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华
(作者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南京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博士,研究员)
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不仅是江苏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而且是江苏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关键步骤,是提高文化发展科技含量的应有之义,是推进江苏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的必然要求。进入“十二五”以来,江苏文化与科技融合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科技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但是构成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技术链、资金链、人才链、信息链、服务链和政策链尚不完整,还需要在融合模式及融合机制上进一步创新。
消费促进模式。以前的消费是具体到某一个地点和某一个产品,现在的消费是围绕互联网和移动媒介进行的。以前试穿衣服要去商城,现在不必了。有一款软件,只要把你的信息输进去,就可以在网上试穿衣服,并通过3D效果呈现出来。近期又出现了改造的“再消费”,如将原有的《狮子王》电影改造成现有的3D《狮子王》电影,新的3D《狮子王》电影票房收入超过8亿美元。因此,应重点围绕移动互联网和移动媒介,推动时尚文化电子产品生产和数字内容体验消费,促进数字内容产业与广告产业增长。
平台建设模式。平台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传媒,也包括诸如苹果公司的硬件、中国移动数字音乐基地和网站等新出现的新媒体。文化企业未来建设平台很重要,因为做平台的往往是大企业,利润比较高;做内容的往往是小企业,利润比较低。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有很大的区别:传统的出版业、纸质媒体缺乏大量的内容;新媒体平台针对某些特定的消费者,内容专业而且前沿。苹果公司把硬件做成了平台,由硬件提供商变成了服务提供商。与诺基亚只是卖硬件不同,苹果公司卖服务,电信公司分享流量使用费,所以苹果公司的利润是国内同行企业的百倍。因此,要重点加强技术创新、版权保护、内容下载、广告、在线文化交易、电子娱乐终端和在线互动娱乐等平台建设,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战略构想有明确的“着陆点”。
产业链延伸模式。数字技术可以大大延伸文化产业的产业链,如图书变成数字图书、报刊变成数字报刊等。文化产业主要包括文化内容产业、传媒和平台产业、延伸产品和文化产业制造产业、文化的跨界应用领域等四大领域。前三大领域是文化产业自身的产业链结构,而文化的跨界应用领域则是数字技术应用的结果,是文化产业内容数字化后自身向外部延伸的产业链结构。因此,要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传统文化业态产业链的延伸作用,规划和建设一批数字音乐基地(或公园)、数字化家庭建设基地、物联网建设基地等,延伸报业、广播、电视、电影、图书、艺术品生产和娱乐体育等产业的产业链,使文化产业向立体式、多层面、联动性发展。
数字娱乐体验模式。人们的娱乐方式与生活方式相互促进,并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这种力量和数字化的趋势是分不开的。当代信息革命已经由过去的硬件为王逐步走向软件为王、创意为王的新的发展阶段,正从技术为王时代走向内容为王时代。人们的生活方式已经越来越离不开数字技术,天天与数字产品打交道的青少年已经成为文化产业的主流消费者,电信运营商和各大网站目前不仅在技术上下功夫而且在内容上辟新径,推动了文化产业向数字化转变。因此,要重点发展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网络电视、数字电影、动漫、游戏和数字虚拟演出等新兴文化业态,增加受众数字娱乐体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抢占融合制高点。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必须紧紧抓住加强技术攻关、提高自主研发能力这个关键环节,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加强基础技术研发,逐步建立产学研一体化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加强文化技术标准的制订,促进标准制订与科研、开发、设计和制造相结合。加强文化版权保护,支持现代著作权保护、开发和应用。二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建立推进产学研结合的协调机制,完善文化技术中介服务,提高文化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率。三是加强高新技术创新。瞄准世界文化科技发展的前沿,在加快技术引进的同时,积极进行二次开发和集成创新,逐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成果。
提高融合集约化水平。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文化企业是主体,产业基地是平台,必须集成资源、集聚优势,切实提升融合效率。一是打造带动辐射性强的文化科技企业。对重点文化科技企业进行引导、培养、指导、确认和管理,并在政策扶持、资金引导、上市支持、税收减免、平台建设、信息服务和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通过产业规划、政策支持,推动科技创新要素向文化企业聚集,引导文化企业加大技术投入,主动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协作机制,使文化企业真正成为创新项目实施的主体和创新成果转化的主体。二是打造产业链完备的文化科技产业基地。推动以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和数字内容原创为主的文化企业向高科技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集聚,加强园区公共技术、投融资和综合服务等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对中小文化创意企业的孵化培育,使之成为引领文化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三是打造具有核心技术的文化品牌。强化品牌意识,树立内容为王的观念,立足于专、精、特、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原创作品,努力打造更多技术含量、思想含量高的文化产品。
拓展融合广度深度。要提升江苏文化创新的能力,就必须把科技进步的最新成果渗透到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的每一个环节,贯穿到文化产业发展的各个方面。首先是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业态。鼓励出版企业开发和制作数字图书、数字报刊,发展电子阅读、有声阅读,鼓励印刷复制企业加快生产流程和设备更新,逐步实现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的数字化转换和双向改造,跨部门集成文化资源、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拓展广播电视服务业务。将特技、三维动画和视觉仿真技术等现代技术手段运用到传统影视产品中去,使电影、电视等产业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其次是运用高新技术培育新兴文化业态。以数字内容产品开发为核心,大力发展数字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数字出版和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大力发展数字视听设备制造业,构建有线无线全覆盖的现代传播体系。最后是运用高新技术增强文化产品的吸引力。充分运用高新技术,增加现代科技元素,为文化创意的实现提供强大技术支持,增强文化产品的思想表现力和艺术冲击力。
制定融合支持政策。第一,创新和完善融合的体制机制。加强地方立法,制订促进文化科技产学研合作的相关条例,切实维护产学研合作各方的合法权益。第二,创新文化科技平台管理机制。完善基础性和公益性平台绩效评估、运行保障、滚动支持机制,确保公共资源的开放共享。对市场化平台管理实行优胜劣汰、绩效优先的评价体系,确保服务质量和水平。第三,创新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创新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应用性基础研究。完善高校科研评价体系,加强以应用和产业化为导向的评价考核。完善知识产权、技术等作为资本的参股制度,激发科技人员创业活力,鼓励高校为地方经济发展多作贡献。第四,创新完善融合投融资机制,支持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海外资本参与创投机构发展,引导创投机构加大对文化科技创新尤其是初创期文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入。建立和完善文化科技金融合作机制,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文化科技投融资体制,使文化科技金融发展成为江苏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活力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