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个体性突发事件的表现与成因初探

2013-05-14 16:51达勇唐圣华张玉琛
卷宗 2013年3期
关键词:个体性表现突发事件

达勇 唐圣华 张玉琛

摘要: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学生个体性突发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校园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高校学生个体性突发事件具体表现为大学生被伤害事件、大学生行凶事件和大学生失踪事件,其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社会、家庭、学校和学生自身因素等。

关键词:个体性;突发事件;表现;成因

注:本文为防灾科技学院2012年学生工作研究专项课题《高校学生个体性突发事件应对研究》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XZ2012A07

一、高校学生个体性突发事件的内涵与特征

根据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由此可见,突发事件指的是突然发生,难以预料,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损失或影响,需要立即处理的事件,在广义上也可被理解为突然发生的事情。

个体性突发事件是作为社会个体的人或少量人所遭遇的,不具有普遍社会意义,仅仅属于个人或少数人遭遇的突发事件,其区别于群体性突发事件。个体性突发事件包括个体被伤害事件,如个体意外伤害或生病事件;个体犯罪事件,如出现个体杀人行为(倾向)的突发事件;个体失踪事件等。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高校学生个体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因学生个体行为所引起的或者因不可控制因素所引发的,在一定范围内对高校校园秩序、社会生活、高校学生个体身心健康或生命安全造成影响的事件。它具有三个特征,一是个体性,即只涉及个体的学生或者少量学生,不具有社会普遍意义;二是突发性,即在很短的时间内发生的,具有突然性,出乎意料;三是危害性,即对学生身心健康、生命安全、学校秩序等产生危害。只有具备了个体性、突发性和危害性这三个特征,才可以构成完整的高校学生个体性突发事件。

二、高校学生个体性突发事件的表现

高校学生个体性突发事件是作为高校个体的学生所遭遇的,不具有普遍社会意义,仅仅属于大学生个人遭遇的偶然事件,虽然它不像群体性突发事件那样会直接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但是它也不是小事,事关广大师生切身利益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同样不能忽视。尤其是当学校与学生之间信息不畅、预防措施缺乏、管理者处理不当,极易扩大个体性事件的事态,所造成的影响就会超过事件本身,甚至对社会带来震撼效应,因此高校学生个体性事件也应该引起高校的高度重视。认识高校学生个体性突发事件,就要从其表现开始。

(一)大学生被伤害事件

大学生被伤害事件指自然或人为原因所引起的、突然发生、在短期间内以个别或少数大学生对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伤亡的事件。由于大学生被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较难预见的,事件发生之后,高校应当及时没有采取救险措施,避免造成大学生伤情加重,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常见的大学生被伤害事件主要有一下几种:

1. 意外伤害事件

意外伤害事件指的是大学生意料之外的因素而造成的个体伤亡事件,如触电身亡、突发疾病、遭遇车祸等。

2. 溺水身亡事件

溺水身亡事件指的是大学生在江、河、湖泊或游泳池中游泳、不慎落水或救人溺水等而引发的意外身亡事件。这类事件主要发生在夏天,天气炎热,大学生在外出游玩时容易发生溺水身亡事件。

3. 暴力事件

暴力犯罪事件是指大学生因遭遇殴打、强奸、绑架或其他暴力行为而造成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事件。

4. 自然灾害事件

自然灾害事件指的是因自然力量等不可抗力而造成的大学生个体伤亡事件,如地震、火灾、洪灾等发生后,大学生逃避不及而造成的伤亡。

(二)大学生行凶事件

大学生行凶事件指的是大学生因身心问题、精神错乱或其他原因对伤害对象实施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伤亡的突发事件。大学生正值青春,年少气盛,容易冲动,个别大学生遇到挫折不会自我调节,主观意志薄弱易失去理智,这些都可能引起大学生行凶事件。由于大学生这个特殊的群体,一旦发生大学生行凶事件,常常会受到社会高度关注,造成恶劣影响,因此高校要对此类事件予以足够的重视。

1. 杀人事件

大学生杀人事件指因心理失衡或其他原因而采取的故意造成对方伤亡的行为。如,2008年10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学生付成励因怀疑与女朋友分手是因为该校教授程春明,直接闯入教室把正在上课的程教授砍死。

2. 自杀事件

大学生自杀事件指的是大学生跳楼、上吊、服毒、卧轨、割脉等自杀行为。近年来大学生自杀事件在全国各个高校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个学生的自杀,不仅是国家的损失,而且会给周围的人,如父母、老师、同学、舍友等,带来巨大的影响,将会成为他们内心永远的阴霆。因此高校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并化解。

3.其他行凶事件

这里我们将以大学生为主体,以除人之外的动物、植物等为伤害对象,而引发的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突发事件归为其他行凶事件。如,2002年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硫酸伤熊事件。

