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勇
“中国人很有钱”—奥巴马、奥朗德的小伙伴们已经不惊呆了。
有新的数据。中国奢侈品市场研究机构财富品质研究院近日发布《中国奢侈品报告》,说2013年中国人年奢侈品消费总额将达1020亿美元,买走全球47%的奢侈品。
啧啧,好像是真的富了,消费全球近一半的奢侈品啊。但要澄清一下,这个“中国人”,只是少数大大小小的土豪、权贵及其家属(包括子女、情妇),也就是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所鄙视的那种粗鄙的有闲阶层,不是苦逼的小白领,不是城市贫民,更不是农民工—绝对数量大得多的人们连病都看不起,房都买不起,哪可能跑到国外一掷万金。
实际上有两种中国人:一种穷奢极欲,另一种则挣扎求生。
给定一个比较有刺激性的事实,我们扛一个大脑和心理出现在它面前,肯定会作出反应—评价,甚至想去改变它。
一群人疯狂地消费奢侈品,通过区别于普通大众,来获得“自我认同”,而另一群被鄙视的人则连基本的生存保障都艰难,有问题吗?好像是有的。它不符合我们的一种直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在一个社会中是不太正常的—这不公平。
但这一直觉会遭到另一个观点的反驳:这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的。毕竟,它也吻合我们这样的直觉:一个人有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是他的自由,怎么就不正常或欠谁了?
反驳表面上是有力的。但如果我们问:那些挨饿的人,是不是只能怪自己没本事?这个观点的回答只可能是:是的。而这样一来,它的漏洞就露出来了。
第一,这样的回答显得很没人味,漠视他人苦难,在道德上总是错的;第二,你拿奢侈品炫耀,的确会刺激到穷人,这远非“自由”一词就可以辩护;第三,也是更重要的是:一个人挨饿只能怪自己没本事吗,大概不是吧?非常可能的是,没本事(不具备有本事的素质)是一方面,机会被剥夺,又是另一个方面。因此不能说这是正常的,和公平无关。
这里引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一个社会中有权有钱的有闲阶层,对于挣扎求生的公民同胞有哪些道德责任?
常见的说法是慈善。这当然值得赞赏,但也有很多问题。其一,这是美德,不是道德责任,干了要表扬,不干了他也是免于指责的,你不能说他;其二,慈善可能会掩盖某种真相,即有权有钱的有闲阶层们确实剥夺了穷人,他们负有补偿的义务,但这被假装看不见了;其三,慈善可能被视为是对穷人不“仇富”的一种赎买,但问题是,这只是功能上如此,逻辑上并不这样,和“高薪养廉”多给你点求你不贪不是一回事。总体来说,慈善对于改变现状所起的作用是不大的,它实际上具有维护不平等的资源分配格局的功能。
可以明确的第一个道德责任是清楚的:作为人,你不要在精神上、心理上刺激、冒犯别人,这很没教养。对奢侈品的炫耀性消费,无非是在心理上确立、维护有闲阶层和穷人在社会地位上的等级结构,使前者可以在心理上吞食后者。在法律上这没有问题,但在道德上却远非那么正当,因此有闲阶层有必要懂得自我约束。
第二个道德责任,属于“社会团结”范畴。大家共处于一个社会中,具有一种公民与公民的特殊关系,其中蕴含着如果你很有钱,不能只顾自己奢侈而不去管别人死活的道德契约。如果不干,基本上就是一种耍赖了。
第三个道德责任,就是补偿。它已经不是有闲阶层们“主动”去干的事了,而是通过国家,通过制度来干。他们需要明白的只是:既然是道德责任,那么,“劫富济贫”的泛泛说法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