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凯
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中和”、“中庸”里所包含的“执中”理念,可谓中国本土传统政治思想的精华所在。古文献所记载的“允执厥中”、“允执其中”、“执两用中”,以及“尧命舜曰‘执中,舜命禹曰‘执中”等,都是执中理念在中国古典政治中源远流长的重要记录。
执中理念蕴含的“执中无权”要义,还携带了与西方政治哲学的平等理念、民主理念所对接的基本价值点。比如在乾隆的阐述中,执中可以这样理解:大舜之执两用中,非大舜自用其中也;彼两端之间,自有其一定不移之中,而舜适用之。这也就是说,按照执中理念,对政事或者公共事务,执政者是无权依据自己的经验、理论或者偏好来设定所谓的中间选择的。所有民众中的每一个人的选择偏好,与执政者的偏好之间是平等的,而所谓执政者执中,就是执政者要找到所有民众的选择偏好,再把所有民众的所有选择偏好中的中间选择,作为执政者的选择。虽然中国的传统话语用“执中”而不是“民主”来界定这种政治理念与政治过程,但它与民主政治中的经典公共选择模式有着高度的重合性。
承接哈罗德·霍特林、顿肯·布莱克、安东尼·唐斯的研究,达龙·阿西莫格鲁和詹姆斯·鲁宾逊在《独裁和民主的经济起源》中,强调了民主政治实际上对应的是政治平等,而在所有人都有投票权的平等政治和民主政治中,如果引入统计学,量化排列所有人对具体政事或者公共事务的选择偏好,在由多数投票决定的民主投票和民主选举规则下,投票结果作出的选择最接近中位数投票者的选择。这即是民主政治中的中位投票或者中间投票定理。由此来对照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中的执中理念,会发现古代中文所阐述的执两用中,与结合了统计学的现代西方政治科学所展示的民主政治之间的重合程度之高,令人慨叹。不同的语言工具或者话语载体,并没有阻拦人们在文明认知上的殊途同归。
执中与民主的关系,还可以从执中理念要依赖民主制度、民主方法才能落实来理解。虽然大家不应排除某种达到至高道德境界、时时以执民之中来约束自己的执政者存在的可能性,但是如果没有人人平等的民主选择制度、民主投票规则、民主表达机制,一个政体根本就做不到真正的执中,执政者恐怕既找不到两端,更找不到中间。如果说政治“执中”所带来的利益均衡与平衡,也意味着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结构,那么中国历代王朝的专制统治者们若能做到执中的话,几千年来中国社会应该就不会是一种革命之后再革命的运行模式。但实际的情况是,没有民主制度,“执中”就和种种圣贤哲学、道德哲学一样,沦为统治者空洞虚伪的自诩说辞。在专制制度下,一个王朝,成立时间越久、疆域越辽阔、人口越多,政治“执中”就越不可能。在利益分化越严重、经济生产越复杂的社会,实现“执中”所要求的民主制度和民主条件也就越高。而革命则只是在固化的阶级等级差别以及社会对立冲突引导下,循环出现的再平衡过程。
也许,中和中庸里的执中理念,有一日会进入现代文明的理论体系,为全球所认可。但其原因,不在于中国的执中与西方的民主相比有多大差异,而在于执中与民主,本就彼此重叠,难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