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军区司令部动员部部长 洪晓荣
在芦山“4·20”强烈地震抗震救灾中,省军区系统发挥军地双重领导的体制优势、就地就近动员的地理优势、队伍规模大的数量优势、专业种类齐全的人才优势和依托地方资源的保障优势,为夺取抗震救灾胜利做出了重大贡献,经受了严峻考验,充分展现了其在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特有的能力优势。但是,客观评价省军区系统的抗震救灾实践,其优势发挥还不够充分,存在问题还不能忽视。一是协调指挥不够到位。省军区系统参与前指、责任区、任务片、作业点上的指挥协调不深入,救灾初期还存在灾区军事机关与救灾指挥机构两条线、两张皮问题,特别在对接地方任务需求、保障部队展开救灾行动等方面协调保障力度不够大。二是统筹动员不够有力。及时查明灾情、准确研判形势、快速决策动员还有差距,对任务区域、开进路线、指挥协同缺乏统一安排,救灾力量部署不够科学有序。三是兵力运用效能不高。抗震救灾涉及两个省(市)、9个地区、20余个县(市、区)、30余种专业的民兵预备役部队,基本沿用按原建制各自独立遂行任务的方式,未结合任务需要整合力量要素编组、优势互补,兵力运用效能不高。四是人武部基础条件薄弱。我国有相当数量的县级行政区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人武部人员少、营区面积小、功能要素不全、指挥器材不配套、生活设施和物资储备不足,不具备保障建立联合指挥机构的条件,影响了应急指挥的及时展开。
发挥省军区系统的独特优势应对多样化军事任务的严峻挑战,必须切实加强其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从芦山抗震救灾的实践看,加强省军区系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必须着力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
科学赋予职能任务。从实际出发,明确省军区系统在非战争军事行动指挥体系中的任务分工。一是组织协调。这是省军区系统作为地方军事指挥机关的优势和职责所在。军区以上统一组织指挥的应急处突行动中,省军区系统(包括乡镇武装部)应当纳入战区应急处突的前指、责任区、任务片、作业点的各级指挥编成,指定人员专职负责军地协调任务,避免游离于各级指挥机构之外成为“二传手”。二是保障指挥。在遂行各种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依靠省军区系统解决指挥部后装保障必不可少。因此,应将加强保障能力建设,作为省军区系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特别要加强人武部保障指挥的相关要素建设,确保依托人武部快速展开应急指挥。三是牵头指挥。中等规模以下突发事件或情况适宜的情况下,视情由省军区、军分区或人武部牵头组织指挥。军区视情派出指导机构,指导指挥行动,协调战区相关技术保障力量参与。四是实施动员。动员民兵预备役人员是省军区系统的重要职能之一,无论是事发地还是其他地区,都应根据最高指挥机构指令组织应急动员。各级针对不同规模、不同任务及不同动员类型(就地动员、地区范围内跨县动员、省内跨地区动员、跨省动员等),制定完善动员方案,为应急动员提供行动依据。
规范动员决策指挥。闻灾而动、快速动员要建立在科学有效决策指挥的基础上,否则将带来因快致慢、因快致乱的问题,反而影响动员效果。在实施应急动员中,无论事态如何紧急,都应坚持先决策后动员,有力有序依令实施动员。按照大规模事件省级决策、中等规模市级决策、小规模事件县级决策后报上级备案的原则,军地共同研究决定动员数量、专业、种类、地域及各支力量的任务、开进路线、指挥协同关系等问题,确保精确动员、有序动员。严格执行民兵预备役部队动员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尤其要纠正“口头报告、口头同意”的问题,跨区动员要经动员地和事发地共同的上级军事机关批准,确保应急动员严谨、高效。
着力解决保障难题。由于保障体系不健全,导致民兵预备役部队遂行任务面临“动员地管不了、事发地无力管”的难题。因此,加强保障体系建设,是国防动员系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应重点关注的问题。要规范和完善动员保障的程序、内容和方法,制定对遂行任务人员核发误工补贴、处理伤残补偿、组织评功评奖等的政策规定,维护遂行任务人员的正当权益,保护其响应动员的积极性。人武部、预备役旅(团)要配备适量保障装备器材,提高自保能力,确保民兵预备役人员野外执行任务能住上帐篷、吃上热食,有医疗、洗浴、文化娱乐等基本条件,进而安心、尽心、乐于完成军事行动任务。动用民兵预备役人员遂行任务时,须在审批时一并考虑和明确保障关系、保障办法,避免口头表态、保障无人负责的问题。
统筹指挥运用兵力。为解决遂行应急任务时各自动员、各自指挥、各自为政导致的不利于指挥协同、不利于联合保障的问题,要依托事发地省军区或军分区、人武部建立国防动员一线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分散动员的各地民兵预备役部队,并对各种民兵预备役力量实施统一编组,以救援(防暴)骨干力量为主,编组排危、医疗、通信、运输等专业力量,实现统一领导下的合成用兵。根据遂行任务需求,定点定片划分任务区,以任务点为依托,搞好民兵预备役部队与军队、武警及地方救灾力量之间的任务协同,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应急力量的整体效能,提高完成任务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