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外空发射服务法律制度研究

2013-04-29 22:39:58陈洋
学理论·下 2013年5期
关键词:法律制度许可

陈洋

摘 要:外空發射服务是一种新兴的竞争激烈的商业性服务,印度在外空发射服务法律制度建设方面成果显著。印度《卫星通信政策程序》和《卫星通信的规范、准则和程序》,允许国内的私人企业参与商业外空发射服务,并通过许可制度来进行管理。为了防止外空发射服务危及国家及国际安全,印度通过WMD法令等法律法规对与外空发射相关的关键的技术和装置、部件的流通和扩散进行严格的管制。印度在空间发射服务方面的立法实践对于我国在这方面的空间立法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外空商业发射服务;法律制度;许可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5-0106-02

绪论

1957年10月4日,苏联率先发射了“能被世界各地听到或看到”的人造地球卫星1号(Sputnik1),实现了人类的航天梦想。以此为标志,人类开始进入空间时代。各大国相继开展外空探索和利用活动,过去的55年中,人类探索利用外空的深度和广度逐渐扩大,外空技术和能力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目前,外空活动存在商业化和私人化的发展趋势。这其中就包括空间发射的商业化和私营化,印度在这方面的成绩斐然。本文将对印度在外空发射服务方面的立法进行研究和评述,并提出建设中国外空发射服务法律制度的建议。

外层空间发射服务是指某一国家、国际组织、法人或为另外的国家、国际组织、法人提供向外层空间发射空间物体或运输物资的服务。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发射卫星的服务。目前世界上掌握外空发射技术的国家很少,而许多没有掌握该技术的国家又需要发射卫星或者别的外空物体来进行外空探索和利用的活动,外空发射服务应运而生。

一、印度外空发射服务简介

在印度,国家发射服务行业里面不存在竞争,因为目前还没有私人卫星发射服务公司进入这个行业。IRSO是国内唯一一个提供政府和商业的空间发射服务的组织。然而在国际层面,外空发射服务的竞争十分激烈,印度通过提供可靠的、低费用的自主研制的运载火箭在国际商业发射服务市场上与美国、俄罗斯等传统空间强国进行竞争。中国是另外一个积极地在参与国际外空发射服务的市场竞争的国家。目前,印度已经发展了可靠的极地卫星运载火箭(PSLV)和地球静止轨道卫星运载火箭(GSLV),并且在国际发射服务市场上占有重要的一席。Antarix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开始提供自行研制的低成本的可靠的空间发射服务,这强化了印度在国际空间发射市场上成为首选商业发射服务提供者的实力。

二、印度私人企业参与发射服务的许可

在印度,以前空间发射设施是属于政府所有的,由ISRO排他地为国家和国外的实体提供发射服务。从2000年以来,印度政府已经开始允许商业卫星和发射设施归国有企业股份比重不少于74%的企业所有。鉴于在卫星通信和广播方面的快速发展,印度对于每年可以向私人企业发放的许可证的数量并没有进行限制。在2002年,印度发放了第一个许可证,该许可证发给了M/SAgrani卫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可以拥有自己的私人卫星系统并被允许在2003年第一个季度开始商业运作。然而,这次尝试没有成功。就目前所知,从那以后政府没有再给任何别的私人实体发放过许可证。

印度航天发射服务行业本质上只限于通信卫星,政府行使管辖权是根据2000年1月12日开始实施的《卫星通信政策程序》和2000年5月8日颁布的《卫星通信的规范、准则和程序》的规定。这些程序和准则明确规定,潜在的提供发射服务的申请者的许可证是由有关政府部门发放的。然而,它们没有明确空间商业发射许可的要求、授权的发放、连续的监督机制,与保险、赔偿和争端解决相关的事务。而且这些程序和准则也没有关于空间资产通过出售或者租赁在两个主体之间流转的规定。解决这些问题所必需的法律制度的欠缺可能会抑制私人空间运输企业的项目融资、保险和赔偿请求。

三、国家、国际安全的担忧

商业发射服务会涉及国家和国际两方面的安全问题。通常安全问题包括:(1)防止导弹和军民两用的技术扩散的出口控制体制。(2)防止非缔约国家有机会使用导弹和军民两用的技术的验证、认证和监督制度。(3)空间资产、地面和轨道系统的保护和防御。在印度,有几部法律、规则和政令对导弹和军民两用的技术的扩散和出口进行控制。其中关系最密切的法律法规是2005年颁布实施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系统的行为法令》(WMDAct)。根据WMD法令的第3条、第8到13条的规定,该法令适用自然人和法人(同样包括非国家行为者和恐怖分子),禁止他们出口、转让、再转让、过境、转运与大规模杀伤型武器及其运载系统有关的材料、装备或者技术。根据WMD法令的第16条的规定,一个人如果他做的是明知有利于被WMD法令所禁止的行为的事情或者出口明知将被用于导弹或者是与空间发射有关的物资或技术的话,那么他的行为将被认为是违反该法令的。根据WMD法令的第14、15和17条的规定,该法令对未经授权的参与跟导弹有关的项目或者是被WMD法令所禁止的活动的自然人或法人会给予严厉的处罚。

