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发夏天
那个时候蔺珍发现人生要赌的东西太多了,每一次的相遇与离别,每一个清晨与日落,人性中的一点点虚荣和不甘,以及每一次的迁就与清醒。
如果把生命中每一样重要的事物都放在天平的一端,那么另一端该放些什么,才能平衡所有的欲望与梦想?
一、她是一个胖子
蔺珍九岁的那一年跟隔壁家的小孩奇奇大打了一架,原因是奇奇说她是一个胖子。
那个时候奇奇也不过是八岁半而已,同样是一个小胖墩,也不知道哪儿来的自信,坚持认为女孩胖比男孩胖还要可耻,冷嘲热讽之外,还要加一句:“姜利南将来不会娶你的!”
为了这句话,蔺珍几乎抓破了奇奇的脸。两个小孩都元气大伤,各自痛哭着回家,不久两对父母又带着小孩楼上楼下的道歉:“是我家蔺珍不好。”
“哪里哪里,还是奇奇不好。”
“男孩子嘛,调皮一点是应当的,不像我们家蔺珍是女孩子,而且她比奇奇还大一岁,理应让着奇奇才对……”
“不怪他,是奇奇不懂事,一点也不知道照顾姐姐……”
到底一起住了那么多年,不会为这点小事伤了和气。可是两位当事人从此结下了莫大的仇恨,从此见面都要互相吐一口口水。作为“哥哥”的姜利南一脸苦笑,问:“你们俩到底是怎么啦?”
“不告诉你!”蔺珍说。
“蔺珍想嫁给你!”奇奇说。
于是两个人又开始打起架来,姜利南没好气地挡在中间拉架,但他哪里是他俩的对手,到最后生气了,便撇撇嘴巴说:“小孩子,真幼稚!”
这下他俩才平静了下来,谁让对小孩子来说,“幼稚”这个词简直是天大的侮辱呢?
姜利南那个时候是十二岁,可是对于八九岁的小孩来说,十二岁已经是很大的年纪了。姜利南比他们都高,也比他们懂得都多。最重要的是,姜利南比他们享受更多的权利,好比买衣服的时候,他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款式;又好比一起看电视的时候,遥控器总是在他手里的。周末的时候姜利南跟要好的女生去逛书店,两个人都穿着好看的衣服,姜利南穿蓝色的阿迪达斯,那女孩穿粉红色的小裙子。蔺珍在阳台上看到了,羡慕得几乎连口水都流了下来,不止是因为那条裙子,也不止是因为她可以跟姜利南并肩走在一起,而是因为那两只小腿,洁白如玉,那么细,又那么长。
自己大概一辈子也不会长出那样的小腿来了,蔺珍落寞地想。
没错那个时候她喜欢姜利南,像所有的小孩喜欢更了不起的小孩一样,也没什么太多的原因,就是习惯了他的存在,像太阳一样照耀着前方。她崇拜他、尊敬他、仰望他,以及爱慕他。
她得承认,有的时候,她的确是想要嫁给姜利南的。
二、胖而活泼的胖子
蔺珍是个胖子没错,但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胖子,好比胖而卑微的胖子,以及胖而活泼的胖子。
据说每个胖子都是潜力股,但实际上这句话并不准确,因为不是每个胖子瘦下来之后都会变成美人或帅哥,与之相反的是,也并非每个胖子在胖的时候就一定惨不忍睹。
至少蔺珍是个讨人喜欢的胖子,她有一双乌洞洞的大眼睛,睫毛很长,像洋娃娃。胖子的皮肤十有八九都很好,蔺珍也没有例外,白如凝脂这个词,简直就是专门用来形容她的。她的嘴巴粉嫩而丰满,是标准的樱桃小嘴。总之,她是个好看的胖子。
除此之外她还活泼幽默、慷慨大度,所以她是个讨人喜欢的胖子。十五岁之前她还天真地相信丑小鸭的故事,十五岁之后就很睿智地趁早认命了,当再次有人拿她的体重开玩笑时她就会很骄傲地说:“我零花钱多吃得好我看你就是嫉妒吧?”
