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政策的实施意见》,吸收了最新发布的相关行政法规,内容涵盖主体资格、名称、经营范围等准入条件的放宽,对国有企业改制、股权投资机构和新型金融性经济组织的支持等,旨在为民营经济进一步松绑。
事实上,早在2010年,广州就曾出台相关意见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广州工商相关负责人表示,相较3年前,此次出台的该份意见措施力度更大、范围更广,更触及登记制度的根本,对于个体工商户和私营公司、企业法人、新兴行业、集团和总部经济来说是重大利好。
该文件中显示,广州将继续支持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人作为出资人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成为改制后企业的股东。
此外,该意见还提出试行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登记分离,突破长久以来的“证照合一”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先行确认企业法人主体资格,以利于企业经营的顺利开展。
广州还支持商业、服务业连锁企业在该市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优先、集中办理总部及其分店的登记、年检手续,为广东企业实现规模化集团经营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