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兼职:法国民选议员特权的终结

2013-06-06 02:52郑若麟
公务员文萃 2013年12期
关键词:民选国会议员政治家

◎郑若麟

禁止兼职:法国民选议员特权的终结

◎郑若麟

这几天法国正在为“完善民主体制”而轰轰烈烈地进行着大辩论,主题是“要不要立法禁止国会议员在地方或其他官方机构兼职”。这是奥朗德总统在竞选时向选民们作下的许诺。因为议员兼职已经在法国引起民众的强烈反感。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讨论数日后,法国参议院非常聪明地投票通过有关决议:要,不过参议院例外!……这大概是近年来法国最有喜感的一则立法投票了!

民主建设是一个永远不断的发展进程。法国不如中国民主的地方也并非绝无仅有。如地方领导人任期制,中国就比法国民主。中国国家和地方长官的任期都是5年且只能连任一届,而法国地方官员则可以“终身连选连任”。因而法国有一位名叫罗歇·赛尼埃的市长,自1947年当选以来,一直担任一个小市镇的市长。今年7月再次以92岁高龄继续连选连任!由于地方长官权力很大,控制着地方上的几乎一切权力(包括行政、司法直到财政、人事……),而且是通过党派作为选举单位,因而出现了一批“长寿市长”……而政治家兼职则是法国民主的另一个明显的弊端。

政治家兼职在法国是一个常见现象。比如在担任着国家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的同时,兼任地方行政官员或地方议会议员。这种将立法与行政、国家与地方不同权力兼于一身的做法是法国民主的“特色”。

如现任法国财长就同时也是杜省地方议会议员、蒙贝利亚地区主席,右翼政治家朱佩在担任外长时就兼任波尔多市市长。国会议员兼任地方行政长官的就更多了。法国兼职现象是西方选举民主国家中最为严重的,仅国会议员兼职的比率就高达83%左右。577名议员中有约497名有着兼任的其他政治职务。而在348名参议员中,兼职的达到264名。应该强调指出的是,民选议员兼职是选举民主的最大合法腐败。

兼职不仅有现实的好处(两份甚至更多收入、更广泛的权力等),而且可以“职职相助”:利用在国家层面的职务来为自己地方政治生涯服务。比如一个出镜率高的政府官员要竞选议员肯定要比一个从来没有担任过行政职务的不知名政治家要更容易获得选票;而一个议员也要比一个非议员有更多的进入内阁的机会。更何况,这也是一条政治退路:当上部长后又当选议员,等于没有了后顾之忧。一旦行政生涯结束,立法生涯就接踵而至……但兼职的结果就是“神龙顾首不顾尾”:国家实际执政能力和水平下降。

我在法国时曾报道过一次法国国民议会的讨论。当时法国正欲针对互联网非法下载通过一项法案。这样一件牵涉到几乎所有法国家庭的大事,在法案进行投票时,577名国民议会当选议员中竟只有36人出席并投了票。其他人到哪里去了?据说是回自己的地方兼职地去“为人民服务”了。这样通过的法案能够反映民意吗?正因为看到了这些问题,所以法国民意高达67%的人反对国会议员兼职。

此次参议院投票通过禁止兼职的立法,但却将自身除外,目的无非就是想继续保留自己兼职的特权。当然其借口必然是五花八门的。不过选民虽然不满,但却没什么办法来制裁这些参议员:参院是间接选举,由当选民意代表(包括地方行政官员、议员等约5万多名)选举产生;因此你就是不满意,也无法“用手中的选票将参议员赶下台”。因为参院是政治力量平衡的产物,所以参议员们才会如此有恃无恐。

其实,禁止国会议员兼职的议案即使通过,也不是立即执行,而是要到2017年即四年后才生效实施。其原因就是为了照顾本届议员的利益。由此可窥,民选出来的议员照样明目张胆地捍卫特权,只要这个特权属于他自己……

(摘自《新民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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