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华
我在高中时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女生。我希望我有更崇高的动机,但我没有。事实上不只我有这个问题,我周围的男生都是荷尔蒙的奴隶。我们是学校中最平庸的一群,过胖、过瘦、过多青春痘。最羡慕的是学校篮球队的帅哥,女朋友多到买花时可以打折。
下午放学,看到顺眼的女生,我会跟踪她走到金石堂书店。她拿起席慕蓉的《七里香》,我拿起三毛的《撒哈拉沙漠》,和她保持一个书架的距离,跟着她的步伐移动,希望能看到她的学号和班级,回去再请同学的表姐打听。“林小琪同学收”是信封上写的,信上我这样写着:“那天在金石堂看到你,不知道能不能和你做个笔友……”是的,笔友。17岁,我们不懂爱,只懂用花哨的文字实践供过于求的感情。
我们当然也渴望身体的碰触。西门町冰宫,我们靠着栏杆,嚼着口香糖,欣赏女生的黑裙子在冰上飘荡。“一条龙”时,我们抓住前面女生的腰际,捧花瓶一样小心。女生跌倒时我们暗自叫好,却能装出同情的目光:“我教你‘刹车好不好?”离开冰宫时她说:“为了谢谢你教我‘刹车,我请你吃‘谢谢鱿鱼羹!”在狭窄的桌上,她伸过手来擦掉你衬衫上的酱油,你放下筷子为她挽起过长的衣袖。她上公交车,跑到后座来和你挥手,你倒退走路,得意忘形而掉进水沟。
最神气的要算去女校听音乐会。有帅哥在吴倩莲(她那时叫吴茜莲)成名前就在中山女高听她唱过《乘着歌声的翅膀》。第二天节目单在课堂上流传,传到后排时吴茜莲的照片竟被人剪掉了。看着有破洞的节目单,我们为上面的歌词谱上自己的曲。“亲爱的吴同学,”我们拿出天头印有诗句的香水信纸,“我为你的歌谱上了新曲,不知道能不能和你做个笔友……”
学校的合唱比赛也是我们盼望的。为了提高参与率,班长会找女校的女同学担任伴奏。放学后,班长到校门口接她,骄傲地带她走过操场,趴在3楼栏杆上的男生会以长达3分钟的口哨和纸飞机欢迎。班长说:“各位同学,这是林小琪,她要为我们伴奏。”接下来的3个月,我们有了集体情人。大家忙着猜测她的血型,班会的临时会议大家在争吵送她什么礼物。排练休息,众人争相送上饮料。比赛结束,我们拿歌谱请她签名:“你有男朋友吗?”“我喜欢肖邦。”“肖邦?”我们愤愤不平,“他是哪一班的?”
合唱比赛完了通常都有班际郊游。星期天一大早,出发时我们一圈圈聚集,假装热烈地讨论化学习题,眼睛却在偷瞄女生并暗下评语。除了分组烤肉,郊游的另一个保留节目是丢手帕。女生把手帕丢在你背后,你得赶快拿起来追着她跑。这个游戏没有任何意义,却让你对出席者一览无遗,待会儿要电话时比较有效率。回台北的路上,漂亮的女生总是和别人坐在一起。偶尔你幸运了,她却已在你的肩上睡着。发丝飘到你鼻下,你冲动地拔下一根。因为你知道有一天她会嫁给别人,对年少的情怀矢口否认。她不会记得你曾经花了30分钟为她烤一根肥香肠,用掉半个初恋和一整瓶沙茶酱。
到了高三,我们仍希望在补习班抓到一点情意。第二排那个中山女校的怎么没来?第四排那个景美女校的换了手表?是的,我们注意到手表,甚至手臂上的汗毛。半学期过后,终于鼓起勇气传纸条:“吾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她转过头,我们立刻埋头于书本。下课后我们等在电梯门口:“听说她男朋友是附中的。”“揍他!”但这只是嘴巴狠,骨子里我们是脓包,不敢为心爱的女孩干架。她走出来,扶着眼镜看我们一眼,我们又立刻血脉贲张:“那个附中的个子大不大?”
我终究没有找到那个附中的。后来,我进入台大外文系,女与男比例十比一。对我来说,高中时代匆匆结束。那个迷信永恒、交浅言深的年代,那个席慕蓉、三毛、吴茜莲的年代啊!坐在外文系教室,我梦想了三年的一切就在眼前,不知为什么,我竟寂寞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