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小超 彭千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教学部 河南安阳 455008)
本研究通过对我国20世纪80年代从认识兴奋剂到北京奥运会举行之前出台的相关反兴奋剂政策、立法及发生我国运动员身上的兴奋剂案例等进行梳理分析,探讨和揭示我国反兴奋剂不同时期的特点。通过本研究目的旨在研究中国反兴奋剂的历史阶段的相应事件,梳理整个中国反兴奋剂的过程,对我国反兴奋剂历史上进行阶段划分。指出当前我国在此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主要趋势,旨在为我国今后反兴奋剂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中国反兴奋剂斗争的历史(1980~2008年):中国出台的有关兴奋剂的政策法规以及中国体坛兴奋剂的相关事件。
1.2.1 文献资料法
广泛阅读有关我国反兴奋剂理论、社会学、历史学的书籍,拓宽理论知识面,为做好研究提供理论依据。
1.2.2 访谈法
设计访谈纲领两份(专家访谈纲领和运动员访谈纲领),对我国反兴奋剂政策的历史,现状及发展方向进行专家访问调查,访问部分国家级和省级运动员,了解体育训练比赛中使用兴奋剂历史状况及新动向。
1.2.3 逻辑分析法
运用归纳、演绎、综合等逻辑分析方法,对各种信息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论证出合理的结论。
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并不是现代的事,大约在公元前776年,就有过在竞技比赛中有人使用刺激剂的记载[1]。公元前3世纪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上,亦曾有运动员试图食用由蘑菇中提取的致幻觉物质来提高运动成绩的报告[2]。历史上关于使用兴奋剂造成灾难的最早报告是在1886年,第一次兴奋剂检查的科学报告是在1910年,一位应奥地利赛马俱乐部邀请的俄国学者从马的唾液中测出了生物碱[3]。但以上这些并未引起人们的重视。1960年罗马奥运会100km自行车比赛中,丹麦自行车运动员Jensen和1967年在法国的比赛中英国自行车运动员Simpson因服用苯丙胺而导致在比赛中死亡的事例震惊了世界。1962年国际奥委会在墨西哥通过了一项反兴奋剂决议[4]。1964年东京奥运会上,由日本、法国、比利时等国医生为代表的15国联合上书,要求对兴奋剂采取控制措施。为此于1967年成立了国际奥委会医学委员会(IOC-MC)。1968年,法国Grenoble的冬季奥运会和墨西哥的夏季奥运会第一次设立了兴奋剂检测机构。
纵观世界反兴奋剂的斗争史,奥运会反兴奋剂的斗争可谓中心轴,引领和穿插世界反兴奋剂的历史长河中。奥运会反兴奋剂斗争的历史分期,有人以兴奋剂的变化类型作为标准,把兴奋剂使用与反兴奋剂斗争分为了三个阶段:20世纪60年代反刺激剂、麻醉剂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反类固醇为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反激素剂为第三阶段。以这种标准划分,目前应该是第四阶段即反基因兴奋剂阶段。陈正勇在其研究中将反兴奋剂斗争的进程看成是药检技术与新药使用的一场赛跑,根据药检方面的重大突破将世界反兴奋剂历史划分为:无序自发斗争阶段、萌芽阶段、探索前进阶段、和全面发展阶段。
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世界兴奋剂问题日趋严重,也殃及到了中国的体育事业。我国体育界逐渐认识到了兴奋剂的危害并陆续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律,加强了相关的管理措施。随着有关我国兴奋剂事件出现以及反兴奋剂政策法规的陆续出台,详细研究我国反兴奋剂斗争也就成为可能。
20世纪80年代以来,反兴奋剂斗争作为一种社会效应的行为,在这近30年里经历了一个“递增型”的历史嬗变过程,作者根据已有的资料把这一动态的过程分为三个时期:逐步兴起(1980~1994年);不断加强(1995~2003年);历史突破(2004~2008年)。
2.2.1 逐步兴起(1980~1994年)
20世纪60年代初,兴奋剂世界蔓延,中国体育相对比较纯洁。种种特定历史条件,我国运动竞技队伍在20世纪70年代逐渐恢复了国际赛事活动,在同西方(包括苏联、东欧)运动员、教练员接触中,获知使用兴奋药物可提高运动成绩的信息,并有个别人员悄悄引进国内。为此,国家体委于1985年、1987年连续颁发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国际奥委会关于禁用兴奋剂的规定。但是,由于当时还不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同时也由于对兴奋剂问题的严重性尚缺乏的认识和警惕,因此未能在国内正式开展全面的兴奋剂检查[5]。我国体育行政领导部门,从一开始就旗帜鲜明地坚决站在国际奥委会反对使用兴奋剂的立场上,领导着我国反对使用兴奋剂的斗争。但因条件和技术的限制,对使用兴奋剂的监管和检查力度还不是很够,所以造成了后来随着检查力度的加大,兴奋剂事件层出叠见。
