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明成 姜传松
摘要:高等教育国际化是我国政府和高校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介入和占领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并借此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以中外合作办学和国际论证为代表的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也存在国家教育主权受侵犯、国际化发展失衡、国际化办学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强化维护教育主权意识,营建平衡的国际化生态,规范国际化办学,构建完善的国际化办学质量保障体系。
关键词:高等教育国际化;中外合作办学;国际认证
中图分类号:G40-05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3)02-158-03
本文从中外合作办学和国际认证的视角出发,探讨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对未来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路径选择提出几点建议。
一、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现状——以中外合作办学和国际认证为例
(一)中外合作办学
随着WTO框架下教育服务贸易的不断推进,我国和国际高等教育市场围绕教育服务的供求关系,催生了中外合作办学,并使其迅速发展成为教育国际化的重要形式。当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在规模、层次和水平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大量涌现,中外合作办学领域不断拓展。从空间架构来看,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主要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在我国境内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有多种层次。从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来看,当前我国境内依法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33个,这些机构分布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苏、浙江、广东、山东、河南、河北、山西、辽宁和吉林等13个省市;在项目方面,当前我国境内依法批准举办的项目有548个,广泛分布于除海南、广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西藏等之外的24个省市和地区。
随着高等教育国际化的飞跃式发展,我国境内还出现了全新的中外合作办学类型,即由我国高校与国外大学合作创办、拥有独立办学空间的国际化大学,如由浙江万里学院和英国诺丁汉大学联合创办的宁波诺丁汉大学、由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联合创办的西交利物浦大学,以及由华东师范大学和美国纽约大学联合创办的上海纽约大学等。
2.在国外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在引进国外教育资源的同时,在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政府机构的大力推动下,我国高等教育界还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在世界范围内与国外高校合作开办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截至2010年10月,我国已在96个国家(地区)建立691所(个)孔子学院(课堂)。其中,孔子学院322所,分别为亚洲81所、非洲21所、欧洲105所、美洲103所和大洋洲12所;孔子课堂369个,分别为亚洲31个、非洲5个、欧洲82个、美洲240个和大洋洲11个。可见,我国在国外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发展势头非常迅猛。
关于孔子学院性质,《孔子学院章程》进行了界定:“孔子学院致力于适应世界各国(地区)人民对汉语学习的需要,增进世界各国(地区)人民对中国语言文化的了解,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教育文化交流合作,发展中国与外国的友好关系,促进世界多元文化发展,构建和谐世界。”可见,孔子学院被赋予促进中国与世界语言文化交流和友好团结的重要使命。
(二)国际教育质量认证
随着国际化向纵深化发展,国际高等教育质量标准也在世界范围内不断扩张,通过国际顶级教育质量认证体系已成为世界一流教育质量的标志。除了工业领域引入的IS09000质量标准体系,我国高校还积极参与全球教育质量认证和评估体系。当前风靡全球的高等教育质量认证体系主要有美国国际商学院联合会(The Association to Ad.vance Collegiate Schools 0f Business,简称AACSB)认证、欧洲质量发展认证体系(European Quality Improvement sys.tern,简称EQUIS)和英国工商管理硕士协会(Association ofMBAs,简称AMBA)认证等。
美国A.ACSB认证体系成员包括会员院校和认证院校两部分。在会员院校方面,截至2011年10月,共有来自70多个国家的近1200家教育机构。其中,我国(含港澳台)会员院校75所,占AACSB会员总数的6%左右。在认证院校方面,截至2011年7月,共有41个国家和地区的633所机构通过认证。AACSB认证包括单项的商科认证和双项的商科和会计认证两种。其中,我国(含港澳台)通过商科认证的院校有17所,通过商科和会计认证院校4所。EQUIS拥有来自81个国家的750多个组织会员。其中,我国(含港澳台)院校会员单位有32所。在认证院校方面,我国通过EQUIS认证的院校12所。此外,英国工商管理硕士协会(AMBA)认证也是当前著名的教育国际认证。该认证代表在工商管理硕士教育领域的最高成就,只有世界上最好的工商管理硕士项目才能获此认证。从世界范围来看,通过AMBA认证的院校高度集中于欧美国家(占总数的88%),亚洲国家仅占5%。我国大陆通过此认证的高校分别为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暨南大学、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9所院校。
二、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存在的问题
由于中西方高等教育实力的不对称性,以及双方在高等教育制度环境、办学理念和文化价值观等方面存在的反差,导致我国高等教育在国际化进程中也衍生出不少问题。从中外合作办学和国际认证来看,主要表现为国家教育主权被侵害、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失衡和国际化办学的不规范等。
(一)国家教育主权受侵犯
教育主权是国家对教育活动的审批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权利的总称,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神圣不可侵犯。在国际化大背景下,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和空间早已突破原有限制而相互交融在一起,教育主权也因此容易受到挑战与威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知》(教外综[2007]14号)指出,在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曾出现外方院校对中方教育主权重视不够,操控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管理权、领导权和决策权等问题,它损害了我方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此外,西方发达国家对我国的价值观和精神渗透不容忽视。它们甚至“在教育规模、价值观、语言、科学知识产品等方面有淹没和排挤中国的趋势,特别是在高等学校的质量评估、学位的等值互认方面有严重的歧视现象”。
