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梦瑶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体现出不可或缺、日益重要的地位。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中小企业一直以来为一个非常棘手的大问题——融资难所困扰。在目前正规金融体制下,中小企业融资往往难以解决,只能借助民间金融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因为民间金融可以弥补正规金融的缺失。当然,应正确看待和处理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把握其发展趋势,探求相应的对策措施,以期二者更好地结合,为我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民间金融;中小企业;二者关系;发展规范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12-0099-02
作为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在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我国中小企业,近年来有了较快的发展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逐渐增大,但存在问题也是显然的,亟须正视和解决。
一、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及其原因
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很大的国家,中小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前景广阔。但也应看到,我国中小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其发展还面临着诸多困难,融资难是中小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中小企业自有资金不足导致实力被质疑
在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中,自有资金是最重要的。中小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是个人原始投资、企业盈余积累和股东增资,这些资金具有无须支付利息的优势,成为企业经营过程中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但对于大部分中小企业来说,自有资金多是严重短缺的,这就造成了中小企业的“先天不足”。由此导致商业银行对其企业实力抱有怀疑态度,从而造成中小企业难以向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的情况。
(二)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有限导致融资的单一且不易
大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通常局限于资金借贷,而其他的融资渠道或是不适合中小企业,或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走其他融资渠道所要承担的风险较大。而中小企业承担风险的能力有限,融资渠道这样的局限性直接导致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单一且不易。
(三)较高的信用风险导致商行对中小企业“惜贷”、“慎贷”
中小企业规模小、资产弱以及可供抵押物少,使得商业银行认为对中小企业放贷存在较高的信用风险,进而对中小企业存在“惜贷”、“慎贷”。加之前些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各银行为了防范金融风险更加“惜贷”,进一步严格了贷款条件。除非管理制度健全,财务透明,信用良好,具有较强的抵御风险能力的企业才能取得贷款,这就把那些资金实力较弱、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排除在外,导致这些中小企业融资难上加难。
由此可见,融资难是长期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老问题,虽然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但还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难题。
二、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的关系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种种原因导致通过正规的金融机构融资不易,与此相反,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二者却可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这是因为民间金融手续简便,交易成本低及效率高的特点符合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可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而中小企业资金“金额少、频率高、使用急”的特点又恰好与民间金融的资金供给相吻合,使民间金融得以长期繁荣发展。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的关系进一步剖析如下:
(一)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的共存性
由于中小企业很难获得正规金融机构的支持,从企业的生存发展出发,他们必然会寻求自己最容易获得的金融支持,而民间金融因其特性自然成为首选。虽然为了获得民间金融支持必须支出更高的利息会导致成本上升,但相对较易取得的民间金融支持解决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急需,从而使生产经营能够正常顺利进行并获得利润,所以,对于大量的中小企业来说虽然需支付较高利息,但还是比较合算的。
中小企业选择民间金融作为一种主要的融资途径,也是金融交易主体自身内在的要求,是中小企业在正规金融体系不能提供所需资金情况下的一种无奈选择。所以,民间金融作为我国严格金融管制下自发形成的一种融资体系,是市场需求和市场供给共同作用的产物,它内生于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之中,内生于中小企业面临的经济金融环境,这种内生性决定了它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共存性。
这种共存性也表现为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二者都互相为对方的存在创造了条件,并会随着对方的发展而发展,一方的现状及发展前景会影响另一方,换句话说,即是“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二)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的相似性
我国的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普遍规模小、结构简单、工作人员少以及自身实力相对较弱。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也都是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市场主体,需要自主决策和自主经营,二者都有权对自身经营业务进行决断,也必须为自己决断后产生的经济后果及可能涉及到的法律后果负责任。