在认识到了兴奋剂问题比想象的严重的情况下,政府也在随后出台了另一系列的法规条文,以待加强反兴奋剂斗争的力度。1990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颁布《关于严令禁用违禁药物的通知》[6]。1991年2月1日原国家体委颁布《严禁举重运动员使用禁用药物的规定》。1991年3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兴奋剂检查条例的通知》;1991年9月4号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1991年兴奋剂的检查总数达到了731例,比1990多了566例,而阳性数量为5例,仅比1990年多了2例,阳性率也下降到了0,68%[7]。
1993年的第七届全运会是中国竞技体育的全盛之年。仅田径场上“,马家军”的风云突起,世界田径顶尖选手出现了诸多黄皮肤的面孔。但是在1994年的广岛亚运会上,中国田径队和游泳队十余人被查出服了禁药,一下子把中国推到了风头浪尖之上。这也是我国运动员在国际大型运动会上发生的首次集体兴奋剂丑闻,给中国体育以及中国的声誉带来沉重打击,这一事件也给中国反兴奋剂逐渐兴起阶段划上了句号。
这个时期中国反兴奋剂斗争的失败就像汉城奥运会上加拿大选手本约翰逊被钉在耻辱柱上一样,中国也被钉在了世界反兴奋剂斗争的耻辱柱上。这一时期反兴奋剂斗争从开始认识兴奋剂到逐步兴起,经历了一段坎坷崎岖的道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一时期在中国“魔”高于了“道”。
2.2.2 不断加强(1995~2003年)
1994年广岛亚运会是中国反兴奋剂斗争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对中国体育和中国的声誉带来致命打击。之后政府出台一系列重要法规和手段来压制兴奋剂事件,这也宣告了中国反兴奋剂斗争新阶段的到来。之后的三届奥运:亚特兰大、悉尼和雅典,中国运动员没有出现任何兴奋剂事件。这次中国政府加强的了对兴奋剂的管理,2004年颁发了《反兴奋剂条例》,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来反对兴奋剂在世界乃属罕见。这一时期的10年里,中国政府在反兴奋剂斗争中,充分认识到了兴奋剂问题的严重性,变被动为主动,对兴奋剂事件从严处理,立法宣传做到了对其全面覆盖,真正地展开了一场歼灭战。但是重金之下,必有勇夫,一些存在侥幸心理的运动员或教练员还是不惜铤而走险,最后身败名裂者不乏大有人在。
广岛亚运会之后,中国政府针对兴奋剂这一问题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出台了更为详尽的法律法规。之后的2年,兴奋剂阳性数量以及阳性率都有比较明显的下降,中国政府在监管和打击的防范上也就暂时得以了一定时间的松懈。1996年魔道双方基本相安无事,1997年也是因为有了第八届上海全运会致使兴奋剂事件稍微有了个上升势头。199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海洛因、吗啡、可卡因等国际奥委会规定禁用物质的犯罪行为作了极为严厉的处罚规定。1997年北京博力佳经贸有限公司,在我国体育系统公开销售禁药,但我国当局并未对其采取断然措施,这说明了当时的立法在对待贩药者和贩毒者不一样追究刑事责任,没有坚决铲除药源,堵塞销售传播渠道[8]。1997中国新发布了《严肃处理违反兴奋剂检查规定的实施细则》,但这一年年总体比起1995年的反兴奋剂动作小了很多,为后来1998年出现澳大利亚世界游泳锦标赛埋下了祸根。
这一时期,随着国际反兴奋剂协调统一、加大力度,以及国内突发的兴奋剂事件的处理,中国反兴奋剂斗争在曲折中稳步前进。中间出现的滞后性以及检查不全面还是暴露了很大的不足。出现一件兴奋剂事件,政府查处一件,然后根据此案例再进行完善政策法规,这一时期基本保持了这样一个趋势,也成为中国反兴奋剂斗争的不断加强这一阶段的基本概括。
2.2.3 历史突破(2004~2008年)
《世界反兴奋剂条例》颁布之后,中国政府在承担2008北京奥运会前的强大的舆论和社会压力,2004年1月13日总理温家宝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8号)《反兴奋剂条例》已经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反兴奋剂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政府把反兴奋剂工作真正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这也是中国反兴奋剂斗争中的一个里程碑。
