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梅霞
(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贵州 贵阳 550025)
贵州省是我国的“资源大省、经济小省”,正确判断自然资源使用效率的高低、并分析资源使用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现有文献中鲜有学者研究贵州省的自然资源使用效率问题。因此,本文运用实证方法判读贵州省资源自然资源资源使用效率高低及其存在的问题,这是研究贵州省经济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
表1 贵州省和全国能源生产、消费弹性系数对比
表1说明,以2010年为例,能源生产总量每增长一个单位,贵州省GDP增长1.43个单位,而贵州省能源消费每增长一个单位,GDP却只增长0.63个单位。从这个角度说,贵州省能源生产效率高、而能源利用效率低。而我们将贵州省的数据和全国的数据比较,发现2006年至2010年贵州省能源生产弹性系数均大于全国的该数据,再次说明贵州省是我国的资源生产大省,但就能源消费弹性系数而言2009年和2010年贵州省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大于全国的该数据,说明虽然贵州省是我国的能源生产大省,但是能源使用效率却较低。
表2 贵州省能源利用效率(吨标准煤/万元)
表2显示,贵州省每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费量呈逐年递减态势,2010年为2.248吨标准煤/万元,而2010年全国平均每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费量为1.03吨标准煤/万元。可见,贵州省能源利用效率低。
表3 高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吨标准煤/万元)
对比表2和表3的数据,我们发现除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外,贵州省耗能集中的高耗能行业每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费量均高于贵州省每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费量,说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能源利用效率低,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最低。
我们建立方程对贵州省资源密集型行业增长和贵州省经济增长二者关系进行检验,分别使用1996年到2010年贵州省资源密集型行业工业总产值和贵州省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其中贵州省资源密集型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其中,HX表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总产值、FJS表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总产值、HJ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YJ表示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总产值、DMS表示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总产值。检验结果如下:
我们从检验结果发现,F统计量的P值为0<0.05,R值达到0.9967,因此该方程是成立的,但是只有FJS(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总产值)这个变量通过了t统计量显著性检验,其P值为0.0007<0.05,因此FJS这个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解释是显著的,其余变量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在贵州省的资源密集型产业中,只有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总产值增加1个单位能够拉动贵州省地区生产总值增加9.87个单位,其余的资源密集型产业对贵州省长期经济发展没有明显的拉动作用。这个结果说明贵州省资源密集型行业的发展并没有促进贵州省的经济增长,也进一步说明贵州省自然资源利用的经济效益低下。
贵州省所有工业行业中消费能源最多的为采掘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以及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这些行业占整个工业行业消费能源总量的90%左右。而在制造业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以及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整个工业行业消费能源总量的80%左右。
贵州省能源调出省外量占可供能源消费总量的50%左右,2010年这一比例高达70.75%;而煤炭调出总量占煤炭可供量的20%到40%之间,2010年这一比例高达44.46%。从2000年到2010年,贵州省资源贸易条件基本不变,约等于1。这导致资源的输出不能换回更多自身缺乏但发展经济需要的资源。
由于资源部门具有更高的边际生产率,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将会转移至初级产品部门,制造业部门便因此而萎缩。在制造业存在递增规模报酬的条件下,专业化于资源采掘业就会损害经济效率,短期的资源收入却削弱了长期增长的动力。贵州省是我国的资源大省,因此是一个对资源产品价格有影响力的地区。同时,如前所述,贵州省资源贸易条件基本不变,因此贵州省是有可能出现荷兰病机制引致的资源诅咒的。而事实上,贵州省采掘业的发展确实挤占了制造业的发展。采掘业与制造业相比,产业链条短、对其他产业的拉动作用有限,此外,一般说来制造业的创新意愿和能力比采掘业强,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大,如果采掘业的增长速度快于制造业的增长速度,那么将会导致短期资源收入的增加削弱了长期增长的动力。
由于产权安排不合理和相关法律不健全,资源收入更易于被私人所获取,并不能形成国家财富,这些既得利益者为了维护当前和远期的资源收益,便会通过行贿政府管理者等途径确保其对资源的排他性占有,经济增长也因此缺乏充分的制度保障,并且这种制度弱化才是“资源的诅咒”产生作用的根源所在。就我国而言,国家资源产权的虚置或弱化,资源使用权的缺乏约束造成一些地区资源权属纠纷频繁,资源消耗过度、规模利用率低,资源重开采、重使用而轻保护、轻管理,从而破坏了资源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和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行。
对于资源开采业无法推动以学习、溢出效应与规模经济等为特征的制造业部门的发展这一论断,事实证明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关键是有没有有效的产业政策推动资源开采业和关联产业关联起来。因此,对于贵州省而言,结构优化不意味着要立刻放弃资源密集型产业的发展,而是要用整体结构优化的观念,去建立资源产业关键产业体系。建立资源产业关联产业体系,不仅可以使资源需求相对稳定、提高资源开采产业对相关制造业的拉动作用,还可以进一步地使资源产业的关联企业进一步发挥对其他产业的拉动作用,以此来延长资源产业的产业链条,不止步于资源初级产品的销售,一定程度上实现贵州“进口”制成品的替代和“出口”资源关联制成品的导向型经济。此外,通过实证研究我们发现贵州省无论是资源采掘业还是资源密集型行业资源利用效率都很低,提高这些行业的资源利用效率一方面可以节约开采和使用资源的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把资源配置到效率更高的关联产业中去,有助于资源产业关联产业体系的建立。因此,贵州省应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逐步实现资源可持续发展,坚持探索和实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建立资源型工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项基金,加快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
中央政府协调资源开采省份和资源消费省份的利益分配主要依靠资源贸易条件的改善、资源税的征收和地区重新分配,核心问题是争取贵州省资源价格“随行定价、跟随浮动”,适度提高资源性产品价格,争取地方开采税的定税权。
实践证明,资源依赖型地区经济发展缺乏自主增长能力,其经济发展随着资源产品价格的波动而发生波动,抗风险能力极差。为降低地区经济发展的脆弱性,需要借鉴国外经验,设立资源基金。资源专项基金一部分留存作为未来经济发展的储备资金(用于协调资源现期收益和未来支出、使当前收益和未来支出分离);一部分作为当前教育、医疗福利事业和研究开发事业的投资;一部分用于资本运作进一步提高资源开发的收益,资源专项基金资本运作的收益可以提取一定比例(挪威这一比例为不超过4%)用于再投资。
经验研究表明,制度的设计和效率决定着资源生产和使用的效率,决定着丰裕的资源是促进经济发展还是阻碍经济发展。政府制度质量包括有无腐败现象、官僚机构是否高效、政务能否实现透明化、法律法规是否健全化等指标。因此,提高政府制度质量包括有效监管和严厉惩治资源开采和使用的腐败现象、资源开采权拍卖等环节透明化等,利用公正透明的监督机制,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进行监控资源开采,缩小权力对收入机会的扭曲作用,针对可能出现腐败的环节,制定完善的监管机制和惩罚机制。
[1]景普秋、范昊:挪威规避资源诅咒的经验及启示[J].经济学动态,2011(1).
[2]刘晓凤:美国资源税的经验借鉴[J].地方财政研究,2011(11).
[3]米成瑶:资源富集区摆脱“资源诅咒”的对策研究[J].求实,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