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国土资源局 柳成东
云和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小县大城”发展战略,走具有云和特色的发展路子。经过十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创新思路,全面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用地需要,有效地保护了耕地,在科学利用土地资源上不断完善政策和措施,取得一定的成效,成为欠发达地区实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一种典型模式。
云和县抓住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契机,将节约集约用地的理念贯穿于规划修编的全过程,全面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分析节约集约用地潜力,优化指标控制体系,完善了相关规划计划,进一步明确节约集约用地方向。做到土地规划与城市、村镇建设等规划协调,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调,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各行业发展用地、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全局,生活优先、兼顾生产,城镇优先、兼顾农村的原则,紧紧围绕“小县大城”核心战略,按照“保三争五、谋划十年”,注重建设时序,重点保证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交通水利等重点项目用地的思路,与有关部门充分衔接,科学分解落实新一轮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根据云和县2012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全县人均耕地1.16亩,全国人均耕地1.4亩,远低于全国人均耕地水平,建设用地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8.46%(土地平均开发强度),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区域地理特征,决定了云和县的开发余地已经很少。针对云和是山多地少、村多人少、交通不便、经济落后的山区小县这一实际,实行人口集聚、产业集聚,做大做优集聚平台,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一是实施农民进城转移,实现人口集聚节地。深入实施“万名农民下山转移”工程,采用公寓式安置下山转移模式,鼓励和引导高山远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的农民向县城、中心镇、中心村集聚,实现1.2万户、3.8万多农民下山转移,实现对原下山转移户宅基地复垦总面积3875.71亩,新增耕地面积达3547.14亩。二是引导企业入园,实现产业集聚节地。科学合理布局工业项目,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有序引导工业项目进区入园,园区外不再安排零星的工业项目用地,大力推进低山缓坡的开发利用,标准厂房建设,园区面积从2001年的0.17平方公里扩展到3.3平方公里,成为省级特色工业园区,入园企业从原来的67家扩大到目前的310家,为进城农民提供了3万余个就业岗位。三是统筹资源集聚,实现资源集聚节地。“小县大城”发展战略就是通过人口的集聚、产业的集聚,合理整合教育、医疗、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公共资源,做大做优集聚平台,改变城乡分割、各自发展的模式,增强城市集聚能力,实现资源集聚节地。目前,云和城市化率达64%,74%的人口集中在县城居住和就业,95%的企业集中在县城,92.5%的学生就读于县城学校,近70%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实现了土地、资本、人口等各种生产要素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初步形成云和“小县大城”节约集约用地模式。
云和县先后出台了《国有建设用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办法》《关于加快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意见》《旧村改造实施办法》《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管理试行办法》《临时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和县补缴土地出让金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工作补充意见》《云和县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关于建立耕地保护和土地违法行为联合防控机制》《关于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云和县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若干规定》《云和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云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目前,全县已基本形成了涵盖耕地保护、违法用地管理、建设用地批后全程监管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体系。
一是相关部门严把项目用地“准入关”,成立“云和县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资格审查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招商项目的审查,真正做到源头预防。二是坚持合理配置、有计划供应土地,发挥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建立了国有建设用地公开出让操作平台,凡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开出让范围的宗地,一律委托县招投标中心具体运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三是明确批后监管职责。由国土部门牵头,联合有关部门联席研究制定《关于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纪要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具体项目责任人、相关程序、监管制度及批后监管的若干事项。四是严格实施两制度。严格实施建设用地挂牌施工制度,建设项目用地经批准后,用地单位在建设用地现场设立批准用地公示栏,公示栏由国土部门统一制作和提供;严格实施建设项目用地竣工复核验收制度,对不符合验收要求追究土地使用者违约责任、不予登记发证并限期整改。
建立以企业亩均投资强度、产出率、就业人口等为主要内容的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机制,鼓励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标准厂房建设的企业,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元的标准补助,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在厂区用地范围内建造厂房或在原厂房上加层,提高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并给予每平方米30元的补助;对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当年在本县实际入库税款增幅超过10%的企业,给予安排一定的生产发展资金;实施“零地技改”、投入(含土建)在200万元以上的,给予投资额3%的补助;对符合建设规划且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的企业闲置厂房流转,经审批允许产权转让且不另行收取规费,同时给予原厂房所有者交易额2%的奖励;对当年在本县实际入库税款500万元以上且纳税额排名前三位的企业、当年在本县实际入库税款200万元以上且亩均税收排名前三位的企业,颁发县长特别奖,鼓励企业提高单位土地税收贡献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云和县连续多年组织实施了“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组织开展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开展了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消化行动,在组织开展这些行动中,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注重实效,认真扎实,措施有力,着力强化土地管理基础工作,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闲置低效用地,取得了较好成效。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县政府制定节约集约用地宣传方案,多层次、多形式、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为全社会的实际行动,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营造舆论引导力度,促进全社会牢固树立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大力倡导“大家管、大家用”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