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春蓉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经管学院,上海201209)
从1995年到2011年,中国是全世界总计遭受反补贴调查第二多的国家,第一位是印度,但是中国是遭受反补贴措施最多的国家。我国已成为贸易摩擦的第一目标国和最大受害国。而今后一段时间,全球经济仍将面对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中国也将继续面对贸易保护主义的挑战。
所谓“合规性”贸易壁垒[1],是指那些在名义上符合或不违背WTO的有关规则,以维护公平贸易、保护环境、保护人类及动植物健康为依据,但实质上保护了本国产业和市场的贸易壁垒,包括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绿色壁垒等。
近年来,欧盟一直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欧盟与中国的贸易额一直占到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5%以上,但同时欧盟也是对中国运用“合规性”贸易壁垒最频繁的经济体。欧盟正是利用世贸组织的规定,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成为进行产业保护的重要手段。
国内大多是分别研究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或技术壁垒等。与本文相关的文献主要有:杨仕辉、王红玲[2]对外国对华反倾销的发展趋势、特点进行了实证分析,结论表明我国现已成为国际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和主要指控对象,而且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对华反倾销行列,对华反倾销案呈增长态势。朱钟棣、鲍晓华[3]认为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在保护国内受损害产业的同时,会损害下游产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并以化工行业为例,利用中国投入产出表定量分析反倾销税价格效应对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的关联影响。杨仕辉[4]分析了保障措施与反倾销的区别、国际保障措施的特点和保障措施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发现中国已成为国际保障实施的主要对象国,预计未来对中国的保障措施还会增多,并提出了我国的应对策略。方勇、张二震[5]将反倾销区分为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立案调查和裁定倾销三个过程,对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的主体、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的时机进行了分析,并对进口国企业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的原因,以及政府裁定倾销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反倾销预警的方法。鲍晓华[6]利用1997—2004年中国反倾销案例8位数税则号的涉案产品数据,考察了反倾销措施引起的指控对象国和非指控对象国的贸易模式的变化,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反倾销行为贸易救济效果的证据。张斌[7]认为反补贴与反倾销相似,同样存在价格比较及其基准的确定问题。通过考察目前两个主要对中国进行反补贴调查的国家——美国和加拿大的立法和实践,发现两国确定反补贴价格比较基准的一般法律原则显著不同。
本文力图深入分析欧盟近些年来对我国运用“合规性”贸易壁垒的产品分布的情况和特点,并且深入分析对这些产品使用“合规性”贸易壁垒的内在原因,最后试图提出我国应对欧盟“合规性”贸易壁垒的对策。为了便于量化研究,本文主要研究“合规性”贸易壁垒中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
根据WTO反倾销年度报告历年的统计,从1995年1月到2011年12月欧盟总共发起反倾销调查数量437件,从多到少依次是针对中国的107件,针对印度的33件,针对韩国的28件,针对中国台湾的24件。由此可以看出,从总量来说,欧盟的第一目标国是中国,而且将近占到总数量的1/4,非常集中。
表1 1995—2011年欧盟运用反倾销的产品分布
从表1中可以看出,1995年到2011年欧盟发起反倾销调查数量最多的产品依次为:贱金属及其制品(XV),共计150件;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产品(VI),共计84件;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XVI),共计57件;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XI),共计43件;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VII),共计35件。
在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VIII)上,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XII)上,欧盟发起反倾销调查数占全球的比重很高,反映欧盟在这类产品上极度敏感。