《反兴奋剂条例》的出台被列入了2004年国内十大体育新闻之一,2004年被认作了中国反兴奋剂斗争里程碑的一年。三件大事构筑了中国反兴奋剂的丰碑:1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反兴奋剂条例》,8月举行的雅典奥运会,中国代表团实现历史性突破——32枚金牌,152人接受兴奋剂检查,无一例阳性,临近年底又传来消息,北京兴奋剂检测实验室通过了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认证,连续15年考试合格[9]。从此,中国反兴奋剂斗争超越了不断加强阶段,进入到了历史突破阶段。
中国政府加大了打击反兴奋剂力度,增强反兴奋剂事件透明度,致使反兴奋剂斗争可以更加顺利,公开地进行。当然这还要得益于当前网络信息流通的便利及信息的媒体曝光度增加。在过去的2年里,兴奋剂事件发现一起,及时处理一起,每次事件都被公开曝光于人们面前,也起到了一定的教育防范作用。在后面的2007年里,政府在教育宣传上加大了力度,为确保中国奥运零阳性做充足的准备。2007年,中国运动员在兴奋剂检测中总共发现了15例阳性。全年共执行兴奋剂检查10238例,为历史最高水平。其中,国内检查8856例,国际委托检查1382例,共查出阳性15例(含国际组织查出2例),阳性率不到0.2%,处于历史最低,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主席庞德2007年9月再次对我国进行工作访问后,充分肯定了中国在反兴奋剂工作中的成就。
《反兴奋剂条例》的颁布称为反兴奋剂斗争的时代特征,真正地把反兴奋剂纳入到了法制化道路;教育、宣传更加深入,覆盖面加大;曝光兴奋剂事件的透明度增强;查处违禁使用兴奋剂事件达到了空前的严厉;奥运的原因,中国与世界反兴奋剂斗争接触更加广泛。当然在各个时期反兴奋剂工作,都无法做到尽善尽美。来自技术本身的原因,不可能“疏而不漏”,更重要的是来自兴奋剂使用者的反药检伎俩,这也是一场“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的战斗。
(1)中国反兴奋剂斗争从20世纪80年代出现,发展到现在经历了三个阶段:逐步兴起阶段、不断加强阶段、历史突破阶段。
(2)1994年广岛亚运会,中国运动员发生的兴奋剂事件成为逐步兴起阶段和不断加强阶段的转折点;2004年,《反兴奋剂条例》的颁布,成为了我国反兴奋剂斗争历史突破阶段的新起点。
(3)中国反兴奋剂斗争历史嬗变的成因是复杂、多方面的。21世纪我国是否会爆发恶性的基因兴奋剂事件取决于基因兴奋剂科学研究以及检查水平的提高。国际反兴奋剂对基因兴奋剂的价值取向也影响着反兴奋剂斗争的发展趋势。
3.2.1 全面开展反兴奋剂的教育活动
中国反兴奋剂奥委会应制定一个行之有效的教育计划并在所有省市和地区进行推广,这种教育不仅要在年轻运动员中开展,而且应该送进普通学校课堂,在宣传奥运精神、传播奥林匹克思想的同时也向中国灌输反兴奋剂斗争常识,壮大反兴奋剂斗争道义上的力量,形成反兴奋剂良好的氛围。
3.2.2 加强反兴奋剂的相关科学研究,提高兴奋剂检测技术水平
加强人体基因技术和肽类激素等一些代表兴奋剂未来发展方向的科学研究、积极跟进、提前预测、堵截兴奋剂使用的势头。大力开展心理学、社会学和伦理学方面的反兴奋剂研究,有助于了解兴奋剂使用者的价值取向、环境影响和使用动机等因素,而后采取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提高检测技术,使用新的检测方法和手段。
3.2.3 建立更为完善的反兴奋剂制度
在各主要省市设立一些长设性机构。如成立反非法药物机构、教育计划执行机构等,它们主要任务是制定科学的标准、提高各省市地区和各个单项运动联合会的反兴奋剂能力、督促反兴奋剂政策的执行、调停有关使用兴奋剂事件的争执。对通过各种方式协助运动员获取和使用违禁药品的人依法严惩、严厉制裁、决不姑息。
[1]Percy,E.C.Med.Sci.Sports,1978,10(4):298-303.
[2]Arblaster,C.I.,Blackman,G.Australian Falimy Physician,1981,10(3):145-146.
[3]Yang Zeyi,Drug use and abuse in athletes.In:The 4th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Doping Contral in Sport,Moscow,1989:9-10.
[4]Annual Report of Ethies and Anti-doping Direction[Z].UK Sport,1999:25-32.
[5]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中国反兴奋剂十年[M].北京:国家体育总局,2000.
[6]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网站.
[7]易纯才.对我国反兴奋剂问题的再探讨——反兴奋剂文章之三[J].贵州体育科技,1998,3:4-6.
[8]2004年12月21日新华社北京体育专电.
[9]中国反兴奋剂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