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出口管制专家组的成员ManpreetSethi说,印度的WMD法令是一部“集成的和包罗万象的立法”,它包括了转移、转运管制和中间商管制的条款。该法令有一个单一的统一的与核供应国集团(NSG)和导弹技术控制制度(MTCR)相一致的控制列表。除此之外,“特殊化学品、生物、材料、设备和技术清单”(SCOMET)上面规定了军民两用物品和技术的种类及它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出口。军民两用的物品和技术只能在有合法的出口许可证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出口。SCOMET上面包括的所有的军民两用的物品和技术被分为八类,其中第4类和第5类的内容是:火箭推进剂、指导系统和其他几种与火箭、卫星、导弹的生产和指引有关的技术。此外,印度空间部门建立了强制性的合规性要求,在给私人卫星体系的运营商发放许可证之前必须要满足。这些要求是验证、认证和监督机制的一部分,该机制是确保非国有企业没有进行发射服务的机会和防止印度的设施被不信任地使用从而成为“方便旗”国家。例如,内政部门的安全检查是发放建立私人卫星体系的许可证的前置的强制性的要求,这被规定在由信息和广播部门所发布的关于发放许可证问题的指导规则中。

四、印度外空发射服务法律制度评述

印度在空间发射服务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成效显著,基本上达到了空间发射服务有法可依的状态,但是目前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其中一些法律法规的规定过于简单和抽象,可操作性不强;有些法律的规定不够完善,对于空间发射涉及的一些重要的问题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例如,《卫星通信政策程序》和《卫星通信的规范、准则和程序》没有明确空间商业发射许可的要求,授权的发放,连续的监督机制,与保险、赔偿和争端解决相关的事务。而且这些程序和准则也没有空间资产通过出售或者租赁在两个主体之间流转的规定。而这些缺陷可能会抑制私人空间运输企业的项目融资、保险和赔偿请求。虽然印度空间发射服务的相关法律规定众多,可是都散见于各个法律、法规、法令之中,并没有一部统一的全面的专门性空间发射服务的法律。法律与法律、法律与法规、法规与法规之间有些规定存在冲突,适用起来存在困难。鉴于印度目前空间发射服务的日益发展的趋势,印度应该尽快出台外空发射服务的专门性法律,以促进该国的外空发射服务的有序健康发展。

五、对中国的启示

中国作为新兴的空间活动大国在卫星发射服务方面,自1985年至2008年底,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进行了29次国际商业发射,发射了35颗卫星,并完成了6次搭载服务。中国作为空间大国,在空间立法方面与别的空间大国相比严重滞后。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综合性的空间法律,甚至单行的空间法规也付诸阙如。尽快建立中国的空间法体系的任务已迫切地提到了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上来,中国空间法学界也已开始对此进行研究。印度与中国同为新兴空间大国,具有很多的相似性,印度在空间发射服务方面的立法实践对于我国在这方面的空间立法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首先,空间发射服务的私营化和商业化已经成为发展趋势,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开始了国际性的商业发射服务,可是却并没有允许私营企业参与其中,这与国际发展潮流不符,也不利于国内空间产业的发展。中国应该借鉴印度的经验,开始逐步允许私人参与外空发射服务。制定专门的法规对私人参与外空发射活动进行规定,这其中就包括对私人企业参与发射服务的形式、应该满足的条件、保险、责任、索赔、监督、技术转移、保密等方面的规定。成立专门的管理外空发射服务的部门,由它负责对要参与空间发射的私人企业进行审核,对于审核合格的发放许可证,并负责对该私人企业进行连续的监督。

其次,由于外空发射服务的相关设施和技术对于国家和国际的安全至关重要。一国在为他国提供发射服务或者私人参与发射服务之后,防止这些关键设施和技术的非法扩散和传播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旦被恐怖分子获得,那么将对国际社会的安全产生巨大的威胁。所以,中国在发展国际空间发射服务和允许私人参与发射服务的时候一定要做好防扩散措施。在这方面中国应该借鉴印度的WMD法令做法,颁布专门的法规,对此问题进行规定。例如,明确规定哪些技术和材料是绝对禁止出口和转移,哪些是可以通过发放许可证进行出口和转移的,违反该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同时中国也应该积极履行与此相关的一些国际义务。例如,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的1540号决议所确立的义务。

最后,印度在空间发射服务法律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缺陷值得中国警惕。中国在进行本国的外空发射服务法律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应该制定一部统一的全面的法律效力高的法律对中国的空间发射服务进行规定。(2)由相关部门颁布的对空间发射服务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规定的部门规章,这些规章应该具体并有可操作性。而且这些规章必须要依据其上位法制定,不能与上位法冲突,各个部门规章之间也应该保持一致性。

参考文献:

[1]Ram S. Jakhu(ed.),National Regulation of Space Activities, Space Regulations Library Series 5,DOI 10.1007/0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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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Seen generally,“PSLV Successfully Launches Four Satelli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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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release/Jan10_2007.htm;“PSLV Successfully Launches Italian Satellites”, ISRO Press Release, April 23,2007,This launch was unique as it“was the first major commercial launch the contract for which was won against stiff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http://www.isro.org/pressrelease/

Apr23_2007.htm.

[3]Ram S. Jakhu(ed.),National Regulation of Space Activities, Space Regulations Library Series 5,DOI 10.1007/0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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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document no.S/RES/1540(2004)of 28 April 2004.

[6]Ministry of Information and Broadcasting, Guidelines for Obtaining License for Providing Direct-To-Home(DTH) Broadcasting Service In India, as amended by Order (no.8/12/2006-BP&L) dated 10.09.2007 in Guidelines of DTH Service: http://www.indiantelevision.com/dth/dthre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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