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身边生存着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年龄大都在50开外,在经历了“老来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已失去再生育能力,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空虚。
与别的困难家庭不同,这些失独家庭往往很难“靠近”,他们长期把自己封闭在一个很小的圈子里,始终走不出失去孩子的痛苦。徐岚代表是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嘉绿苑社区的一名助老员,在日常工作中,她也碰到过类似的情况。她辖区内有一户失独家庭,看到人家儿孙绕膝,享受天伦之乐,自己却要孤苦一生,便对今后的生活失去了希望,从不接受社区的帮助。
在西湖区,这样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共257人,其中49岁至59岁的112人,60周岁及以上的109人。全区还有独生子女三级及以上伤残的家庭120多户。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也先后出台了对失独家庭的扶助政策,杭州市规定: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1个子女或合法收养1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三级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特别扶助金;当年失去独生子女家庭给予5000元的计生公益金救助。但这些经济补助对失独老人来说只是杯水车薪,根本不能解决他们目前面临的多重生活困难。
因此,在西湖区人代会上,徐岚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机制的建议,要求区政府从经济补助、帮扶救助、生活服务、养老保障等方面,给予失独家庭或者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更加全面的保障。
加大投入全面帮扶 让失独家庭不“孤独”
在代表的建议和推动下,西湖区政府将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机制”列入201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2013年7月,西湖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西湖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行动的实施意见,针对具有西湖区户籍、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病残的独生子女家庭,从经济补助、服务帮扶、养老保障等方面,明确具体的扶助政策。
首先是补助标准提高。一次性补助从5000元提高至10000元。对于60周岁及以上的失独家庭,每人每月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的发放标准为当年杭州市城镇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据了解,2013年杭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70元,相比原来500元的扶助金,每月提高了970元,而且每年还会动态调整。此外,还将对生病住院护理、医药费支出等给以一定的补助。
其次是帮扶服务多样化。对有再生育能力的,主动提供审批全程代办服务;社区对60周岁及以上的失独父(母)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家政服务券并且纳入社区助老助残公益性岗位服务对象;西湖区还积极发挥志愿者、社区医生、专家团队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服务队,根据需要,提供心理慰藉、生活照料、医疗服务、日常帮扶等“一对一”、“点单式”服务。
第三是解决养老后顾之忧。为60周岁及以上独居失独家庭免费安装老年服务设备(援通有线呼叫器),建立医疗紧急救助绿色通道。如果要求入住养老机构的,公办养老机构必须优先接收,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2013年8月底,位于古荡街道的张大伯领到了新政策实施后的第一笔特别扶助金,夫妻俩加起来有2940元,加上原来的退休工资,生活比以前更加有保障了。同时,所在社区社工、卫生服务站点的医生和社区的党员志愿者也和他们结上了对子,经常上门陪他们聊天拉家常,社区医生还会定期上门为他们检查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