(二)国际化发展明显失衡
理想的高等教育国际化是一个双向、均衡的动态过程。而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在迅猛发展的同时,却存在较为明显的失衡现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在国际化向度上,表现为内向型国际化发展模式,即“在发展过程中注重吸收世界上的优秀文化成果并与之融合”,在教育服务贸易方面输入性强而输出性较弱。例如,从中外合作办学来看,外方在我国开办的专业基本涵盖了理科、工科、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涉及面较广;而我方在国外举办的孔子学院(课堂)仅限于语言文化领域。此外,从国际认证来看,我国离建立国内权威、辐射全球的高等教育质量认证体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单向度的国际化,使我国在世界高等教育舞台上缺乏相应的话语权。
2.在空间格局上,我国国内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程度不平衡。以中外合作办学为例,我国大陆各地区存在明显的不平衡,中西部地区发展比较滞后。如海南、福建、江西、四川、安徽、湖北、湖南、陕西、黑龙江、广西、云南、贵州、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青海、西藏等17个省(自治区)尚无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海南、广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西藏等7个省(自治区)也没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从国际认证来看,通过AACSB商科认证的17所院校分布情况为北京l所、上海3所、陕西1所、香港7所、台湾5所,通过商科和会计双项认证的4所院校分布情况为北京1所、香港3所。显然,通过认证院校主要集中于京沪两地和港台地区,获认证院校的地区分布也很不均衡。
(三)国际化办学不规范
从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知》(教外综[2007]14号)等文件反映的问题来看,国际化办学的不规范,影响着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质量、水平和发展方向。以中外合作办学为例,我国在实践中存在着合作协议不规范、不严谨(如争议解决办法不明确、配合协议要件不齐全,配合协议争议处理方式不明确以及外方签署者为第三方代表等)、办学质量不合格(偏重办学成本相对低廉的学科专业、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培养目标不明确和教学计划不合理等低水平重复办学问题)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不足、项目运行存在较大风险等问题。中外合作办学的不规范还有违背国家导向性的问题,如举办不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学科专业。更有甚者,违反教育公益性的国家规定而实施学费分成。
三、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对策建议
我国高等教育若想在现有基础上实现进一步的发展,必须正视现实问题,切实维护教育主权利益,强化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张力,加强国际化办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国际化办学质量与水平,以更加积极、平等和开放的姿态融入国际化发展潮流之中。
(一)强化维护教育主权意识
教育主权是国家和社会的核心利益之一,防止教育主权的淡化和转移是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中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教育部在《关于批准设立宁波诺丁汉大学的函》(教外综函[20Q5]40号)和《关于批准设立西交利物浦大学的函》(教外综函[2006]45号)中就特别强调,宁波诺丁汉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属于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而不是西方高校在我国举办的分校,就充分说明了国家对教育主权的高度重视。在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过程中,中方机构要强化维护教育主权意识,在掌握合作机构和项目相应领导、决策和管理权的前提下,与外方展开平等互利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防止合作机构或项目沦为外方操控的营利工具或西方不良价值观的传播地,从而损害国家、社会特别是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此外,还要强调我国高校与外国高校在学分互认、学位互换等方面的平等性,防止外方对我方的教育歧视。
(二)营建平衡的国际化生态
高等教育国际化是一个双向并重的发展过程,它不仅要求高校立足本国,积极面向世界,敞开国门吸收引进他国优秀文化成果,也要求高校积极走出国门,将本民族的知识和文化精华传播到世界。“引进”与“输出”是高等教育国际化两个并行的发展方向。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向度上存在问题,要求我们把内向型国际化模式转变为外向型国际化模式,即在中外合作办学方面,不仅要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更要拓展我方在外国合作办学的专业覆盖面,把我国优秀文化和科学知识输到国外,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权威性;在国际认证方面,不但要积极参与其中,更要具有前瞻性和长远战略,在引进国际质量标准和认证体系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具有国际幅射力的国家教育质量标准和认证体系,增强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话语权。
此外,针对我国区域高等教育国际化过程中出现的中西部地区和偏远省份的滞后性和不平衡性问题,政府应进行适当的政策和资金倾斜,重点培植国际化办学品牌机构和品牌项目,从而惠及更多的地区和人群,并实现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空间格局的相对均衡。
(三)规范国际化办学,构建完善的国际化办学质量保障体系
国际化办学失范现象的出现,与当前我国教育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不完善紧密相关,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是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进一步发展的前提。建立质量保障体系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影响教学质量的技术、管理和人为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从而使各项活动能够致力于降低教学成本和风险损失的同时,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说明我国政府正在做出相关努力。今后,我国应建立全过程闭环结构的高等教育国际化办学质量保障体系,严格审核办学机构和项目资质,严格监控办学过程质量,内容包括“招生、教育教学、办学者内部管理体制、办学者学历学位颁发、学校收费及资产等”。在阶段性办学活动结束后,对国际化办学绩效进行考核和评估,并以此作为其今后办学资质授予和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此外,要吸收国际教育质量标准和认证体系精华,在此基础上构建和完善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并以此作为监控和保障我国国际化办学质量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