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013-08-15 00:54王俊先
科技视界 2013年17期
关键词:煤矿安全煤矿事故

王俊先

(伊犁犁能煤炭有限公司,新疆伊宁835000)

论如何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王俊先

(伊犁犁能煤炭有限公司,新疆伊宁835000)

煤矿行业是我国高危行业之一,煤矿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旦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就会影响正常生产,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必须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保障安全生产方针和原则的贯彻落实,确保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可持续发展

煤矿行业是我国高危行业之一,煤矿生产一旦发生事故,除了影响正常生产外,轻则造成巷道堵塞、人员受伤,重大安全事故(如瓦斯爆炸或透水事故等)还会酿成群死群伤惨剧。我国党和政府一贯重视并深切关注煤矿生产的安全问题,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在煤矿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重要性,还提出了“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日常煤矿开采过程中,常常由于受种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安全生产方针和原则不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以致造成安全事故频发。因此,必须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保障安全生产方针和原则的贯彻落实,确保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1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的制约机制

1.1 明确管理体制

(1)关于宏观体制:首先应明确国家安监总局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让企业懂得国家监督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责任,安全生产强制性条例是实施安全生产的保障,并从根本上制约了企业和个人对安全管理的思想和行为。从近年来对私挖乱采和越界开采,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煤矿的治理情况来看,尽快落实地方政府的煤矿安全监管职责至关重要,各级地方政府应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促进煤矿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文化等各项要素尽快齐全和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的基本单位,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单元;只有每个企业重视安全,安全投入充实,安全管理到位,全国的安全生产才有保障。《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明确地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企业也应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员工。(2)关于企业内部体制:安全管理职能需要设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才能得以发挥,但实际往往是: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而未发生过安全事故的单位管理机构就很弱,甚至没有。因此,务必坚持预防为主方针,杜绝因事故而设安监机构的不正常现象。

1.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企业领导务必明确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经建立起来,就必须让每个部门、岗位和个人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并落到实处,在执行中不断予以充实和健全。

1.3 责任体系的落实

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责任制各不相同,且不是独立的,相互间存在紧密联系;在企业内部,有上级对下级的管理,也有下级对上级的监督,还有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管。在对外关系上,有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煤矿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责任联系,所以,必须以系统的观点看待责任落实问题。责任体系的落实必须有相应的考核和奖罚措施作保证,否则责任制就会变成一纸空文。现实生活中因私人小窑越界乱采引发的重大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主要就是煤矿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地方政府等国家机关责任不明、监管不力造成的,必须尽快彻底解决。

2 建立安全装备保障机制

安全装备是安全生产的物质保障,煤矿建设和生产必须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进行落实。由于历史原因造成装备欠缺的,应尽快补充完善;安全装备的设计和建设务必做到以下四点:(1)设计落实。矿井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符合煤矿生产建设规模需要,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并严格进行审批。(2)施工落实。安全设施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按规范严格验收。(3)资金和物资落实。安全设施建设必须建立专项资金,及时采购物资,专项资金和物资不准挪作他用。(4)组织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法人是落实安全设施的负责人,必须认真组织协调职责,确保安全设施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3 建立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控制机制

在激烈竟争的煤炭市场中,煤炭企业应重视建立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控制机制,以利于及时辩识与煤炭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害,为风险评价和控制提供信息,为持续改善煤矿职工安全健康管理提供衡量基准。煤矿行业具有特殊的风险特点,更有必要及时进行严格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从而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遏制煤矿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煤矿行业的主要风险特点是:(1)生产空间狭小,在采掘、运输或其他活动中都可能存在砸、扎、磕、碰、刺等危险因素。(2)受强制通风影响,矿井口通风系统一旦出现问题,将对井下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重大影响。(3)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大量高能量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密集,一旦机械能量失控,很容易发生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这些事故可能的类别是: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火灾事故、透水事故、顶板和地压事故、中毒窒息事故、机电事故,以及其它事故。(4)事故救援困难。由于矿井生产环境的特殊性,一旦发生事故,受灾人员的逃生和救护人员的进入都会受空间和场所的限制而十分困难,再加上各种危险因素本身的复杂性和关联性,极易发生连锁反应事故。

3.1 煤矿行业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范围和考虑因素

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应覆盖矿井全部的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包括采掘、通风、粉尘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火灭火、防治水灾、提升运输和空气压缩、爆破、电气、救护等系统。在建立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控制机制时应按下述步骤进行:划分作业活动、识别危害、确定风险并确定风险是否可以承受、制订风险控制计划、评审计划的可行性和充分性等。这个阶段必须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应考虑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如井下设备检修、装置情况以及维护、装置启动或电源、通风设备关停期间的井下状况等;应把人的失误作为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要考虑作业场所和库房内备用的物品、装备的质量和过期老化的因素,尤其是在煤尘、瓦斯爆炸矿井使用过的各类用电设备、用电保护装置和机械设备等。

3.2 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

控制措施大致有:安监人员培训;矿井现场和库房管理;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和完善本矿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并检查落实情况;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系统的响应机制;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4 建立现场安全管理机制

现场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关键和最终归宿,其它各项机制的目的都要落实到现场管理中。煤矿职工是作业现场中安全工作最基本因素,他们有一定的经验,可随时发现和消除作业中出现安全隐患。

按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班组长担负着现场生产和安全双重任务,是现场管理中重要的领导者和安全管理最基本的组织者。安全职能部门具有内部安全执法的权力,他们常到现场检查,善于发现现场安全管理上的不足并督促改进工作;安全大检查可以全面排除安全隐患,研究和解决重大隐患和安全问题,煤炭企业领导应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大检查制度,防患于未然。

5 建立救援体系保障机制

从某种意义上说,事故是客观存在和不可避免的,建立完善的事故救援体系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生产。为使预案适应变化着的生产实际,一般每半年应修改一次。还应加强对职工应急救援方面的培训,使他们学会自救和互救。

王迎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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