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开始,每年年末或次年 年 初 , 各级 党 组 织书 记 要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分别向上级党委进行专项述职。日前,辽宁省委办公厅下发通知对此专项述职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市、县(市、区)委书记述职的主要内容包括:发挥总揽全局作用,带头研究和谋划本地区基层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规划、措施,健全抓基层党建责任体系情况;年度内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采取重大举措、取得主要成效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的内容主要是:履行抓基层党建直接责任人职责情况;年度内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建采取重要举措情况;作为责任主体,落实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项目和上一年度述职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的内容主要是:围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用等。专项述职一般采取会议述职方式,自下而上、层层依次进行。
在听取下级党组织书记述职后,党委书记要结合述职和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参会人员包括应邀列席会议人员可以进行现场询问或质询,并根据述职内容要求,进行民主测评并填写评议意见,还可以将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印发或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上级部门将结合专项述职时民主评议结果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同志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