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树 才
我注意到,凡有生命物,几乎都有“一棵树”的形体相貌和生灭特征。它总是先守住本身,然后同时朝两个方向挣扎:向上,向天空的形而上索要雨露;向下,向土地的柔软处伸展根须……在一棵树的四季里,有着全体生命无限多样的轮回幻变。
肉体和灵魂怎么比呢?灵魂就生活在肉体里,它们俩“被罚”彼此相处。肉体的衰老和腐烂是掌握在时间手中的,谁也无法阻拦。灵魂呢,也许正因为有很多“放不下”,所以肉体灭时,它只好逃离,以飞升的方式。肉体归于土地,灵魂飞向
天空:它们重返生命那“不可见”的虚无源头。是的,虚无是汩汩渗水的源头。
“轮回的”。我感觉轮回是一个形容词,形容人类对时间的一种理解。佛禅里讲,时间是轮回的,但同时它又被否定了,因为刹那无所谓轮回。高级或低级,这倒无所谓。高因低而高,低因高而低,佛禅不分这些。
执著,让妄想显形,露出狐狸尾巴。这就是执著的用处。不执著,你也就破不了执著。执著者不能觉悟自己陷于执著,所以执著难破。执著于一事,若得大成功,或大失望,反而也就破了。比如,每个人对生命都是执著的,唯禅悟者从这种执著中反而看破了“妄想”,从此才有所觉悟啊。
虚无。呵呵,我除了信仰虚无,还能信仰什么?我也说“空空如也”。空空,如也。“空空”和“也”之间,有一个“如”字。如,总是点破某种关系。如来。如去。大觉寺里的匾额赫然写着:无去来处。虚无就是诗性吧,它通向禅心。我乐意把诗归于虚无,因为诗见证了生命虚无,它揭发了实有。
要出行,心情一下子被上了螺丝似的,越拧越紧,因为想把杂事统统办完。其实,总是办不完的。但我会尽全力。我还要了解一下莫纳什大学。之前它是否存在?我也说不好,因为不关心。我关心了,关心的对象才存在。这显然太唯心。但不妨说,你关心了,关心的对象才对你具有某种意义。我们就这样,围着大大小小的意义在转。意义自己也在转。澳大利亚,一听这名字,那地方就是大的。大到利亚去了!利亚在哪儿?自由联想也像旅行,脚不停,路就不断。
北京太热,如同非洲,不过我倒喜欢这种干热,它能把人晒晕,感觉脊背灼烫。我经常在大太阳下闲走,眯着眼,分享这世界迷茫。
译诗,写诗,各有其难,共得其妙。
想象!想象本身可以没有缘由。想象就是想象呗。想象就像一个小孩子,她想想象就想象了。她想象妈妈怎么不在身边,已经张嘴喊了一声妈。我观察过小孩子。他们就是这样活在想象中,想象给他们营养:吃的喝的梦的,然后就真长大了。
表达总是隐含着某种关系。表达不只是发泄,它总是指向什么。这就是表达的对象感,它决定了凡表达总是有潜在的读者。不存在只为自己的表达,因为表达甚至把自己也变成了一个他者。所以,表达可以抵达艺术的高度,只要对表达方式产生自觉。诗,就是我们对表达方式的自觉。此外,表达总是欲望的结果。我们表达的总是我们的欲望,不管这欲望是显在的或隐含的。诗源自至深的欲望(触痛潜意识了!),它感知到心灵最深处的颤动或不安,却只能抓取突然飘过来的几个词语碎片。写诗,常令我有失重感,仿佛飞了,四周是空的,直到抓住了一些词语,捏成了一些句子,才重获平衡。写诗要随性,自发,仿佛一刹那的失重,然后又平衡了,又生活了。写诗时,人们不生活。不,人们只是写,全身心进入语言。人们渴望通过写,改造一点点生活。对,诗反对生活!
