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志
国企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吕 志
国有企业的兴衰与家国百姓的命运始终紧密联系着。站在历史与现实的交汇点上,审视和展望我国国有企业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具有特殊的意义。
穿越历史长河,可以清晰地看到,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实现百余年来的工业化梦想,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迅速崛起的国有厂矿,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变革中浴火重生的国有企业与应运而生的民营企业一道,成为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两个“车轮”。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国有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不断推进,国有企业效益大幅增长。过去10多年,国企实现利润总额由2002年的2636亿元增长至2012年的2.19万亿元,一批国有企业实现了从“中国500强”到“世界500强”的跨越,不仅显著增强了我国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更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之所以能够从容应对,并率先实现经济回升向好,受到国际社会广泛称赞,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拥有强大的国有企业,为政府更好地掌握全局、有效地实施宏观调控提供了坚实基础。
国有企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历史性贡献,但国企的地位和作用却受到了争议,国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有人针对部分行业存在垄断以及民企遭遇“玻璃门”、“弹簧门”等现象,提出“为防止和消除垄断,国有经济应当全面退出竞争性领域”的观点,使许多一时搞不清历史与现实真相的人对国有企业产生这样那样的误解。事实上,这种把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对立起来的主张,是极为片面和错误的。国内外大量实践表明,企业所有制与行业垄断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从现阶段我国不同所有制企业面临的现实问题来看,关键是要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失时机地深化重要领域改革,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任何给国企或民企“吃小灶”的做法,都与市场化改革方向相背离,是要不得的。
当前,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做强做大国有企业,也要着力破除一些国有企业以“共和国长子”自居,期待政府部门“偏爱”的旧观念,增强深化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紧迫性。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之路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只有率先加快改革的步伐,冲出“整体素质不高”、“活力不强”的重围,继续为国家发展分忧,为改善民生解难,真正成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排头兵”,国有企业才能在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增强控制力、影响力,国家的发展才能获得更大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