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吕 洁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指政府为满足社会的公共文化需求、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向公众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运行管理机制系统的总称,其内容涵盖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文化服务、文化信息资源、文化保障、文化政策和文化监管等方面内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的必然选择,是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客观需要,更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有效途径。历经多年发展,南宁市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文化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相比,尚存一定差距,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深刻认识,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把握利用新机遇、新政策,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推进措施,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南宁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统筹兼顾,坚持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为切入点,以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目标,全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基础设施是公共文化发展的物质基础。通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和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强化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了一批图书馆(室)、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覆盖市、县(区)、镇(街道)、村(居委)四级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市县两级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及乡镇文化站已全部实行免费开放,切实让民众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的便利。
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是文化发展的直接体现。南宁市通过实施精品战略工程,重点打造了壮族舞剧《妈勒访天边》、歌曲《感恩》、大型话剧《苍天有泪》、舞蹈《歌催月圆》、邕剧《歪打正着》、大型壮族歌舞剧《百鸟衣》等为代表的艺术精品,部分成果多次荣获国家、自治区奖项。实施“文化关爱”活动,组织开展深入乡村、厂矿、学校、军营慰问演出及艺术辅导培训,积极开展送书、送电影等活动,变“送文化”为“种文化”。整合报社、出版社、电影放映单位等文化服务机构,集中文化服务资源,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效率明显提高。
信息化建设是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重要方向。通过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立了南宁文化信息网、南宁市文化产业网等网站,实现了优秀图书、戏剧、电影、科技知识等数字资源共享共用;通过社会教育和流动文化服务,充分发挥了各级图书馆传播科学知识、传递信息、提供精神食粮的社会功能;通过推进广播同频覆盖网项目建设,南宁电台调频广播同步覆盖网项目完成第一、二期工程建设,惠及近1000万人口;通过实施网络文化建设工程,引导教育群众健康上网、文明上网,营造良好网络文化环境,“老友网”成功加入了“城市联合网络电视台”,成为南宁广播电视节目延伸至全国覆盖的有效途径。借力构建城市新媒体公共视听服务体系,建设了南棉广场户外大屏及以民族广场大屏为核心的公益性户外大屏体系,播放本地时政消息、市政管理信息、便民服务资讯和公益广告等节目,在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的同时提高了城市应急保障水平。
群众性文化活动是衡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标尺。通过挖掘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资源,着力打造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县(区)“一地一节”文化活动品牌并力争常办常新,实现了文化与经济的互促共赢。通过结合“端午节”、“中秋节”等重要传统节日创设文化活动内容,开展系列节庆活动。通过举办乡村社区和谐文艺大展演、少儿艺术节、夕阳秀艺术大赛、农民工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促进了特色文化活动形式多样化、内容多元化、品牌固定化。通过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及文化站组织群众开展社区文化艺术节、青春艺术大赛、绿城夕阳秀艺术大赛、家庭才艺大比拼等广场文化活动,提高了公共文化的群众参与性。通过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做好文化“送”、“种”对接,激发了群众文化创造活力,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构建更高水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通过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顶蛳山遗址、昆仑关战役遗址、智城城址、邕江防洪古堤、南宁古城墙等一批重要文物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发掘。通过广泛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批潜藏于民间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步被发掘、保护与传承,马山壮族三声部民歌、宾阳炮龙节、壮族民间故事《百鸟衣》、传统手工艺老友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分批进入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公共文化事业的持续发展离不开资金、人才、政策要素的投入和公共文化监管。多年来,南宁市文化财政支出稳中有升,确保了大型文化基础设施和历史、文化景观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采取举办培训班、人才推介会等形式加强了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了现有人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升了全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出台《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兴起南宁文化建设新高潮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南宁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建立起良好的政策体系,厘清了全市文化发展思路。通过对广播电视节目监控、网络信息监管、广告内容整治和出版物市场治理,为公共文化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然而,取得成绩的同时,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任务,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这就需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就当前而言,南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以下问题:其一,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尤其体现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总量不足、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差距较大等方面。其二,公共财政投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资金相对有限且融资渠道狭窄,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有限。其三,城乡公共文化发展不够平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存在准备不足而无法向城市外来人口提供相应公共文化服务,农村地区因缺少公共文化服务致使迷信、赌博等陋习难改。其四,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还需完善,政府文化管理职能存在越位缺位现象,存在政事不分、管办不分、多头管理的现象;整合文化资源、选培文化人才方面的创新力度还不够,相关的机制还不活,文化发展的活力激发得不充分。
