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礼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教学部 河南三门峡 472000)
农村体育在振奋农民精神、强健农民体魄、全面提升农民素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以及构建和谐农村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体育活动是农村文化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农村文化大院是实现和繁荣农村文化事业的平台,农村文化大院与农村体育活动,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探究两者之间的关系,促进两者的快速发展对于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有着格外重要的意义。
根据调查,我们发现豫西农村体育发展较快的基本经验有:悠久历史积淀和传统文化传承下,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国家政策支持,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当地文化体育部门的有效规划与“豫西文化长廊、体育走廊”的实施;典型村镇以及体育、文化骨干的带动。
同时也发现其主要存在问题是:文化大院管理还不成体系,农村文化建设落后于农村经济发展;常规文体活动较难开展,活动经费不足,设施有待改善;活动开展不平衡,仍存在有好大喜功、形象工程、锦标主义;在对资源的开发以及后续发展缺乏新思路等。
农村体育与文化结合紧密,两者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农民的文化娱乐观念与体育意识可以说是“一根绳上的蚂蚱”。故而,以文化大院为载体,促进农村体育的大发展是行之有效的方法。结合调查的实际情况,在总结经验,探讨问题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以农村文化大院为基点,来建构农村体育发展的新平台,并提出以下有效对策。
农村文化大院是指以农户为依托、农民为骨干、文化为主题、服务为宗旨的农村综合文化信息传播点。马斯洛将动机(需求)分为七个层次。较低的前四层称为基本需求(basic needs),较高的后三层称为成长需求(growth needs)。文化、体育活动同属于成长需要,是对美的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精神生活追求就越强烈、越广泛;只有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才能满足日益增长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相对于农村体育来说,农村文化活动更具有包容性,整合农民的众多精神需求。从这一层面来说,在农村文化大院是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最佳的落脚点和平台。
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发展农村文化,创建文化大院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将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文化大院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各级政府机构要确保文化事业经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甚至有意识的加大对落后地区的倾斜。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科学制定发展农村文化、体育的实施方案,方案要具有指导性、建设性、标准性和具体性。要加大农村文化、体育在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评比体系中占据的比重充分发挥文化、体育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功能和作用等。
目前,要建立健全县(市)、乡(镇)、村三级体育管理体制,“发挥农村文化典型村镇”的龙头作用,辐射、带动周围农村的发展。要清醒知道,农村文化的重点和难点都在乡、村一级,要把农村文化工作的重点下移到乡(镇)、村。在每年的工作计划中,要求乡、村机构建设一定数量文化活动基地,对文化大院所要占用土地各个机构要给予保证,对文化活动基地的软硬件进行严格规定,对已建成的文化大院定期对进行考核,督促各个文化基地开展风格不同的文化大餐,满足群众的精神生活需求,使文化大院活动不流于形式,对于新建的文化大院的软硬件要进行验收,不合要求的要进行整改。在年终考核时,文化大院的建设和管理作为上进部门对下级考核的一个指标,督促各级部门切实做好文化大院的建设。
虽然,各村文化大院均有其特色,但是,很多文化大院设施建设略同,活动项目近似,活动开展时间一致。举办活动时,千篇一律,较为集中和冲突,造成较大的资源浪费。因此,应当科学合理安排各项赛事,逐渐形成一套自下而上农村文化赛事活动,如每年组织1~2次地区性的社区文化和农村文化赛事或者针对活动进行先进村镇的评选,来促进其展优势、搞创新、出特色。同时,坚持“以农为本,借鸡生蛋”的发展策略,依靠农村文化主体地位,发挥优势项目和活动,并加强城乡联系、优势互补、特色共享、以城带乡、整合优势资源、创新发展,使文化大院文体活动焕发出勃勃生机。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把农村基层文化建设作为大学生就业的渠道之一,也可以通过挑选有文体特长的大学生到基层担任村官或者担任文体专干,从而推动农村基层文化建设。一方面,农村地区的自然资源为高等院校体育人才提供较多的实习和就业机会;另一方面,也能缓解农村人才资源短缺的现状,进而推动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是一项有意义和有必要的举措。
