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个问题要作具体的分析,不能一概而论。要看肺结核的轻重,妊娠是早期还是中后期。譬如肺结核病灶很大,明显活动(发热、反复咯血、消瘦等),又是在妊娠初期,还是及早终止妊娠为好。如果继续妊娠,对母体和胎儿也不利。当然,如果肺结核很轻,是在妊娠后期发病,也可以在积极抗痨治疗的严密观察之下继续妊娠。这时,应定期由胸科医生和产科医生随诊。
抗痨药物,如链霉素、雷米封、乙胺丁醇、利福平等对胎儿有无不良影响?
这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妊娠合并肺结核,一般以选用雷米封和乙胺丁醇为宜。用量和疗程与非妊娠妇女无大的差别。链霉素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的体内,因此,链霉素有常见的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的毒性,可以通过胎盘屏障影响胎儿,造成出生的婴儿出现先天性耳聋症,这是值得注意的。一般认为乙胺丁醇和利福平对胎儿并无不良作用,但亦有报告利福平可对胎儿造成肝损害,使用时应小心。
(北京 张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