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
这一天,上午十点多,日头高照,项春丽还在出租屋的床上酣睡。她是个打工妹,每天累得要死,好不容易今天换休,才能睡个懒觉。
终于睡足了,项春丽打着哈欠,伸了个舒服的懒腰,刚要掀被子下床,卫生间里突然传出“哗”的一声,那是马桶在冲水……
项春丽霎时间变成了泥塑木雕,呆坐在原处一动也不敢动,这屋子,可是她一个人住的呀,哪来的声响?
紧接着,卫生间的破木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四五十岁的男子走了出来。这人服饰体面,体型修长,面目冷峻,戴着大墨镜。
项春丽一把捂住了嘴巴,吓得瞪大了眼睛,浑身颤抖。
“墨镜男”亮出一把草绿色把子的弹簧刀,一推按钮,“啪”地弹出了闪亮、锋利的刀片,冲项春丽晃了晃。他随即又走到床前,拉过把椅子坐下,跷起二郎腿,点着根烟,说:“姑娘,有什么值钱的,全拿出来。”
项春丽这才缓过神来,手忙脚乱地套上了衣裤,把手机、钱包、几百元日用钱、银行卡,全搁到了床头柜上,嘴唇哆嗦着说:“全在这里了,都给你。我的银行卡里有几千块钱,密码是……”她连密码也一股脑儿告诉了对方。
对方没搭话茬儿,只是神秘莫测地沉默着,半晌,他说:“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吧!我这人爱听故事,爱打听别人的身世。如果你的故事能打动我,我可能会宽大为怀,放过你;如果你的故事没滋没味,或者更严重的,胆敢对我撒谎—硬是编个故事出来,哼!”
项春丽听了,发了好一会儿呆,太不可思议了,歹徒上门,要听故事?她小心翼翼地问:“从……什么时候开始讲?”
墨镜男恶狠狠地说:“从你记事起开始讲!”
项春丽无可奈何,只好清了清干涩的嗓子,开始讲起来—
项春丽是个苦命人儿,从小就没了娘。据她父亲讲,她一岁多一点儿的时候,有一天,母亲用竹篓背着她回娘家,从娘家借了三千块钱,盖房子用。娘家村里正逢集市,借了钱吃过饭后,母亲就背着她在集市上逛了圈儿,顺便买了些日用品。谁知道泼天大祸平地起,等回到家才发觉借来的钱被偷了。那时候,在那么穷困的地方,三千块钱是个天文数字了。母亲伤心欲绝,怎么想也想不开,就在几天后,跳井寻了短见。
没妈的孩子像根草,母亲一死,项春丽可倒了血霉。父亲开始酗酒,不干正事。她就像棵野草,没人管没人问。初中没毕业,她就跟着村里的姐妹们进城打工,开始自食其力。
项春丽平时不敢想这些伤心事儿,更别说亲口讲了,今天是被这坏蛋逼的,才不得不讲。结果讲着讲着,她悲从中来,嘤嘤地哭泣起来,心想:我怎么这么倒霉呀?怎么这么命苦啊?我都倒霉、命苦到这田地了,还要遭人抢劫?
墨镜男听完,伸头探脑地往床底下一瞅,弯腰拎出瓶白酒来,好奇地打听:“你一个女孩子家的,还喝酒?”