大家都笑,接着赔礼道歉:“没错没错是我嫉妒,我太小心眼了真对不起。”
那时候蔺珍有个外号叫“蔺太后”。缘于她性格豪放霸道,并且很有存在感。学校里的那些小屁孩是很敬重蔺太后的,得知姜利南恋爱了,连忙屁颠屁颠地过来拍太后的马屁,说:“什么呀,那女孩丑死了,哪里能跟我们家太后比!太后您千万不要跟她一般见识。”或者:“我看姜利南就是瞎了眼睛,这么肤浅的男生根本配不上您,太后您会遇到更好的!”
唯独奇奇得意扬扬地瞪着她,那眼神就像是在说:你看我怎么说的来着?
蔺珍恨得牙痒痒,却还是忍住了没有跟他说话。一晃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两个人的冷战却还没有结束,连姜利南都诧异地说:“你们两个倒是很有耐性,有这么顽强的毅力不如减肥算啦,哈哈哈!”
长大后的姜利南更加光彩夺目。尤其是他越长越高大,站在那里就像一株小树,那么地挺拔而健康,让人怀疑这个世界怎么可能会有阴暗面。
蔺珍还是一如既往地倾慕着姜利南。早熟也不是没有好处的,好比十五岁的时候蔺珍就懂得了,有些人命中注定是不属于自己的,但是得到也未必是好,有时候能够看看,也已经很满足了。
蔺珍就坐在阳台上对着姜利南犯花痴,姜利南在院子里打篮球,皮肤被晒成古铜色,汗水像珠宝一样在阳光底下发着光,蔺珍一脸沉醉,满心欢喜。
不久姜利南也看到她了,抬头朝她挥了挥手,说:“蔺珍下来,我带你吃冰去!”
蔺珍就蹦蹦跳跳地跑下楼去,挽着姜利南的胳膊。姜利南说:“被人看到了你会被妈妈骂的!”
蔺珍脑袋一抬,道:“得了吧,如果我能跟你谈恋爱的话搞不好我妈比我还高兴呢!瞧这大院三百多口人,我才不相信有人会觉得我们有奸情!”
姜利南大笑起来,伸手拍了拍蔺珍的脑袋说:“蔺珍,你将来会遇到一个很爱你的男孩子的。”
“真的?什么时候?”
“我不知道,不过一定会的。”姜利南这样说。
三、真减肥呢,也不愁这一时
两个小孩一起长大就叫青梅竹马的话,也不知道三个小孩一起长大该怎么称呼。
蔺珍十六岁的那一年姜利南十九岁了,刚刚考入大学,要赴远方读书。几乎整个大院的人都参加了姜利南的践行晚宴,浩浩荡荡几十个人,把姜利南的家里挤得水泄不通。姜利南的妈妈做得一手好菜,红烧肉、清蒸鱼、辣子鸡、炒田螺。蔺珍跟奇奇吃得最高兴,胖乎乎的手一次次伸向盘子,一点也不嫌腻。这时候两双筷子分别敲响他们大叫道:“别吃啦!瞧瞧你都胖成什么样子了!”
那一年,蔺珍和奇奇加起来至少超过了三百斤。小时候还好,长大了,做家长的难免开始担心了。奇奇到底是个男孩,胖一点也无妨,蔺珍却不能再胖下去了,好看不好看姑且放下不表,健康才是最大的问题。人人都知道蔺珍被母亲逼着减肥,每天晚上都哀号肚子饿,见此情景大家纷纷来劝:“好啦好啦,难得吃一顿好的,让她吃饱了再说嘛!”
妈妈却不答应,一脸严厉地说:“吃吃吃!整天就知道吃,你们自己看看她现在变成什么样了?孩子不是你们的你们当然不着急,摊到了自己头上才知道是什么滋味!”
话一旦说得过了某个度,气氛就开始不对了。所有人都沉默了下来,蔺珍睁大眼睛看着她,花了好久的时间才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她突然就站起来说:“你的意思是你不想让我当你的女儿是吗?你是嫌我给你丢脸了是吗?”
“蔺珍!”姜利南尖叫,但已经来不及了,蔺珍的妈妈已经脱口而出:“是!我就是不想让你当我的女儿!”