人生在世,得有一份热爱。与其说我热爱诗,不如说诗激发我去热爱。什么都可能落空,但诗不会,因为诗从未被写出,写出的只是诗句。
我对睡眠的热爱,体现在我既可以熬夜不睡,又可以随时入睡。在家睡得好,在别人家睡得更好。这叫宇宙公民睡法。
可能。是的,生活的变化充满可能,但人们还是感到乏味,因为“充满可能”和“真进入一种可能”是两回事。
甲亢没什么,我对自己说。抓紧做手头的事,一件一件,尽量做好。就行了。回来后再去验血,看看指标如何。我最近忙,感觉还可以。可能是天热,我感觉不到什么痛楚了,除了有点累。只是我心重。有些病,药到病除。有些病,植根深处,与经历、气质、环境有关,要用药,但非药可治。我自己来调整自己吧。这个病见证了一段命,也算作了贡献。
我一般不给自己生气的机会。但甲亢的人据说爱生气。我生的气都不知跑哪儿去了。我几乎忘记使脾气了,呵呵,这世上只有身边最亲近的小林说我脾气不好,仿佛深受其害似的。怎么说呢,我的脑子不搁在生气上了。从小失了母亲,中年失了闺女,我也只能怅望长天,我能对老天爷生气吗?生了也没用呀。
醉生,梦亦生。故曰诗人生。
选择自己的作品,总是一件难事。我往往在最后一刻失去耐心,率性了事。我的文稿,永远处在怎么收拾都收拾不干净的途中。
昨晚法网决赛。因为下雨,比赛中断了两次,最后决定拖到今天再继续。他们比赛,我看热闹。结果没有,对我更好。下雨就暂停。这个规则挺好。比赛说到底,取决于规则。所以一切赛事结果,都可以不在乎。人生要经历多少场赛事?比如考试。我是被考试催逼着长大的。没有考试,我怎么会有今天?我靠死记硬背考上大学,因此改变了命运。但从此,我就厌恶竞争。我甚至不愿与自己竞争,于是只好让着另一个我。
在我看来,诗即禅,也就是说,诗心即禅心,都是自由心。禅乃绝对自由,诗因有人在,只好止于相对自由。当然,禅本身无绝对相对之分,也无本身不本身之别。汉语现代诗,缺啥?我以为,缺一股灵气。这股灵气,也许能自禅心生起。但当代诗人,大多太实心,虚心不够,空灵也就不足。技术被过分看重,以为才华就是一切,还有一个毛病,就是太自我,唯我!
绳子一捆,捆成了合力。绳子一散,独立成个体。诗人一生,兄弟一场。开开心心,就好。
在人生途中,依赖谁都不如依赖自己更可靠。当然,“人”是指一个个血肉身体,它总是处于某种“关系”之中。不得不如此:关系是人的存在本质,如果有本质的话。
对上帝,我们不去猜度,好吗?既然上帝就在万事万物之中。我们去领会那一份神秘,就很好了。确实,诗从来都附魂于肉身之人,而人也必得邀请诗的光来照亮。自古以来,人间所缺,无非光。光所到之处,肉身,甚至灵魂(如果只把它视作肉身的对立物的话),都暴露出可怜的边界!而光,总是渴望越过边界,无论思想之光,还是灵觉之光。如果不是怀着光的穿透力,一个诗人如何敢把生活的方方面面推到如此极致?诗人的幸与不幸,也许都因了这光吧。这诗性之光,一旦照临,并被诗人全力护持住,那么命运就开始带着诗人走了。每一个诗人身上都有一个渐渐增大并呈加速之势的命运之轮。人间珍贵,莫若诗句。我相信诗中含有人生所需的一切智慧:令生命赴死,也令生命向生。诗,能够帮助我们找到面对生死的角度和态度。这才是最重要的,我想。
读懂茨维塔耶娃这样的诗人,是至关重要的。我们从中可以觉知,真正的诗总是痛楚和心血换来(甚至也不一定换得来)。因为还有语言,语言这个无常,总是暗含着一个诗人的命运。
弗孔,了不起的法国摄影大师,看上去像一只猫头鹰,目光是机警而紧张的。我这几天一直同他在一起,为他的首次中国摄影展而努力。昨天下午4点开幕。前天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大前天在中央美院作了一场讲演。我很少这么投入、高强度地做翻译,先是笔译,继之口译。弗孔的了不起,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童心不泯。无论如何,宁可中止艺术,他都站在童心一边。弗孔说,世界是美的,但这美又是多么瞬间!
一切美,心念,都与刹那有关。弗孔的摄影是对美的挖掘性追忆,是绕道虚构,触及真。真的。一切质疑都躲在声称的“真”之后。他明白一切在不言中。
弗孔放下相机,抓起了笔。摄影似乎没有文字更形而上。弗孔的艺术生涯暗示我:形而上有一个空的结构!时光填不满它,幸福灌不醉它,唯有个体生命的死亡,给它一击,令它战栗。但很快,空又回到了空。唯一真实的是恐惧:对流逝着的时光……
弗孔作为诗人,也有大成就。他通过摄影修炼,放下摄影之时,他就成了得道之人。人生其实就是如此,才华是途径,能力是途径,钱或权也无非途径,要抵达的是同一个觉悟之境。对个体生存了悟了,从此便得自由,不再畏惧生死。巴特称之为“本体”。西方哲学始终围绕本体展开,而东方则更灵活,讲求阴阳变通,弗孔称之为“双重性”。
爱哭,比爱什么都更与自己有关,呵呵。
上午又去复查甲亢。大夫看了验血单,说我还是太忙碌,休息不够,营养也不够好。可见,如果压力不甩掉,心境不轻松下来,这个病很难从根本上好转。
这就是爱的悖论:一个坠入爱河的人,既实现了“自由”,又失去了“自由”!“为了爱,我可以去拥抱死。”这句话既包含了一种自我牺牲,也暗藏了一种自我剥夺。但爱,实际上是为了让人活得更有幸福感。人间苦,超浓缩在一个字上:爱!
