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乃全 刘永明
(刘 祯)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指对国家的法规政令和上级的决策指示、规定要求阳奉阴违、拒不落实的一种不良现象。眼下在转变作风的过程中,各种各样的“对策”又冒出头来。
比如说公款吃喝。公务宴请这种“舌尖上的腐败”,在从上到下都强调转变作风的风头上,明目张胆的少见了,但并没有根绝,而是从地上潜入地下,从外部转到内部,从公开变为隐蔽,群众喻其为范围减少、行踪难找、花钱不少。某单位开会,要求一律吃自助餐,严禁喝酒。人家自有“对策”:会上不喝会下喝,与会人员每天晚上草草吃几口会议餐之后,多数被有关部门接走吃“正餐”去了。宴请上级领导不敢到星级宾馆招摇,人家还有“对策”:改在自己单位的“食堂”里吃喝,厨师则是从高级酒店请来的,依然是海参鲍鱼,茅台中华,档次一点都不比外面低。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危害,着实不可小觑。关于“对策”,词典上的释义为:“在古代应考的人回答皇帝所问的关于治国的策略;应对的办法。”究其词义来说,本无褒贬之分,然而,这个词用在这里,用在当下,含义就变了。应对“上有政策”的办法,招数,绝对不是什么正招、高招,而是歪招、邪招,一个“对”字,道明了其实质,说穿了就是想着法子同“政策”对着干,“你有政策一条,我有诡计千招”。花样繁多的“对策”,犹如金庸武侠小说里的“化骨绵掌”、“化功大法”,把我们党和政府的许多法规政令和决策指示给扭曲了,弄歪了,甚至消弭于无形之中,最后变成一纸空文。这种做法败坏了风气,失去了民心,为广大群众所深恶痛绝。转变作风之所以一次次强调,又一次次陷进“改进——回归——再改进——再回归”的怪圈,“对策”作祟乃是一条重要原因。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所以盛行,根子就在于对“对策”的宽宥纵容。遏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仅靠思想自律、道德自觉远远不够,关键要靠法律规定加以约束监督,敢于硬起手腕进行惩处。在一些部门和单位,对于各种各样的“对策”,大多是听之任之、见怪不怪,更为常见的是批评起来嘴硬,查究起来手软。被群众称为“屁股底下的腐败”的官员超标准用车愈演愈烈,就是一个鲜明的例证。关于公务用车,哪一级官员该配公务车,配什么样的车,退休后该不该继续享受这种待遇,文件上都写得清清楚楚。然而有不少官员采取种种“对策”,打着“某某某送的”、“某某某买的”等旗号,堂而皇之地享受着不该享受的待遇,继续着“屁股底下的腐败”。对违规使用车辆问题,理应依据有关规定严格查处,车辆该收缴的收缴,人员该处分的处分。也只有这样,才能够遏制其蔓延。但是,我们所看到的是,很少有哪一级或者哪一个部门、单位,敢于硬起手腕对这种腐败施以重拳。
一位学者坦言:嘴里发狠、手上发软,遏制不了腐败。同样,在全党全国都在倡行转变作风之际,惩治花样繁多的“对策”,不能光靠唾沫星子,必须施以重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