蔺珍撒腿就跑。
那一夜她一直躲在江边的一个桥墩底下,正值旱季,河里没什么水,河滩浅浅的,只剩下一轮月光陪着她。
姜利南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哭够了,眼睛肿胀着,肚子开始不争气地叫了。她用力地捏着自己肚子上的肉狠狠骂:“你怎么就那么没出息呢?你怎么就不能少吃一点呢?”
姜利南突然抓住她的手大叫:“你干什么呢蔺珍!”
他手里提着一个袋子,摊开来,里面是整整半只鸡,他说:“你快吃吧,我妈怕你饿着,特意给你留了半只鸡。”
“我不吃!”蔺珍始终气鼓鼓的。
姜利南搂了搂她的肩膀笑了起来:“都这么大了还耍小孩子脾气!快吃吧,放心,我不告诉别人。”
蔺珍想要坚强一点,但鸡肉的香味太浓烈了,那热气腾腾的香菜味、汤汁里的八角、桂皮,一丝一缕都勾着蔺珍的魂。姜利南说:“真减肥呢,也不愁这一时你说是不是?”
蔺珍就没出息地吃了起来。
他们都没有看到有一个高大的身影就站在不远处,手里也提着吃的,蛋糕、糖、薯片……都是奇奇藏了多日的零食,怕蔺珍饿着,才一咬牙都拿了出来。可是看到河边的姜利南,奇奇怔了一会儿,才又抱着那堆零食转身走了。
胖子的饥渴只有胖子能懂,蔺珍有多饿,实际上也只有奇奇懂。但是他从来不说,而她,也从来没有听过。
四、那是金子一样的光
姜利南临走前把蔺珍托付给了奇奇,他原话是这么说的:“不管怎么样蔺珍都是个女孩,我不在了你要照顾她,千万不要让她被人欺负了。你别看蔺珍平时大大咧咧的,其实她也有细腻的时候,你要对她好一点,懂吗?”
奇奇点了点头,才问:“你不喜欢蔺珍的是不是?”
姜利南哈哈大笑起来,笑够了才说:“放心,我才不会跟你争她,蔺珍是你的。”
奇奇却撇了撇嘴巴道:“哼,谁稀罕!”
说完他就跑了。
他却陪着蔺珍干了一件大事。在姜利南走了之后没多久,蔺珍就发现母亲伤心的原因了:她父亲有了外遇。
也不知道是中年危机还是怎样,一辈子都老老实实的,临到这个年纪了才开始丢人现眼。这事大院里的人都知道,但毕竟是私事,大家也不太好干涉。蔺珍知道后就急了,到处打听:“那个女人到底是谁?你们都知道是不是?快告诉我,不然我不会让你们好过的!”
蔺太后霸气的一面就这样再次显示了出来,最后有个小孩说漏嘴了,说:“是马路对面那个商店的老板娘!”
蔺珍一听就朝外跑,奇奇在阳台上看到蔺珍手里拎着一根棍子往前走,马上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连忙穿上衣服也朝外面跑。等他终于跟上的时候,蔺珍已经开始大开杀戒了。那间商店不过十来平方米,卖些食杂之类的小东西,老板娘的丈夫刚刚去世,却丢下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孩子。此刻她正抱着那个婴儿,瞠目结舌地看着蔺珍杂碎了商店的柜台和冰箱,并一个接一个地敲下去。她大叫:“你干什么?我报警了!”
她的手才刚伸出去,奇奇已经一把抢走了那台电话道:“你动一下试试看!”
一个胖子还好,但两个……老板娘的确招架不住。
于是整条马路的人都看到这两个家伙像黑社会一样捣毁了这间可怜的小商店,蔺珍的父亲下班回来,只看一眼就傻在了那里。蔺珍却当众朝他吼:“你是当我不存在啊还是眼睛瞎了?我警告你,这种事如果有下次的话我连你一起砸,不信你走着瞧好了!”
蔺珍的父亲本来正准备发怒,可是忽然看到蔺珍眼睛里亮晶晶的眼泪,忽然就呆了。奇奇就站在她面前保护着她,像大人一样说:“叔叔你赶紧赔钱吧,我先带蔺珍回家了!”
