设计,并将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
《通则》专业内容包括第5章至第10章的通用工程、港口水工建筑物、疏浚与吹填、航道工程、船厂水工建筑物和设备安装工程等,这些内容大多是对现有标准中有关施工技术要求的整合和凝缩,根据现行《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的安排和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计划,目前已经编制了或正在编制相关专业类的施工规范,因此,对专业内容的理解应结合相关规范的编制。
例如“通用工程”部分的“地基处理工程”,主要包括地基处理施工的一般规定、排水固结法处理地基、强夯处理地基、振冲置换法处理地基、水泥深层搅拌法处理地基、高压喷射注浆处理地基和帷幕灌浆施工等内容。该节主要是根据JTS 147-1—2010《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T 259—2004《水下深层水泥搅拌法加固软土地基技术规程》、JTJ 246—2004《港口工程碎石桩复合地基设计与施工规程》等标准中相关规定编写,并吸取了GB 50202—2002《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内容。
又如“港口水工建筑物及道路堆场”部分的“码头”,主要是对码头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是在JTS 167-2—2009《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 167-1—2010《高桩码头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 167-3—2009《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 294—98《斜坡码头与浮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有关施工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编写的,理解时可结合相关规范的内容进行。
1)《通则》必须得到严格执行。《通则》作为强制性行业标准,其主要内容是根据我国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多年施工技术管理经验总结、提炼出来的,是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2)其他规范必须与《通则》配合使用。《通则》是适用于水运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的通用标准,在执行有关专业施工标准时,应同时执行《通则》的有关规定。
3)其他规范必须与《通则》内容相协调。《通则》中有关专业工程的施工技术规定,是在原有的设计与施工规范的基础上进行凝缩和提炼出来并经多次审查所确定的,相关施工标准在编写中应当注意与《通则》内容相呼应,做好衔接。
[1]JTS 201—2011,水运工程施工通则[S].
[2]交通部水运司.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