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锡文
(作者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如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怎样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一是法律已经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还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二是创造更好的制度使农民的财产权利得到更好的运用。
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此,这一表述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就曾提过,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这个问题,明确要求: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这些是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举措。
我国是人均耕地非常稀缺的国家,土地制度再怎么改,也不可能、更不可以随便让耕地变成非农建设用地。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必然要占一部分农村土地,这个过程中一定要尊重农民权益,让农民失去土地后能得到合理的补偿。
未来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一是土地是谁的就要尊重谁的权利。过去征地制度对农民的财产权益尊重不够,所以矛盾纠纷不断。二是严格保护耕地,对土地利用严格按照规划进行用途管制。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大量工作要做,要认真总结农民的诉求,以及整个社会对这个重大问题的看法,也要总结各地实践中创造的有价值的经验,使相应的法律法规与时俱进。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这是跳出三农,从全局角度,为农民构建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制度保障。
全会提出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这16个字含义深刻、意义深远,当然任务也非常艰巨。
需要看到,城乡二元结构,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固定为一种制度,成为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所以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破除。为此,决定要求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一是指推动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这些生产要素在城乡平等交换。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解决农村土地征用中农民补偿过低、农民工同工不同酬、农村金融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二是指教育、卫生、文化和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对农村的均衡配置。近年来,我国农村已经建立了免费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但是待遇和保障水平与城镇居民有很大的差距。在这方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就是今后要发展的目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着耕地越来越少、对农产品需求越来越高的矛盾,怎么解决?既要靠增加农业投入、完善水利设施、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等举措,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也要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决定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就是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今后,除了大多数的普通农户承包家庭经营之外,还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产业化经营等新型生产主体。
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必须要走的路。但这个过程要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农业人口转移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相适应。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最大的难题是如何携手几亿农民一起奔小康。三中全会的决定为解决这一难题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