说完就拉着蔺珍走。他唯恐蔺珍晚上家里会出什么事,一直赖在蔺珍家里不肯走。最后是奇奇的母亲拎着他的耳朵把他带上了楼,奇奇疼得龇牙咧嘴,临走时他看向蔺珍,蔺珍恰好也在看他。她的眼睛里有感激,但更多的,是坚强。
那一刻奇奇的心里有什么东西亮了一下,奇奇想了好久才能形容出那种光芒:那是金子一样的光。好孩子蔺珍,有一颗金子一样的心,他们都懂得。
五、谁管它呢?有用就行
这个世界上有无数种活法,但适合胖子的,其实并不多。
蔺珍小时候也曾幻想过有朝一日可以变成一个明星,或者一个仙女。愿望腾升起来又熄灭,灭了又再次腾升。她一早知道自己的肥胖是减不下来的——当然硬要拼的话,也不是没有机会,但她太爱自己了,不舍得自己受一点苦,宁可胖一些。
但那天蔺珍决定要改变自己,能不能瘦已经不重要了,她只是想要成为一个真真正正强壮的人,有能力保护自己,也有能力保护自己所爱的人。
内心强大这个词已经被人说烂了,但真正做到的,其实并没有多少。没有人知道蔺珍已经成功了一半,面对冷嘲热讽、面对心机简单的玩笑和挖苦,还能够微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蔺珍只是不想自己变得自卑而软弱,可是那一天她忽然发现强颜欢笑并不是强大,敢于承认自己的无能和懦弱,才是真正的强大。
从此她不再嬉皮笑脸地跟同学开玩笑,当有人再拿她的体重说事的时候,她可以毫不客气地跟对方说:“差不多就够了,你敢再多说一个字我就打死你!”
蔺珍变了,喜欢她的人就少了一些,但幸好,还是有那么一些真金不怕火炼的朋友陪在她身边。人们都说好人会有好报,实际上那样的故事,只肯在心灵鸡汤里存在。这个世界势利得很,有时候你费尽口舌地跟人家讲道理,还不如挥挥拳头有用。粗暴的确不是什么好办法,但谁管它呢?有用就行。
蔺珍从小到大只做过那么一件坏事,寡妇最终搬走了,据说蔺家是赔了不少钱的,具体数目蔺珍不知道,但她知道她的家庭危机已经过去了。她父母渐渐开始解除冷战,渐渐开始和平相处,渐渐地,重新回归曾经恩爱的时候。
蔺珍看在眼里,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那之后她开始好好地做功课,早晨很早起床,绕着操场一圈圈地跑。心底里怀着一丝的盼望,隔一个月去称体重——轻了五公斤左右。虽然效果甚微,但蔺珍还是觉得很满足。
姜利南在电话里说:“好样的!当心身体,别太辛苦了。”
见到有人还在关怀着自己,蔺珍便觉得很安慰。
然后某一天奇奇也出现在了操场上,蔺珍看了他一眼,只是微微笑了笑,才接着继续跑。
奇奇用力地跟了上去。
六、像发酵的面团一样
那三年蔺珍轻了二十斤,体重降到一百一一当然,还是个小胖子。
但蔺珍已经很知足了,毕竟她属于遗传性肥胖,没那么容易减的。美是有代价的,她知道,她不敢牺牲太大,唯恐伤了身体,她冒不起那个险。
三年之后蔺珍升大学,是在姜利南所在的城市,两个孩子的家长特意商量的,这样也算是有个照应。火车抵达的那一天蔺珍一眼就看到了姜利南,姜利南却久久没有看到蔺珍。蔺珍看着他焦急地在人群中寻找着,这时才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大叫着朝姜利南奔去,说:“我在这里呀!”
姜利南的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他也跟着大叫:“天啊天啊,蔺珍你真的瘦了呀!”
他把她背起来,在火车站转了三个圈。
大学之后的蔺珍又恢复了好人缘,变得人见人爱了起来。人人都知道新闻系有个能吃能睡的小胖子,同时也是个小美人,嘴巴凌厉得不得了。人家说她胖,她就说:“我可是个漂亮的胖子!”人家说她太粗鲁,她就说:“要全都是温柔贤惠的淑女这世界该多无聊啊!”
