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耀珍)
一是“实”,就是认真分析反映问题内容是否真实可信,线索是否具体,时间、地点、主要情况是否符合逻辑,向举报人进一步核实违纪问题线索,向知情人搜集所有相关证据。经过案情分析,排查掉虚假、次要的问题,掌握主要问题的线索、证据,为案件查处奠定良好基础。二是“灵”,就是根据不同违纪者的不同心理,采取不同的方法和策略,因人而异,灵活采取策略。三是“抓”,就是抓住疑点,咬住不放,一查到底,真正“拔出萝卜带出泥”。四是“查”,就是以查账开路,对财务管理混乱、账目不清、凭证不全、容易发生大案要案的单位,调查其账务,全面进行账务审查。五是“快”,就是快速行动,一旦掌握证据,就采取果断措施,不给违纪者喘息和串供机会。六是“守”,就是严格保密,对人际关系复杂的重要违纪人员,采取异地办案的方法,排除关系网和说情风,使违纪者在心理上形成压力,把知道案情的人数控制在最小范围,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进行封闭办案,为查实案件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