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钰杰
(中国地质大学 (北京),北京100083)
稀土广泛应用于尖端科技领域和军工领域,被称为“工业味精”、“新材料之母”,是一种不可替代的高新技术和军事战略物资。中国是稀土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的国家之一,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稀土行业取得了很大进步。经过多年努力,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稀土生产、应用和出口国。然而,在全球贸易量上占绝对优势的中国稀土产业却没有稀土的国际定价权,这被称为稀土产业的“定价悖论”[1]。为保障我国稀土产业乃至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我国自2009年起开始实施“稀土新政”,如整治稀土矿产开发秩序、整合南北稀土矿区、促进稀土企业兼并重组、推出稀土资源战略储备方案等[2]。“稀土新政”从制度层面对稀土产业国际定价权有一定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还有必要从技术层面上开发出有效的国际定价权工具,稀土价格指数即是这样的工具。
普遍认为,资源开发过度、产业集中度低、产能过剩、产业结构失衡、恶性竞争、期货市场发展不充分、信息共享平台发展不足等众多因素,是导致稀土产业丧失国际定价权的主要原因[3]。建立具备影响力的稀土价格指数,有利于提升我国在世界稀土行业的话语权,在稳定市场预期、进出口企业套期保值以及“价格发现”等金融基础功能的实现上发挥明显作用,进而有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
首先,稀土价格指数编制是基于市场领先企业(或交易所)的交易数据,影响着稀土工产业链上的参与实体,因此指数定价方式能获得更多企业的认可,从而在行业内拥有话语权,乃至成为定价基准。
其次,推出稀土价格指数有利于引导市场预期。稀土价格指数的公布,有利于稀土生产厂商、交易商以及购买方对稀土价格的变动做出判断,有利于引导市场预期,促进市场的供求平衡。
第三,稀土价格指数不仅仅是对稀土矿价格本身的反映,也是反应中国乃至全球宏观经济运行的重要指标,指数可以为产业发展过热或过冷提供预警信息,对市场需求及消费信心进行跟踪分析,为宏观经济分析、政府部门决策和指导行业发展提供了数据参考和重要依据。
最后,随着稀土价格指数推出,将会进一步开发以稀土价格指数为标的的金融衍生产品,例如稀土指数期货、期权和掉期等产品,这些金融衍生工具化解价格风险,为参与国际竞争的稀土企业提供价格指示和风险规避的工具,利用我国稀土资源的垄断优势,努力成为稀土产业国际定价中心。
根据指数的意义与功能,稀土价格指数产品体系可以包括单个商品价格指数和综合价格指数两大类产品,如图1所示。其中,单个商品价格指数的目的是形成定价基准,为稀土产业提供权威的定价决策平台;综合价格指数则是在单个商品价格指数基础上,合成综合指数,使之能够反映出稀土产业链价格变动整体趋势,从而为行业、政府提供参考信息,甚至能够成为金融市场的风向标或者交易标的。
图1 中国稀土价格指数产品体系图
单个商品价格指数可以直接作为稀土产品现货交易的定价基准,为我国稀土企业的报价提供依据,避免交易对手刻意哄抬或压低价格,对防止价格暴涨暴跌有缓冲作用。
选择指数样本商品原则:①样本商品能够涵盖稀土产业链。②所选商品用途较广泛,市场规模与交易频率都较大。③所选商品的市场集中度较高,有形成权威价格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建立有效的市场交易信息采集系统,要保证原始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和丰富性,数据采集频率可以日为单位,如有特殊情况,再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实际需求设定指数的基期与基点,采用简单平均法对各信息采集点的报价进行平均,得到每种商品的实时报价,然后同基期价格相比,计算出每种商品的价格指数(式(1))。
式中,pij,t为第i种商品第j个数据采集点第t日的报价;Pi,t为第i种商品第t日的平均报价。
根据具体目标不同,综合价格指数可以设计成不同形式。
3.2.1 价格动向指数
价格动向指数是综合反映稀土产业价格变动总趋势的一种景气指数,即通过分析各种稀土产品价格变动的总体趋势,反映出稀土产业的景气周期波动情况,并能先行表征出稀土产业价格变动的大致走向。
样本商品范围。指数样本选择上,同样应尽可能涵盖整个产业链的上、中、下游,这样可以通过指数变动分析出价格变动的主要因素。如上游产品价格率先上涨预示成本推动;下游产业价格率先上涨预示需求增长。
权重分配。价格动向指数的权重包括两种类型。一是产业链上、中、下游三类商品之间的权重分配。由于价格波动是产业链上、中、下游供需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为使得指数能够灵敏地反映出价格波动的原因与趋势,因此视产业链上、中、下游的对价格的影响为同等重要,将上游、中游、下游三类商品的权重均分,即分别为1/3。二是每个类别内单个商品的权重分配。理论上,可以采用等权重、产量加权权重、销售量加权权重等方法。
计算方法。价格动向指数采用扩散模型进行计算,只计算商品价格变动的方向。
首先分别计算各商品在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价格变动动向,价格上涨记为1,基本持平记为0.5,下跌记为0。