未来几年是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实现首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的重要时期,不断扩大的城市规模、不断加速的城镇化进程、不断提高的生活要求必将使原本稀缺的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能力更显不足。面对文化发展的“旧欠账”、“新要求”,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更高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1.促进公共文化建设财政投入的多样化。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南宁的转移支付力度,积极通过项目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或财政支持,对已获批文化项目要加快资金或项目配套落实,确保项目真正落地发展。明确文化投入占年度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和年人均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确保与公共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建立“两高”的财政文化事业投入增长机制,即财政支出中文化事业支出增幅高于一般预算支出增幅、文化事业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
2.健全公共文化建设社会融资方式。建立多渠道的社会投入机制,改变公共财政单一投资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和产业资本进入公共文化事业领域,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联动、市场运作”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入机制。一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改革公共文化服务的资金投入、运行方式,采取政府采购、特许经营、文化项目外包等多种方式,提高投资效益。二是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机构参与公益性文化建设中,制定完善鼓励捐赠和赞助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各项配套政策。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降低准入门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非企业文化机构,扩大准入范围,逐步扩大公益性文化活动社会化运作范围。四是针对重大公益性文化项目进行规范化运作,采用信息发布、接受申请、认定资格、专家评审、授权实施、审计监督的规范程序,由具有资质的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来承办。
1.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做好城市文化发展的空间规划,最大限度发挥不同区域和场所已经形成的文化特色,逐步建立起适应区域性国际城市建设需要的文化设施布局。构建完善的文化设施网络,市级文化设施建设着眼提升城市文化形象,重点建设一批能举办国内外有影响力的一流赛事和活动的文化设施;县(区)级文化设施建设注重普及性,能适应中小型规模的文体活动赛事,并成为市级文化设施的有效补充;街道、社区文化设施建设要注重特色化。严格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关于城市新建居民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定。
2.通过项目带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在建重大文化工程的实施力度;按照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面向东南亚区域性文化中心城市的目标定位,抓好重大文化设施规划建设;策划建设一批独具特色、品位高雅、功能完善、能够体现城市文明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的文化设施;建立重大公共文化项目储备库,根据全市公共文化建设的实际,通过新建、扩建和改造挖潜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分步骤建设一批惠及广大群众的基础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开放性特色文化活动阵地。
3.加大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按照多予少取或不取的原则加大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优先将公共文化设施重点项目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优先保证建设用地,并在选址、立项、投入、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对公共文化项目用地,实行行政划拨。
1.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利用好首府历史遗存、民族元素、自然风景等特色文化资源,丰富文化产品创作内涵;结合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引导文化企业生产廉价、安全、适用、群众喜欢的文化产品。继续组织实施“精品工程”,重点抓好文学、戏剧、电视剧、广播剧、歌曲和文艺类出版物等创作生产;进一步加强题材规划,努力在现实题材、革命历史题材、农村题材、少年儿童题材创作方面取得新突破。积极鼓励市艺术剧院和粤剧团及业余艺术团体进行艺术创作,打造艺术精品,为广大群众提供高品质的文化产品。
2.积极搭建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坚持办好全市乡村社区和谐文艺大展演、社区文化艺术节、青春艺术大赛、农民工艺术节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扶持群众性的自办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图书馆、图书室的阵地作用,开展“南宁读书月”、“绿城讲坛”、“七彩儿童”读书会、图书漂流等系列活动。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南宁文化信息网等平台,建立公益文化讲座网络;依托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积极开展大众化艺术普及和再教育活动。持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推动“结对子、一帮一”读书互助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向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文化关爱和便利服务;积极开展公益电影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的“三进”活动,以满足农民工等群体享受影视文化的需求。继续向公众免费开放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城市公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充分利用流动舞台车等送戏下乡的服务方式,推动文化进社区、进村入户。