然后她就恋爱了,对方外号大熊,人如其名,长得人高马大的,像一头熊。姜利南忙着实习,难得回学校一趟,问蔺珍:“你喜欢他什么呀?”
蔺珍咯咯地笑:“我喜欢他单手就能把我抱起来!”
“那奇奇呢?”
“关他什么事呀!”蔺珍翻了个白眼。
姜利南就拍着她的肩膀说:“人家明明很喜欢你,你又不是不知道。”
蔺珍说:“可是谁规定他喜欢我我就要喜欢他了?”
姜利南只好不语。
但实际上蔺珍都明白,她记得他为她冲出来挡在父亲前面的那一刻,她记得他陪她跑步的那些时刻,她甚至记得小时候他们一起吃水果,他总是把大的那个留给她。可是怎么说呢?那个笑话不是这么讲的吗?太熟了,不好下手。
更何况他还比她小半岁,小时候他跟在她后面叫她“姐姐”,那个时候他们才两三岁大,因为这个,蔺珍永远当他是弟弟。
她却不知道他有多伤心,寒假的时候大熊跟蔺珍一起去见父母,刚好碰到了奇奇,奇奇问:“你男朋友?”
“嗯。”
“胖子!”
“你还不是一样?”
“哼!”
照例不欢而散。
然后那一年奇奇就考到其他的城市去念书了,原本他们三个商量好大学时要一起碰头的,结果奇奇失约了。奇奇不想见到蔺珍,他恨蔺珍。恨她怎么可以这么招人喜欢,恨她怎么可以找得到男朋友,甚至连姜利南也恨——他怎么能帮着外人呢?
全天下大概只有奇奇一个人希望蔺珍不要变,像发酵的面团一样永无止息地胖下去,为此,他愿意陪着她一起胖。因为只有这样,才没有人跟他争。真该死,奇奇简直难以想象,照蔺珍这个性格的话,要是姿色再充沛一点他到底要战多少情敌啊?
七、他们都会想家的,就像她一样
之后奇奇就远走他乡去了,一个人在外地念书,一个人毕了业,不肯回家,一个人租间小房子默默工作。
大概长大了就要分开了吧,蔺珍和姜利南也没有回家,一个去了沈阳,一个去了上海。蔺珍陪大熊回到了北方,计划得倒是挺好,准备一毕业就结婚的,结果真毕业了,又觉得再打拼几年也不迟。然后就开始争吵,像所有的情侣一样,甜蜜过后是彼此厌倦,工作烦躁,交通烦躁,空气也让人烦躁。
然而最烦躁的却是晚上十点半——那个时间,蔺珍习惯了吃点什么再去睡觉,但北方没有夜宵吃,十点一到,几乎所有的店铺都关门了。蔺珍只好自己在厨房煮着吃,泡面加两个鸡蛋和一点青菜,也可以做得很好吃。
大熊已经睡了,听到厨房里叮叮咚咚的声音就大喊:“吵不吵啊?半夜不睡觉,就知道吃!你瞧瞧你都胖成什么样啦!”
这话,跟蔺珍妈妈当年骂她的如出一辙。但如今蔺珍已经懂得自保,对于不够爱的人来说,她也无需照顾他们的尊严。她当即就冲进卧室里说:“我从来就没有瘦过!你认识我这么多年了我都没有瘦过,如果你不喜欢的话当年就该跟我说清楚!”
大熊睡眼惺忪地大喊:“你发什么疯?我不过是想让你小声一点!”
蔺珍自己也知道她是在无理取闹,可是当下,她只是单纯地想跟他吵一架而已。心里有什么东西说不清楚,却又像刻痕一样清晰地存在着。想了很久她才惊愕地发现,她根本就不爱大熊,她只不过是想要证明她一样有人追、一样有资格谈恋爱而已。
那个时候她开始发了疯地一样想念南方,午夜还亮着灯的便利店,柜台里传出来的关东煮的味道;马路上到处是大排挡,众人吃吃喝喝,就是一整个的烟火人间;大院里那些她熟悉的孩子和长辈,阳台上种着的薄荷和草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