加大对农民工和农村劳动力培训,包括对文体方面的拓展。加大对文化站专干、文化大院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对他们的成绩给于一定奖励,提高他们的待遇。在资金、政策、人员配备上对落后的乡村进行倾斜,吸引有志之士投身于农村文化发展中,促进地区均衡发展,特别是对偏远农村的投入,使文化、体育工作真正落实到位。真正实现“新体育、新农村、新生活”。积极利用一切渠道,对广大群众进行文体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培训、扫盲。只有广大群众认识水平提升了,活动开展才会变的有自发性和经常性,这即是我们活动重要目标,又是可行之策。
可以根据当地习俗,定期举办文化节日活动,诸如重阳登高活动、清明荡秋千、元宵社火等文化节,因时、因地、因人,整合资源搭建舞台,将民间文化节办成荟萃民间文化艺术精品、吸引外地“能人、牛人、游人”,便于各文化团体相互交流,繁荣文化市场。各级主管部门应该适时举办民间艺术表演、健身活动比赛、唢呐对抗赛等,新秧歌大赛,在表演形式、表现技巧上不断创新发展,促进整体表演水平不断提高,繁荣文体赛事,让活动在群众中更加普及,吸引更多农民加入到文化艺术活动中。通过窗口展示、出特色、出传统、出品牌,既传承了优势的传统文化,又增加的不同地区的交流协作,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文化体育设施少、条件差、经费严重不足是困扰农村文化繁荣的关键问题。各级政府要尽可能的加大对农村文化体育设施的投入,同时还应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和第三部门参与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政府可以通过直接补贴、间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提供方式,通过出台减免税收,提供低息甚至无息贷款等激励措施,来鼓励和帮助私人或第三部门参与公共设施投资,并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文化大院建设的积极性,从而建立农村公共文体设施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和多主体的供给方式,以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村文化产品的需要。对于开展较好的地区和项目可以适当的采取营利性的方式来增加投资者的回报。不但探索和创新机制,推动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农村文体活动开展。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体制转型的关键时期,很多工作都是处在摸索和尝试阶段。应在继续深入开展“体育三下乡”活动和“文化科技下乡”的基础上,利用各地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民间风俗,利用农村文化大院的向心力,以文化大院为平台,加强科学文化知识传播、健康保健理论普及和技术技能教学等文化教育工作,转变群众文化素质和健康意识,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使他们乐学好练,满足他们健康向上的文化需求,这样才能取得最好开展效果,实现活动开展的目的。
农村体育与文化活动的开展要想使政府、集体、个人和协会等多方面资源有效地整合与合理运用,做到花小钱办大事的效果,就必须将农村体育、文化建设效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实现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一套既能体现和谐社会的内涵要求的客观、合理的农村文化、体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农村文体工作的和谐发展。同时,文化、体育和医疗部门要借助文化大院,进一步办好体质检测站,实施国民体质检测,是他们真正体会参加体育活动所带来的体质变化,为农民群众参加体育锻炼提供科学依据。使农民能真正感觉到参加文化大院活动在延年益寿和预防疾病的作用,使文体活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把更多的中年男女吸引到文化大院的文体活动之中。
总之,农村体育活动是农村文化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农村文化大院是和繁荣农村文化活动的主阵地,农村文化大院与农村体育活动,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促进两者的快速发展对于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有着格外重要的意义,以农村文化大院为平台,不断探索和构建农村体育发展的新模式,促进中原地区,乃至全国农村文化活动开展欣欣向荣,硕果累累。
[1]风笑天.社会学研究方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72-73.
[2]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群众体育战略研究[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5.
[3]张晓礼.豫西农村篮球活动的典型调查[D].河南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