3.培育地方特色公共文化活动。根据民族文化特点、时代特征,确定富有南宁特色的文化培育和发展思路,以特色文化彰显南宁的个性特点、提升南宁的影响力。继续打造并总结推广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品牌,不断创新文化活动内容和形式,增强公共文化活动的全民参与性。注重发掘本土民间文化艺术,依托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推进县(区)、乡镇、社区“一地一品”工程,办好富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
4.充分利用现代文化传播手段。实施“数字文化工程”,强化信息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应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水平;以南宁文化信息网为主要平台,建立南宁文化数据中心和文化信息资源库群,发展和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继续抓好以户外大屏、楼宇电视、车载电视等新兴媒体组成的城市新媒体公共视听服务体系建设,搭建全市的城市新媒体公共视听节目播出平台;加强基层文化信息网点建设,增强文化信息资源的传输、存储和供给能力,建设“绿色网络教室”和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络,延伸公共文化服务,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率。
1.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利用。抓好历史文化街区、老字号的保护和开发工作,加快推进以“老南宁·三街两巷”为重点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修缮工作。合理规划、稳步推进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修缮,重点做好解放路、水街、金狮巷民居群等体现城市发展历史脉络的街区保护开发工作;完善邓颖超纪念馆,重点维修保护雷沛鸿故居、雷经天故居、莫文骅故居等一批名人故居。做好顶蛳山遗址、昆仑关战役旧址、上林县智城城址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壮族文化、骆越文化、龙母文化、贝丘文化以及涉邕著名历史人物的研究。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大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政策,加大入选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研究和传承。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重点抓好武鸣壮族歌圩生态保护区、良庆香火龙生态保护区、马山壮族三声部民歌生态保护区、宾阳炮龙节生态保护区、邕宁抢花炮生态保护区等项目的开发和建设,重视发现和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深入挖掘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内涵,组织开展“一地一节”民族民间文化活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旅游相结合。
创新合作方式招揽人才,以签约、兼职、聘请等方式引进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和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和发展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基层单位的文体团队,充分发挥其在基层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建立规范的学习培训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文化馆(站)和图书馆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思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注重培养一批文化人才,推动南宁市群众艺术馆以及各县、区文化馆(站)成为培养全市基层文化工作者和文艺骨干的基地;扶持文化经纪人队伍,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在基层活跃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文化志愿者活动,鼓励离退休文艺工作者、艺术院校学生和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为社区和乡村提供志愿文化服务。
1.加快文化单位改革步伐。持续推进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文化产品与服务供应。进一步明确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落实街道、乡镇的综合性文化站的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专职文化干部定编定岗定位。制订文化干部从业资格审定制度,规定街道(乡镇)选配文化干部由各市、县(区)文化部门严格把关并加强监督,确保持证上岗、专干专用。继续深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工资、管理等方面改革,创新机制,提高待遇,激发员工活力。
2.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特点,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问题研究,探索制定南宁市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使用状况的绩效评估体系,加大对公共文化设施使用状况的监管,不断提高现有场所设施的利用率和共享率,防止文化设施被挪用挤占和边建设边流失现象。建立对公共文化设施财政投入绩效评估机制,根据综合效益好坏决定持续投入与否,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对具体负责单位进行问责。
深入推进“信息共享”、“农家书屋”、“送文化下乡”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深入开展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活动,将“惠民工程”更好地传送到农民群众手中。高水平开展广播电视信号覆盖工程建设,将广播电视信号更广泛、更优质、更稳定地输送到农民群众家中,实现中央提出的从“村村通”到“户户通”的飞跃、从“村村通”到“优质通”的飞跃、从“村村通”到“长期通”的飞跃的“三个飞跃”的工作目标。集中市、县(区)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各县(区)每年重点打造一批乡镇文化示范基地,以点带面、逐步拓展;充分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宣传阵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吸引农村群众参与健康向上文化活动,做新时期新农村的新型农民。
注释:
[1]截至2013年上半年,全市有公共图书馆14个、群众艺术馆1个、文化馆12个、艺术表演场所3个、影院11个、乡镇文化站102个、村文化室及图书室672个、农家书屋1448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244个、各类乡村社区业余文艺团队1136支、文物管理机构10个、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02个。
[1]南宁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EB/OL].http://www.nanning.gov.cn/n722103/n722150/n722916/n9254398/12876312.html.2012-03-30.
[2]南宁市统计局编.南宁统计年鉴(2012)[C].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
[3]《南宁年鉴》编纂委员会编.南宁年鉴(2012)[C].广西人民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