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绍华
(作者系《求是》杂志社政治编辑部副主任,全国党建研究会特约研究员)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必须按照廉洁政治建设的各项原则要求,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一是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绝不能照搬别国的民主制度模式。绝不能把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照搬到中国。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二是必须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创新发展。党政领导带头抓反腐败,增强影响力、号召力、执行力;纪委发挥牵头作用,抓好组织协调,从全局、战略和高层次上给党委当参谋。要健全纪检监察体制,注意整合各方资源,搭建信息交流平台,进一步形成和发挥整体效能。
三是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根本,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以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人民满意。
四是必须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必须把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必须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科学界定“一把手”权力,公开权力范围,对“一把手”在重大决策方面的实际权限作出具体的规定,并让监督部门和人民群众知道“一把手”有多少项权力,保证执纪执法部门有的放矢地进行监督。建立合理分权机制,在不影响“一把手”全面正确行使其领导权的前提下,对重要权力适当分解,从权力、责任、程序和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构建一种分工制衡的机制,保证“一把手”权力不被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