中国比较集中受到反倾销调查和被采取措施的产品依次是:贱金属及其制品;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这三类产品受到反倾销调查累计分别达到100件以上。
根据WTO反补贴年度报告的历年统计,从1995年1月到2011年6月欧盟总共发起反补贴调查数量60件,其中针对印度的18件,针对韩国的7件,针对中国台湾的6件,针对泰国的5件,针对马来西亚和印尼的都是4件,针对中国的2件。由此可以看出,欧盟发起反补贴最主要的目标国是印度,针对中国的反补贴只有2件。
表2 1995年—2011年欧盟运用反补贴的产品分布
从1995年到2011年6月的统计来看(见表2),欧盟发起反补贴调查数量最多的产品依次包括:贱金属及其制品,共计17件;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共计16件;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共计10件。
从1995年到2011年6月的统计来看,欧盟采取反补贴措施的数量,贱金属及其制品最多,是8件;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较多,是4件。
中国比较集中受到反补贴调查和被采取措施的产品依次是:贱金属及其制品;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纸及纸板的废碎品;纸、纸板及其制品;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2010年4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1年5月14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作出反补贴终裁。2012年2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有机涂层钢板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2年4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根据WTO保障措施年度报告的历年统计,从1995年4月到2012年4月,欧盟总共运用保障措施五次,而同期全世界总计的保障措施数量是234件,欧盟所占比重极小,可见欧盟并不把保障措施作为主要的贸易保护手段。
从表3可以看出,从1995年4月到2012年4月,欧盟最后采取保障措施的产品是:活动物;动物产品(I);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IV);贱金属及其制品(XV)。
表3 1995—2012年欧盟发起保障措施的产品分布情况
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11年欧盟对华保障措施2起,特保1起。次数不多,但是欧盟对我国采取的保障措施还是对我国相关产品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2002年3月27日,欧盟委员会决定对进口钢铁产品采取为期6个月的临时保障措施。2004年4月13日,欧盟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橘子罐头产品采取最终保障措施。2005年4月24日,欧盟基于2005年一季度中国纺织品进口数据作出了对原产于中国的毛衫、裤子、衬衫等九类纺织品启动特别保障措施调查的决定。
欧盟的产业结构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调整,这使失去竞争优势的传统产业亟需保护;而逐渐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也需要国家的扶持,以便更有效地向海外不断拓展,所以,产品竞争力的强弱分布,是欧盟策略性运用“合规性”贸易壁垒以选择性保护国内产品相关产业的根本原因。
TC指数即竞争优势指数,也叫贸易竞争力指数,是指一国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其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TC指数计算公式:TC=(Xij-Mij)/(Xij+Mij);其中:Xij为i国j产品的出口,Mij为i国j产品的进口,Xij-Mij为i国净出口,Xij+Mij为i国j产品的进口总额。
TC指数的测算标准:TC指数取值范围为(-1,1)。如果TC指数大于零,表明该类商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越接近于1,竞争力越强;TC指数小于零,则表明该类商品不具国际竞争力;指数为零,表明此类商品为产业内贸易,竞争力与国际水平相当。
(1)TC取值为(-1,-0.6)时有极大的竞争劣势;(2)TC 取值为(-0.6,-0.3)时有较大竞争劣势;(3)TC取值为(-0.3,0)时有微弱竞争劣势;(4)TC取值为(0,0.3)时有微弱竞争优势;(5)TC 取值为(0.3,0.6)时有较强竞争优势;(6)TC取值为(0.6,1)时有极强竞争优势。
下面我们用TC指数来对欧盟相关产品从2000年到2011年的数据进行测算,以此可以看出各个产品类别的贸易竞争力情况,还可以看出一些动态变化趋势。
表4 2000—2011年欧盟贸易竞争力指数
