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当国家“办大事”财力不支时,就难免向地方财政伸手预支,而地方政府也只能另觅“收入”。其次,中国的税制不遵循“无代表不纳税”原则,几乎还是政府单方面决定一切税务事项。第三是预算不透明,2008年,国务院曾发布相关法规要求政府部门发布预算信息,但始终缺乏威慑力。而且,1994年税改之后,每年公共收益的实际总额都超过了预算。2011年,超额收益为人民币1.4万亿。尽管经济下滑,2012年超预算收入估计高达9000亿人民币。不过,超出的收益往往缺少监管规范。中国公共财政制度面临着产生更多收益的强烈目标和缺乏相互制衡的监管体制,这将对国内的政治和经济长期发展形成潜在威胁。没人知道这个漏洞能否得到努力修补,但该事件至少成为中国推动改革的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