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千呼万唤始出来

2013-06-05 15:28王峥
质量与标准化 2013年10期
关键词:维权消费者汽车

文/王峥

“汽车三包”千呼万唤始出来

文/王峥

据2012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公报,我国私人汽车保有量为9 309万辆,私人轿车保有量为5 308万辆,中国已经步入“汽车社会”。汽车在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也给广大老百姓带来很多困扰,售后服务就是其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据相关统计,中国消费者协会每年处理投诉45万~50万件,与汽车有关的大约占5%~10%。与汽车质量相关的售后服务纠纷逐年增加,经营者维修服务、汽车零配件质量已成为目前消费者关注的热点,急需相关法规加以规范。

今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汽车三包”。规章规定,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汽车三包”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历经12年时间,“汽车三包”终于落地,成为我国汽车消费维权发展的重要标志。

原点:消费维权举步维艰

在此之前,消费者购车后遇到质量问题,厂商的解决方法大多是“只修不换”,消费者维权举步维艰,汽车投诉逐年上升。原因就是多年的封闭导致中国汽车行业技术落后国外几十年,难以改变产品质量上的薄弱,又由于市场潜力巨大,消费者需求蓬勃兴起,有限的汽车产能根本不足以满足迅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在这种卖方市场中,消费者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相关专家根据实际情况归纳了汽车维权的五大难点:

借鉴:发达国家多有法律保护

面对如此之难的消费维权,我国汽车消费投诉节节升高是必然结果,也势必会影响我国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对此,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汽车维权的成功经验。

上世纪60年代中期,美国政府为保护公务员安全,制定了9项针对公务用车的安全标准,引起强烈不满,美国公众强烈要求享有平等权利,因此催生了美国《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随着汽车消费者的意识提升和不断推动,最终推动美国出台专门维护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柠檬法”。其出台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决策者意识到消费者与美国本土整车制造商之间产生纠纷无力维权而购买国外品牌的产品,影响到美国本土汽车产业的发展。

“柠檬法”的出台不仅帮助了消费者维权,也将美国本土汽车产业引向发展正轨。虽然在最初几年,美国各大汽车公司均遭受了重大损失,但通过这样的磨砺,美国汽车制造商开始积极自行制定“三包”标准,以满足配套法律规定汽车制造商必须履行的义务。因为一旦违法,汽车制造商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其罚款可以高达上千亿美元。美国甚至还出现了专打“柠檬法”官司的律师。各州“柠檬法”的具体条文和规定不尽相同,但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促进业者提高服务质量的法律精神是一致的。

在日本,汽车的修换退,政府没有规定,汽车售后的修换是企业根据市场竞争决定的。经过一段时期的市场调整、磨合,现在各企业都不约而同地制定了大致相同的修换规定。汽车质量保证期为3年或者6万公里,重要部件为5年或者10万公里。为解决消费者对汽车的投诉问题,由日本各大汽车生产商组成的日本自动车工业会(JAMA)设立了纠纷处理机构——“汽车产品责任咨询中心”,它的主要职能是汽车产品责任方面的咨询、帮助和调解、审查纠纷、与内外相关机构之间的交流和协作。作为民间组织,它有效地利用汽车行业拥有的技术,保持中立性、公正性,迅速、简单地解决纠纷,增强当事人之间的信任,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为提高汽车产品的安全对策作出贡献。

韩国在《民法》中有一个“缺陷物保修责任法”,规定了对产品的缺陷进行确认后,要给用户赔偿,并规定对产品的重要部件,修理3次仍未修好,应予更换。根据汽车的特点,韩国的厂商将发动机、变速器列为重要部件,3次修不好(含更换总成),可以换车,但没有退车的规定。质量保证期是2年或4万公里,发动机、变速器是3年或6万公里。这也不是政府规定的,是企业自律形成的。

博弈:各方利益妥协的产物

国家相关部门从2001年开始就计划将汽车产品纳入三包管理范畴,并着手起草相关法规。但直到2013年,“汽车三包”才正式出台,前后历经12年,其间走走停停,过程颇为坎坷。如今,“汽车三包”已经开始实施,虽然它是各方利益博弈之后妥协的结果,但也是我国汽车消费维权迈出的重要一步。

“汽车三包”实施的主要阻力来自汽车厂家。按照车企人士的说法,汽车产品不同于一般生活消费品,不仅技术复杂、制造成本高、价值链长,而且使用环境复杂、管理涉及面广,汽车产品实施“三包”面临着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诸多问题。在“汽车三包”草案的讨论中,厂家代表们在具体内容上主张按照《合同法》为起草依据,撇清举证责任;同时认为很多质量问题是消费者的责任,不应由厂家来承担;市场不成熟,实施三包不是时机。2004年,一些主要车企联名上书国务院,陈述不宜推出“汽车三包”的理由,阻止“汽车三包”出台。

但是,伴随私家车消费的强势劲头,汽车产品投诉快速上升,“汽车三包”出台逐渐开始有了群众基础。2011年中消协受理汽车投诉16 805件,同比增长19.2%,涉及质量安全问题的占54.7%,是投诉量同比上升幅度最快的商品。

2011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2011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召开听证会对“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此后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并于今年1月宣布“汽车三包”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艰难的第一步,我们已经迈出。

(作者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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