项春丽抹着泪,说:“冬天天冷,我不舍得交暖气费,没有暖气,晚上睡觉前就喝口酒,暖和暖和身子。”
这是瓶本地产的烈酒,有52度,酒还剩大半瓶子。墨镜男似乎对这大半瓶剩酒产生了浓厚兴趣,他叫项春丽给他找了个干净杯子,随后把酒倒进杯中,美滋滋地自斟自饮起来。
“大哥,这酒很次的……”项春丽嗫嚅着,“你拿着我的钱,去外面买瓶好酒喝吧。”其实,项春丽是担心这家伙喝过酒后,借着酒劲儿,要对她使坏。
谁知墨镜男竟喝出了滋味,他瞪了项春丽一眼,要她去做菜做饭。
小厨房里,只有十几个鸡蛋、两把面条和一小捆葱,项春丽给他炒了盘鸡蛋,下了一大碗葱花面条。
墨镜男一口酒、一口菜、一口面,吃得非常惬意。不久,酒瓶子见了底,他也酩酊大醉了,像根面条一样瘫软在床上,“呼呼”大睡。
项春丽心里默念着“观音菩萨保佑”,心中乐得犹如礼花绽放。她悄悄拿起手机,蹑手蹑脚出了门,撒丫子就跑,边跑边拨打110电话报警……
片刻后,警察们冲进屋内,这时,墨镜男仍沉醉未醒。
在审讯室里,墨镜男慢慢地清醒过来,他垂头丧气地说道:“妈的,老子走南闯北,从没掉过链子,谁知竟栽在一个丫头片子手上!”负责审讯的警察听了,暗暗一笑,心里在说:这小子不打自招,看来是逮了条大鱼啦!他把从墨镜男身上搜出的一张假身份证往桌上一摔,说:“你老实交代,你的真实姓名是什么?籍贯在哪里?都干过些什么坏事?”
墨镜男似乎还没彻底清醒,他大大咧咧地嚷道:“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老子就是董家辉,怎么样?”
审讯的警察一听,顿时大吃一惊:董家辉,那可是赫赫有名的江洋大盗、通缉要犯,身背数条人命,二十多年来流窜南北、盗抢奸骗,可谓罪行累累,罄竹难书。上到公安部、各地公安机关;下到私人对他的悬赏金额,已突破了百万,其中某地一个私营老板的独生子被他打成了植物人,那老板一人就悬赏了一百万元!
警察立刻警惕起来,一系列的核实工作迅速展开,董家辉因为做过整容手术,模样已经改变,但指纹比对以及DNA检验,都证实他就是那个恶贯满盈的夺命大盗!就在董家辉被押进拘留所等待判决前,他突然身体不适,一检查,发现他已病入膏肓,时日无多……
项春丽因为检举有功,获得了一笔高额的赏金。她获得奖金的那天,董家辉在抢救室中,咽下了最后一口气,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董家辉死前,将所有的罪行竹筒倒豆子,交代了个一清二楚,却唯独隐瞒了一件事,那就是:当年,项春丽母亲丢的那三千块钱,是他偷的。
原来,一年多前,董家辉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他只得住院治疗。高额的医疗费用,很快将他一生作恶攒下的积蓄消耗殆尽。住院期间,闲着没事,他生平第一次认真地回顾了自己的一生,他惊愕地发现,自己这一生竟然连一件好事都没干过,除去作恶还是作恶。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突然对死亡充满了恐惧:万一真的有地狱呢?像他这样造孽深重的人要真下了地狱,等待他的将会是多么可怕的折磨呢?他不敢往下想,便决心死之前,一定要做一件好事。
董家辉办理了出院手续,回到了故乡—也是他犯罪最先开始的地方。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听说了项春丽的母亲由于被偷三千块钱而跳井自杀,父亲从此酗酒度日,以致项春丽小小年纪就被迫背井离乡……
董家辉想起来了,那是当年那个懵懂的自己在同伙怂恿下实施的第一次犯罪行为,得手后,他完全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他甚至忘记了当时的自己有没有为此而后怕过。然而此刻,面对如此惨痛的后果,同时也是他不归路的开始,董家辉后悔、内疚,内心五味杂陈。痛哭了一场后,他千方百计找到了项春丽,开锁入屋,上演了那出听故事、喝醉酒,最后被抓的戏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董家辉上网查过自己的“身价”,知道自己这条没几天活头的命,还能值不少钱,于是就决定将这条命“送给”项春丽,多多少少减轻一点儿自己的罪孽,安抚一下自己罪恶滔天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