对上、中、下游类别内的商品价格动向进行汇总计算:
式中,n=1,2,3,代表产业链上中、下游;t代表时刻。汇总计算产业链整体价格动向指数(式(2))。
指数结果大于0.5,表明产业链处于价格上升阶段,指数结果小于0.5,表明产业链处于价格下降阶段。
价格动向指数具有先行指数的特性,可以方便地显示价格变化的趋势。同时,价格动向指数只考察价格变化方向,不考虑价格变化幅度,可以消除产业链不同位置价格变动幅度不同带来的影响,如一般上游产品的价格变动幅度要高于下游产品的价格变动幅度。
指数基期与发布频率。考虑到商品价格变动具有一定随机性,因此,价格动向指数的发布频率可以低于价格指数,一般以周为宜,计算价格变动亦是依据周内平均价格。
根据实际需要,价格动向指数可以采用两种基期:一是同比,即以上年同期为基期,这样可以消除季节因素的影响;二是环比,即以上一期为基期,这样可以消除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价格动向指数一般不适用定基,是因为如果基期与报告期间隔过长,指数会受到长期性因素的影响。
3.2.2 价格预警指数
价格动向指数仅能反映产业链价格变动的方向,而不能反映价格变动的幅度。实际上,价格过高或者过低均不利于稀土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有必要进一步设计价格预警指数,使之反映出稀土产业链是否处于“过热”或者“过冷”的状态。
价格预警指数的基期与发布频率可以与价格动向指数相同,在计算模型上,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指数法进行计算。
为保证指数结果的灵敏性与可靠性,预警指数样本商品构成以及权重分配,需要通过实际验算之后确定。
3.2.3 资本市场指数
资本市场指数的目的是将稀土产业链综合指数与资本市场进行联动,从而成为相关产业股票、期货价格变动的风向标,可以作为投资者的决策参考,或者风险对冲工具。
资本市场指数的基期与发布频率根据股票或者期货投资的需要而设计。
资本市场指数的基本编制思路是加权平均指数法,但是样本商品选择与权重分配,应在遵循灵敏性与可靠性的原则下通过实验求出。
为保证稀土价格指数更好地发挥争夺国际定价权的作用,我们必须努力提高稀土价格指数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因此,本文建议应着力从以下方面做好稀土价格指数的研发工作。
1)组建规范的稀土交易所。有关部门应引导若干家实力雄厚、有代表性的稀土企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组建稀土交易所,规范地开展稀土产品交易,打造规范的稀土产品报价平台,提供规范的产品价格信息。在此基础上计算得出的稀土价格指数,则充分体现了中国稀土产业的合力,对于争夺国际话语权与定价权具有重要的意义。
2)利用权威渠道发布稀土价格指数。指数的本质是一种信息,需要通过有关的传播渠道提高影响力。因此,为提高稀土价格指数的国际影响力,建议科学设计稀土价格指数的发布渠道,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稀土价格指数。
3)结构化数据是编制价格指数的接技术基础。有关部门应着力做好稀土产业价格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做到价格数据具有历史纵向和单位横向可比性,使之成为分析稀土产业发展形势和国际竞争形势的强大工具。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稀土价格指数产品体系将为全国乃至全球稀土生产商、采购商、贸易商等提供更加全面、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不仅对中国稀土领域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营造良好规范的氛围有重要的意义,更对中国稀土产业参与国际竞争产生深远的影响,将为形成中国乃至亚太地区稀土市场的集散中心、交易中心以及对全球有影响力的价格中心奠定基础。
[1] 周代数,李小芬,王胜光.国际定价权视角下的中国稀土产业发展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11(2):73-77.
[2] 郝家龙.煤炭价格指数的理论设计与应用研究[J].经济问题,2007(11):18-19.
[3] 杨新臣.危机中的中国稀土产业:关于定价权的悲剧[J].经济研究导刊,2009(36):98-100.
[4] 陈文,程晓明.药品价格指数编制的方法学探讨[J].中国卫生经济,1995(8):29-31.
[5] 刘乃瑜.我国稀土产业新监管框架的形成背景综述[J].商场现代化,2010(12):131-134.
[6] 王婧婧.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体系中基础数据有效性的影响因素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08.
[7] 王力宾.特征价格指数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以计算机价格指数为例[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6(6):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