从表4可以看出,贱金属及其制品(XV)是非常特殊的一类产品,从1995年的-0.58有极大的竞争劣势,到2011年则是0.03,变成有微弱竞争优势了。结合前文,贱金属及其制品(XV)是欧盟历年来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最多的产品,所以说这类产品的竞争优势逐渐增强,与欧盟通过这些措施来进行保护应该有密切的关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VI)、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XIII)、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XVII)这三类产品一直是处于较大竞争劣势的状况。结合前文,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VI)是欧盟发起反倾销调查数量第二多的产品,也是欧盟重点采取保护措施的产品。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IV)、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纸及纸板的废碎品;纸、纸板及其制品(X)这两类产品一直是处于微弱劣势的状况。其中欧盟对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IV)这类产品采取过保障措施。
理论和实践表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状况的好坏与产业保护呈负相关,即经济发展状况好,弱势产业的经营环境较好,则贸易保护主义呼声较弱;反之,当经济减速特别是创造新的就业能力减弱的时候,弱势产业工人失业率增加和结构调整带来的经济和社会的负面效应凸显出来,则贸易保护的呼声就高。
从图1中可以看出,1995以后欧盟的GDP增长率呈现不稳定的态势,尤其是在2008年和2009年受到金融危机影响,甚至出现负增长。从图1中还可以较为明显地看出欧盟CDP增长率与其反倾销力度的反向关系,在1996年、1998年、2003年、2005年、2007年、2010年由于 GDP增长显著,可以看到发起反倾销的件数有显著减少,同时在1997年、2006年、2008年由于GDP增长放缓,可以看到发起反倾销的件数有显著增加。
图1 欧盟GDP增长率与发起反倾销件数
1.应该尽快促使欧盟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
根据中国入世的条款,WTO其他成员国可以在2016年前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应对反倾销措施上,因为欧盟目前不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在反倾销认定的实践中欧盟等国经常以替代国成本作为我国企业的成本来确定倾销幅度。这是一种歧视性做法,对我国企业相当不利。政府应加大外交协调,尽快促使欧盟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2.加强对欧盟重点实施“合规性”贸易壁垒的产品进行预警
政府或行业协会应及时了解国内外价格及中国出口数量变化趋势并迅速通知企业。这些信息被搜集整理后,可对欧盟是否会发生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和保障措施的可能性进行风险评估,并且及时将这些信息通知给企业。
根据上文的分析,在反倾销预警机制方面,应该有针对地加强对欧盟重点实施反倾销调查的产品出口进行监控和预警,主要包括:贱金属及其制品;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在反补贴预警机制方面,应该有针对地加强对欧盟重点实施反补贴调查的产品出口进行监控和预警,主要包括:贱金属及其制品;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3.积极利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武器加强制衡
欧盟等发达国家虽然极力鼓吹自由贸易,但其相关立法可谓“保护”之典范,我国应在合理范围内借鉴,该保护的就坚决保护,需尽快建立中国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机制,给予对手以有力回击。
1.我国企业应该采取和国外同类产品的差异竞争策略
出口企业要变“以廉取胜”为“以质量、产品差异取胜”,努力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避免完全同质产品的低价竞争,实现产品差异化。
2.企业要努力实现贸易市场多元化
出口企业产品在进口国市场的占有率越高,企业遭到反倾销调查以及终裁通过的概率也越高,出口企业受到的损失越大,所以企业应避免出口市场单一,多开拓新市场或通过开发新产品细分出新的市场。在巩固现有国际市场的前提下,企业应加强对中东欧、拉美、非洲、东南亚等市场的开拓。
3.企业应积极有效地应诉
出口企业应诉努力程度越大,进口国企业的预期收益越小,反倾销、反补贴的申诉率越低。所以企业在进口国立案后,应积极准备应诉材料,聘请有经验的律师,努力争取进口国撤诉或者把反倾销税率变小。
[1]朱钟棣.“合规性”贸易壁垒的应对和应用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杨仕辉,王红玲.对华反倾销实证分析及我国对策[J].中国软科学,2002,(7):14 -19.
[3]朱钟棣,鲍晓华.反倾销措施对产业的关联影响——反倾销税价格效应的投入产出分析[J].经济研究,2004,(1):83 -92.
[4]杨仕辉.国际保障对我国出口的影响及我国对策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4,(10):16-23.
[5]方 勇,张二震.出口产品反倾销预警的经济学研究[J].经济研究,2004,(1):74 -82.
[6]鲍晓华.反倾销措施的贸易救济效果评估[J].经济研究,2007,(2):71 -84.
[7]张 斌.对华反补贴价格比较基准:基于美国和加拿大案例的比较研究[J].国际商务研究,2009,(1):10-16.
[8]韩国—欧盟自由贸易区对中国外贸的影响分析[J].东北亚论坛,2011,(4):79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