雅姆的朴素包含着一颗无辜的纯真之心和对弱小动物的善的想象,因此织出了一条令马拉美也感到“惊奇”的声音之线,尽管押韵略显偏执,那音调却动人心弦。当然,我不会说夏尔的诗多么“朴素”,不,他的内心结构要复杂得多,他的智性穿透力甚至让海德格尔相信:诗人确实有魔力直抵“存在”。我好像用了“陡削”一词,因为夏尔确实是从悬崖上跳向个体生命的险境的!
不应该把“朴素”和“新奇”对立起来。朴素,是对内在品质的描述;新奇,当然指夺人耳目的形式。朴素是内质,不可见,但可以由心感知。新奇指外形,通过比较,可以识别。当今诗歌,也许还不够新奇,但更不够朴素。我所指的朴素,不仅是为人诚实,即诚朴之朴,也指为诗简洁,即素描之素。它几乎通向某种诗学。在当代诗歌中,创新的冲动的底部,仍是自心的朴素。这种东西是骨子里的。
爱在哪里,活着的意义就在哪里。因为爱是人的价值所系。如同希望之光,爱让人意识到为什么活着,为什么还要继续活,哪怕艰难困苦,哪怕把嘴唇咬出血,挣扎着。爱就是这么奇妙,这么两难!它迫使我们活在无法苟活和必得活着之间。无爱,活着便是苟活,但我们心中渴望爱的火苗仍在跃动。而爱一旦发生,幸福就随之发生,悲哀也随之发生,因为一切爱的幸福,首先是时间中的这一刻这一天这一段时间的幸福,而时间无常,不停地被下一刻所取代。这便注定了,一切时间带来的又必将被时间湮灭或抛弃,这就是悲哀的源头:时间。所以,爱是发生,是瞬间极乐,悲是后续,是得而必失。
怎样才能让时间中萌生的爱向空间扩张和延展呢?回忆。悲情诗总是从回忆之点上发生的。悲像一把倔强的锹,挖向曾经发生的情,挖到至深处,诗的光就被挖到了,空间的辽阔便被挖成了,爱便由此从时间过渡到了空间,从有限一瞬扩展成了无边无际。永恒?是的,爱由此消失为永恒了。永恒之爱催促人继续爱,继续飞蛾扑火,这惊人一幕难道不正是悲的形象的活生生演示吗?这世上与其说存在着爱,还不如说存在着对爱的无尽渴望。只有这渴望本是无尽的,而爱则是一段感情,是一段时间。
把整个一生当赌注去疯狂地爱的法国女作家杜拉斯,最终也悟到了爱的不在之在,爱的形而上学,爱的悲悯之心。她说:“我总想保留一个地方,让我独自待在那儿,让我可以在那里爱。不知道爱是什么,既不知道爱谁,也不知道怎么爱,爱多久,但要自己心中保留一个等待的地方,别人永远都不会知道,等待爱,也许不知道爱谁,但等的是它,爱。我想对你说,你就是这种等待。”
心要宁静,万难。但杂事一去,欲念一经反思,仿佛受了过滤,水便清了。
我对“要么……,要么……”这个句式已经不那么敏感了。为什么?因为过了英雄崇拜的年龄。这个句式太英雄,以致缺少必要的现实感。我宁肯“或者……,或者……”这种句式。它是两可的,不是非此即彼的。此与彼,有时它们互相渗透,有时一眨眼它们就一体了。阴阳就是这样。太阳一出,阳;月光朗朗,阴……可是,白天离不开黑夜。所以庸俗并非那么可憎,庸乃平常,俗乃世俗,我们谁不在其中?孤独也并不总是高洁,孤是孤僻,独是独守,谁能长期承受此般磨折?我说单独者,因为我对主体有一种诉求。佛禅智慧提示人要有不二即不分的敏悟。主体与客体,可见也不必非要突出哪一端。一根草在风中,是自在的。一场雪扑满大地,是自在的。生活的庸俗特性恰好提示人因为渴求超越而察知的无所不在的心灵的孤独状态。这是我的理解。
这两天心静。我写到了麻雀叫。我最愉快的醒来,是被麻雀们唤醒。我知道它们是麻雀。小小的麻雀。我从小就熟悉的麻雀。我这么醒来时,新的一天才是真实的。听到麻雀叫,我对新的一天仿佛有了一种新的感觉。鸟鸣,你瞧,其实很重要,至少对我的醒来。我在读阿多尼斯,他的抒情是想象力的清新和思想的活泼泼。
诗无限,谁能写到完美?完美之诗,可能就像刀锋,可感而不可见。
“写得更简单些”,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心愿。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活得更简单些。简单得忘了“得失”,忘了“简单”,那样句子才会自然萌发于心,携带着意象,化身为歌声……一首诗首先是唱给自己内心听的一首无声的歌吧。“简单”的诗学,要求诗心的诚实。
春天来了,在无意义中也会开出花来。且嗅蔷薇香气吧。忧呢,能忘就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