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就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立法。其中明确规定:拒绝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经劝阻仍不改正的,驾驶员、乘务员可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意见稿一出,立即引来广泛关注。有人认为文明的获得不能靠强制,也有人说用法律的强制性来规范文明是很好的办法,你认为呢?
@cheng芬芬-:作为一个学生,我觉得给老弱病残孕让座,那是必须的。但是,如果用法律来进行强制管理,那一切都变味了。
@像向日葵追逐着太阳:人性本善,在我们内心最深处一定愿意让弱者一分。但现在,我们被自私蒙蔽了,如果不强制性地管理,是没有人愿意的。
@唐人佳:一辆坐满人的车能知道谁最应该让座吗?法律是底层的道德,越来越多的道德文明写进法律,根本就在践踏道德。
@牵手梧桐:规范的文明就要在一定的约束下才会完美实现。
@你太狂:让座是人的一种怜悯之心,体现的是人的温度,是对人的最高要求;而法律是一种规范,是对人的最低要求。道德领域的让座不能让冷冰冰的法律来约束。何为老弱病残?谁来区分?如何区分?病,谁没有病的时候?现在就让座这件事,社会上已经出现了很多不和谐,如果真的介入法律,只会助长一些人的歪风,觉得理所应当接受别人的让座。
@王聆澜:事实证明,单单依靠道德自觉只能做到现在的局面,因此不得不依靠法律介入。法律的强制性显得十分必要,在现阶段的中国素质水平面前。但很难实行,需要设定详细明确的条例,应对各种群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