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征
每当上学、放学看着学生们背着沉重的书包,我就心有触动。现在的学生从小学开始就背上了重重的“负担”,说实话很是心疼。从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每个学生必须去经历的过程。但是,我也为孩子们的童年感到担忧,现在的小学生不能再像以前我们小的时候那样去自由自在地玩耍,而是参加各种各样的补习班。我们的家长也算是用心良苦,生怕自己的孩子比别人的孩子差,不能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我们不能剥夺学生上学的权利,但在这一基础上也不能无限制地给学生施加负担。学可以有很多种方法,在游戏中也可以学到知识,大家的团结互助,大家的互相帮助,这都是不可缺少的知识,很多时候,不仅是我们的家长忽视了,我们的许多教师在这方面也忽略不计了,认为这些不重要,这是不正确的想法。
看到学校周边形形色色的辅导培训班,都是摸准了家长们的心理,想让自己的孩子比别的孩子强就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就是孩子们的童年。学生们的思想包袱不比我们轻,在什么样的年龄阶段就要有什么样的生活,我们不能拔苗助长,这样反而会适得其反。我们要学着去尊重教育,给我们的学生创造一个自由自在的快乐的童年,这才是他们这个阶段应有的财富。我们在工作中还要提出劳逸结合,那请我们的家长们也为了我们的学生更好的成长,让他们在放学以后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吧。知识是一点一点积累出来的,小学生现阶段的心智还不成熟,在慢慢的积累知识的过程中才能去理解更深层领域的知识。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学生不可能听明白小学二年级所讲的知识,这就是一个过程,要不然我们的教育制度、政策也就没有它们存在的意义了。
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决定了上层建筑,具有共同的目的。教育法规的实施必须以教育政策为指导,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实施教育法规。反之,如果在实施教育法规过程中,对教育政策的精神实质缺乏理解,就势必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就很难充分发挥教育法规在管理教育事业中的积极作用,甚至会影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我们要正确的认识教育法规,它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政策制定的灵活性和及时性决定了教育政策调整的范围更广泛,它可以渗透到教育领域的各个方面发挥其调节和规范作用。对于那些急于解决的,尚未定型的教育问题,才去制定政策的方式去协调和解决为好。而对于那些需要严格界定的、严格对待的、比较稳定的教育关系,就需要教育法律作出具体的、明确的、稳定的、可操作的法律规范和调整。
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法,保证了我国适龄儿童以及少年在学龄期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们要多鼓励学生做自己喜欢感兴趣的事情,不要随意就抹杀了学生的想法。身为教师的我们也就认清楚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不能做出违背义务教育的错误举动。教育是人的教育,陶先生有一句名言:全民族的命运都被操纵在小学教员手里。教师的文化素质、教育能力影响学生素质的提高。“生活教育”理论要求教育以生活为中心,必须要求教师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广博的社会知识,才能培养出“社会的入”。身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更要清楚地认识到自身所担负的责任,知道怎么样才能让学生更好的发展,这是在教学阶段中必修的“课程“。
(作者单位 河南省濮阳市昆吾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