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对于成本、信息和效率的要求也具有相似性:第一,二者都希望交易手续简便,交易成本较低;第二,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彼此透明度较高,并不存在像正规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第三,正是由于金融交易手续简便,程序没有正规金融机构那么复杂,这点正好符合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短、小、急、频”的特点。
可见,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性质、市场地位、结构和规模等宏微观方面具有太多的相似之处。而这种相似之处构成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关系密切的基础,也为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互取所需提供了可能性。
(三)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彼此的依赖性
民间金融的资金一般不会投向大企业或是其他金融产品,只有投资于中小企业作融资才具有合理性;而中小企业难以获得政府金融支持和市场金融支持,它们为了获得生存和发展,只能求助于民间金融支持。从这方面来看,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彼此具有相互需求,换句话说,就是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彼此具有依赖性,互为所需,缺一不可。
三、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关系上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规范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之间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关系,二者中任何一方的发展变动都会极大牵制和影响另一方的发展。下面针对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关系上各自存在问题探求今后的发展规范,进而明确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的发展趋势以因势利导,促其日臻完善,健康发展。
(一)民间金融的存在问题及其规范
1 民间金融存在的问题
民间金融具有盲目性、隐蔽性和不规范性,由于民间借贷长期游离于正规金融机制之外,存在着交易隐蔽、监管缺位、法律地位不确定、风险不易控制以及容易滋生非法融资、洗钱犯罪等问题。不规范性不仅体现在借贷手续的不规范,还体现在收回资金手段的不规范。民间金融的盲目性、隐蔽性和不规范性,增加了国家宏观调控的难度,其借贷过程中存在的金融投机、高利盘剥不利于货币流通的稳定和人们生活的安定,增加了金融风险。还有,民间金融广泛存在,大量资金体外循环,不仅增加了国家金融监管难度,甚至还会加剧局部经济过热,不利于社会稳定。一旦民间金融机构迫于外部压力或因内部经营不善而倒闭,向其借款的中小企业就会严重受损。
2 民间金融应规范化
规范化的民间金融将规避其容易产生诈骗、洗钱、黑社会犯罪、群体事件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而促使融资环境较之以前更加安全、透明,资金来源的正大光明,将减少不必要的摩擦,同时节省中小企业借贷民间金融的成本。
3 规范民间金融的着力点
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都是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秩序的一部分。应尽快出台民间金融的监管法规,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来防范非正规金融风险,引导民间金融有序发展,填补正规金融无法满足的服务空白。当然,还要充分正视这一点,即允许民间金融的自然存在,政府所要做的,应该是提供预警、规范监测其运行,重点防范和打击金融欺诈行为。
(二)中小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其规范
1 中小企业存在的问题
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财务制度不健全,自有资金不足、管理不规范、产权不明晰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中小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不利于企业做大做强。况且中小企业大多采用家族式经营,这些都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
2 中小企业需规范经营
中小企业之所以会有融资困难的问题,是因为资金供给方不信任中小企业,这其中包括不信任实力及信用、不看好其发展前景,所以中小企业需要完善自身,一是要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现代化的企业治理结构,优化企业组织体系;二是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改善和提升人力资源素质;三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四是加快技术创新,培育核心竞争力,重视企业发展战略研究,找准市场定位,提升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五是强化社会公德意识,重塑社会信用体系,坚持诚实守信,改善整体信用形象。
(三)建立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的中介机构
政府应重视和支持民间信用担保机构拓展业务,应在各地尤其是县、乡镇成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发展民间担保基金,积极为中小企业创造融资条件。同时为民间金融提供担保后盾,降低民间融资的风险。通过担保,中小企业信用度得到提升,融资能力大大加强,融资渠道不断拓宽。因此,要充分发挥信用担保公司、基金社团组织、中小企业互助基金的作用,走出一条以民间金融支持民营基金之路。信用担保公司和中小企业互助基金实际上就是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的中介,他们的介入,节约了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相互“寻找”的成本,提高了中小企业融资速度,降低了民间金融的信用风险。
由于民间金融和中小型企业彼此之间存在着紧紧相依的关系,所以二者中任意一方的完善都对另一方产生积极影响。二者的完善是相互起作用的,所以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的未来需要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共勉之”。
当然,在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的完善过程中,需要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之间不断地磨合,二者需要在彼此的发展中找到最优的契合点。相信随着民间金融的规范和中小企业自身的完善发展,今后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会越来越密切,二者愈益有效融合将极大地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和长足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