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抢座,跳舞扰民,讹人假摔,一夜之间,“坏老人”成了众矢之的。11月26日,一篇“四川摔倒‘讹人老太申请复议,赌咒全家死坚称清白”的报道,让新浪、搜狐网友的参与数轻松达到6位数。
尽管此篇报道不似以往报道那样有明显倾向,还为老太太说了好话,但看一下网友跟帖,几乎是一面倒的咒骂。这种舆论风向,并非无本之木,本周“到底是坏人变老了,还是老人变坏了”,一直是热议的话题。
这一话题起源于11月18日, 西安一老人“索要”座位,口出脏话,并一屁股坐到了女孩的身上。凤凰网跟进专题为《中国老人,为老不尊?》,提要更放出狠话:“成长的烙印使很多人无法摆脱局限,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
凤凰网刚把老人们定调为“文革的时代烙印”“狼奶喂养出的丛林式价值观”,江苏泰州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就出手了,不仅贴条逼走车主,还逼得楼上住户搬了家。至于扰民之问,大妈们理直气壮地说:“他们为什么不能早起?”
从泰州到全国,广场跳舞大妈与周边居民的冲突已传至国际,成了登上《纽约时报》的“宫斗剧”,连《经济学人》都忍不住来支招。经济学家《拯救中国跳舞大妈》的专业分析,就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给出了乐观的答案。
不习惯早起的年轻人,可不吃经济学家那一套,代际鸿沟产生的偏见,让他们大声响应 “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的怨言。就连新华每日电讯都刊出《给“为老不尊”者划一条规制的底线》的文章,提出“为实现‘为老者自尊,一方面要创造出自尊的条件,一方面要对不自尊者进行惩罚。”
在此强调“底线”的当口,四川老太刚好撞在枪口上,成了“为老不尊”的典型。
在四川达州三位小孩和目击者口中,蒋姓老太跌倒,孩子们去扶,但老太一口咬定被三位小孩撞倒,并索求赔偿纠缠半年。当地警方介入,将事件定性为老太“敲诈勒索”,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决定满足了人们“惩恶扬善”的预期,甚至被赋予了挽救道德狂澜于即倒的意义。这场闹得不可开交的“讹人老太”事件被称作2006年“彭宇案”的翻版。
然而,法律介入未使风波未息,老太不服处罚决定,欲提出申请复议。目前的难点在于,双方各执一词,警方仅有口供。
蒋老太太有被冤枉的可能吗?的确有。“彭宇案”是 “助人反被讹”的标志事件,但事实或许并非如此。当年庭审中,彭宇未提曾和徐发生过碰撞。庭审后,事实却发生了反转。彭宇自己承认,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南京中院在一审判决后查找到的当事双方报警记录,也显示原、被告在事发当日分别向警方陈述事实时,均表示与对方发生了碰撞。
无论是“讹人老太”还是“彭宇案”,不管事实如何,舆论却更倾向于相信“助人反被讹”。这种以道德的名义将事件标签化背后,或许是人们潜意识想寻找值得抨击的事件,以获得对道德现状不满的发泄机会。
借着“为老不尊”这个出口,口诛笔伐已扩展到对当年物质和精神匮乏的控诉,对国人素质的批判,对不同世代的倾轧。然而,讨论问题,用得着上纲上线到攻击一个群体的地步吗?有媒体大喝一声《住嘴,放开“老人”》。
人有老幼之别,而品性优劣不分年龄——分得清这一点,至少会让我们远离偏见。将 “讹人老太”还原为个案,显然有助于我们从制度上、从法律上廓清问题,寻求答案。
破解“广场舞”难题,走出“助人反被讹”的泥潭,除了“素质”“道德”,更应该从制度层面寻找中国社会治理的药方。的确,“素质”是制度设计的挑战,但不应该成为只顾发泄不去作为的理由。也许“素质”就是个懒问题,像竖直的木头入不了门,想一想,横行就顺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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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由 中国新闻周刊网 / 新浪网联合调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