(三)大学生失踪事件

大学生失踪事件是指大学生去向不明、找不到踪迹达到一定的时间。这类事件主要发生在有厌学情绪、家庭关系冷漠或家庭关系破裂、情感受挫或有一定心理性疾病的大学生身上,也有部分大学生失踪事件是由于大学生被骗、被害或掉入传销陷阱无法脱身等。

大学生失踪事件的发生,对家庭是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打击,对高校来说也会引起不良的后果。因此高校一定要做好事前预防,时时掌握这些学生的动态,发现问题,及早解决,一旦发生大学生失踪事件,要积极协助协助有关部门寻找失踪学生。

三、高校学生个体性突发事件的成因

高校学生个体性突发事件的成因复杂,常常是许多因素交织在一起。只有正确认识、理性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我们才能有效地应对、控制和处理好此类突发事件。从近年来发生的高校学生个体性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来看,其成因往往都是复杂的、多远的,社会、家庭、学校、大学生自身都是重要的因素。

(一)社会因素

当今国际社会并不和平,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潮交锋、交流更加频繁,国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国大学生“和平演变”也从未停止,大学生接受新生事物的欲望强烈,但警惕性不高、分辨力不强,因此容易成为敌对势力渗透和利用的对象。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变革所带来的社会矛盾突出,犯罪分子开始将目光开始转移到大学生身上,偷窃、骗取财物,诱骗学生参加非法组织等,给大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极其严重的影响。

在开放、多元、动态的社会环境中,社会治安问题校园化、校园治安问题社会化的趋势日益明显。经济社会的信息化、网络化、商业化的高速发展,在给学生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增加了大学生和社会接触的机会,加大了大学生与社会的矛盾风险,致使个别大学生或少部分学生突发事件常有发生。

(二)家庭因素

由于“应试教育”的大环境的影响,许多家长往往将孩子的培养目标定位在“考上大学”,从小学到中学,许多家长对孩子采取高压氏管理。在孩子进入大学后,许多家长开始对孩子“撒手不管”,忽视了与高校的沟通,淡化了与孩子的继续交流,家长往往首先关心的是孩子的学业,甚至只关心学业,至于孩子的精神、道德和心理方面却很少关心。沟通渠道的局限性,使许多大学生看不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容易出现不理智行为,遇事不是依靠学校和法律去解决,而是以偏激行动来取而代之。有些大学生四年大学里,很少与父母家人通电话电话,也很少回家,缺少与家人的交流,得不到家庭的关爱,这无疑是许多大学生不健康心理形成的重要原因。

(三)学校因素

自高校大规模扩招以来,各高校开始面临学生人数大幅增加、生源质量大幅下降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许多高校的管理者不能及时跟上时代的发展,对新情况研究不足,没有能够切实从学生的切身利益出发制定出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规定。而且,随着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入,诸如联合办学、专业设置调整、后勤服务社会化等重大改革措施的陆续推出,原有的平衡格局被打破,各种利益相互冲突,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解决的方法、措施又相对滞后,这些都成为治安安全类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诱因。如果管理失误,很有可能引发学生的不满甚至上升为突发事件。

现今的大学生接受新生事物的途径多,速度快,个性更加张扬,与社会接触的机会也更加多元化,这些也给高校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高校管理者没有危机意识,不能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制定相应的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也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学生自身因素

社会、家庭和学校因素都是外因,学生自身因素是内因,也是最需要去深入了解和探究的重要因素。多年的“应试教育”使得学校和家长在中小学阶段忽略了学生全面发展素质和健康健全人格的培养,加之大学生活的转变和就业、升学等压力的影响,使许多大学生出现了各种心理问题,从而极易引发个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不能适应大学生活学习环境、人际关系紧张、恋爱挫折、网络诱惑、就业升学挫折等都可能导致个体性突发事件的出现。另外,虽然大学生文化层次高,对新事物接受能力强,但因社会经验不足,生活阅历浅,理性思考能力不强,遇事容易冲动,在看待复杂的社会问题时容易片面化、极端化,在社会交往中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针对学生的这些自身可能出现的问题,高校和家长都应该开展关爱工作,关心学生,正确引导,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学生压力,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李立明.流行病学(第五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

[2]陈光.高校突发事件应对策略论[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0.

[3]瞿瑛.学校教育法律问题案例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

[4]沈履平.高校学生突发性事件的思考[J].社会科学战线,2007,(2).

作者简介

达勇(1973— )男,新疆人,防灾科技学院地震科学系党总支书记,主要研究方向为地球物理学。

唐圣华(1982— ),男,河北邢台人,防灾科技学院地震科学系团总支书记,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

张玉琛(1984—),男,河北邯郸人,防灾科技学院地震科学系辅导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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