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毕业生实习若干问题管见

2013-04-29 15:43郑剑顺陈晓健蔡亚红陈毅斌何洁琼
教育教学论坛 2013年6期
关键词:见解实习毕业

郑剑顺 陈晓健 蔡亚红 陈毅斌 何洁琼

摘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三年级时,集中时间安排毕业生顶岗实习,是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如何安排好毕业生实习,实习单位如何选择,如何检查管理毕业生实习,实习成绩如何评定,要提交哪些材料等,本文就这些问题陈述见解。

关键词:高职院校;毕业;实习;见解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06-0157-02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同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区别,除了学制不同外,就是人才职业能力培养的重视程度不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的培养,主要通过实务、实训、实验、实践等形式进行训练、培养。三年级时,集中时间安排毕业生顶岗实习,是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如何安排好毕业生实习,实习单位如何选择,如何检查管理毕业生实习,实习成绩如何评定,要提交哪些材料等,笔者拟就这些问题陈述管见,以供交流、讨论,完善高职院校毕业生实习制度。

一、毕业生实习时间安排问题

各高职院校毕业生实习基本都安排集中时间进行。集中多少时间实习,有一年、半年或8个月、1至2个月等不同安排。具体安排在哪个学期进行,也有不同做法。有安排在三年级整年进行的,也有采取工学交替进行的。不同的安排都有不同的理由,都有一定的合理性。笔者认为,根据实践和考察,高职院校毕业生实习时间以毕业前8个月或一年为适宜。理由是:第一,有利于专业理论学习与专业实践锻炼衔接。第二,方便专业理论学习的教学安排,避免专业理论学习被分割而不连贯、不完整。第三,有利于用人单位的顶岗实习岗位安排。用人单位大多是企业,安排学生顶岗实习要求时间不能太短,时间短会增加培训成本,影响工作熟练和质量。第四,有利于学生与就业衔接,提早转正,充分发挥专业技能作用。

二、毕业生实习单位选择问题

毕业生实习单位要不要选择专业对口的单位?理论上回答是肯定的。因为只有专业对口,才能做到“工学”一致,学以致用,使学生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训练专业技能、提高专业技能水平的目的。但是,现实中很难完全做到这一点。因为学生就业不是统一分配,而是双向选择(学生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选择学生),学生选择用人单位有自主权。实习单位与就业单位是可以衔接的,所以,学生在选择实习单位时会考虑到就业衔接,只要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学生本人也愿意,专业不对口就不成为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校方硬性要求学生选择用人单位要专业对口就没有必要。如果实习单位由学校统一联系,统一安排,就能做到专业对口。但是这种做法很难做到和做好,因为首先,难于做到学生百分之百满意,其家长也会有意见,会给学校增添不必要的麻烦。其次,毕业生数量少的专业比较好安排,毕业生数量多的专业就不好安排,要联系需求量大的用人单位是不现实的。再次,专业对口的用人单位每年的需求量有限,尤其是专业技能性很强的岗位,用人单位在没有拓展业务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增加岗位人数的,也不可能用“新人”取代原来已有实践经验的“旧人”。因此,在毕业生实习单位选择问题上,完全做到专业对口是不现实的,可以不做硬性要求。

三、毕业生实习指导、检查问题

毕业生实习指导、检查是不可缺少的环节。没有指导、检查,实习就有可能不落实、不完整,不合要求,所以,实习指导、检查是很重要的。毕业生实习指导由指导教师承担,实习检查由指导教师配合学校教务处和院系进行。指导教师应安排有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用人单位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由专业教研室安排,指导的学生人数要控制在15至20人,最多不超过20人。因为20人是符合高校师生比规定的数量。少则可以,多则不允许。这样才能保证指导质量。校外指导教师由用人单位安排有实践经验的员工或主管承担。要制定《实习指导教师职责》,使指导教师明确所承担的职责,认真按要求做好指导工作,完成毕业生实习指导任务。笔者认为,细节上可以有不同,但原则上应该一致,要形成规范的要求。指导教师职责,原则上应包括指导学生正确选择、落实实习单位,制定实习计划,按时到实习单位报到实习;实习期间,了解学生的实习工作情况,指导解决实习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传达学校的有关通知和要求毕业生完成的事项,督促认真完成实习小结、实习总结报告的撰写;实习期满后,收集所指导学生提交的实习小结、实习总结报告及实习单位鉴定表等相关表格材料,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有的院校对实习检查规定了很多细节,采取了多种形式,如要求指导教师写指导笔记、“月报”,一周半月提供统计报表,与学生打了几次电话,如何联络,有何情况,一一记录在案。承担毕业生实习指导的教师都还承担有其他年级学生的教学任务,不可能将所有精力都花在指导毕业生实习上。如果按上述要求,指导教师必然会影响其他教学任务的完成,影响课堂教学质量,得此必失彼。因此,笔者认为,实习检查要讲求实效。要把实习过程检查的职责交由实习教师主动、自觉地去做,要相信教师能做好,职能部门不要动辄“监督”、“监控”。实习过程中,凡情况正常,就不必要汇报;当出现异常情况时,才需要报告请示。

四、毕业生实习提交的材料问题

根据笔者不完全统计,综合各高职院校毕业生实习提交的材料有:①毕业实习自主联系单位申请书;②毕业实习自愿书;③毕业实习计划表;④毕业实习单位联系表;⑤毕业实习鉴定表;⑥毕业实习月小结;⑦毕业实习总结报告;⑧毕业实习日记(或笔记);⑨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素质综合测评表;⑩就业协议书等。这些材料是否都有必要提交,能否精简些?笔者认为,应当精简。毕业生实习提交的材料证明毕业生的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实习任务的完成,体现毕业生的实习工作表现、实习收获和体会等,与此相关的材料都是必要的,与此关系不大的材料就可省略。据此,笔者认为,以下实习材料是有必要提交的。

1.毕业实习计划表。该表在实习实施前由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填写。

2.毕业实习鉴定表。这是实习单位提供的证明毕业生在实习单位所从事的实习岗位、工作表现的重要材料。内容有毕业生所在实习单位名称,安排的实习岗位、指导教师(师傅);实习学生的自我鉴定和单位对学生实习工作、综合素质的鉴定与评价;单位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实习单位对学校专业教学的评价。

3.毕业实习小结、毕业实习总结报告。这是毕业生实习的重要成果,相当于本科院校学生的毕业论文。按理说,提交毕业实习总结报告就可以了,但为了促使实习学生积累资料,更好完成毕业实习总结报告的撰写,所以要求学生每两个月写一篇实习小结,既作为实习过程的证明,也作为撰写毕业实习总结报告的准备,这是有必要的。校内的实习指导教师阅读学生提交的毕业实习小结、毕业实习总结报告,对学生的实习过程会有更全面、详细的了解。

4.毕业实习成绩登记表。该表登录毕业实习总结报告成绩、评语;登录毕业实习鉴定成绩;记载毕业实习综合成绩,领导审核、签章。以上四项材料是不可或缺的毕业生实习依据材料,是需要存档的教学档案材料。至于前面提及的毕业实习自主联系单位申请书、毕业实习自愿书,相关内容可以并入毕业实习计划表,不必要单独填写表格;毕业实习单位联系表,相关内容可以在毕业实习鉴定表中体现,也没有必要单独制表;毕业实习日记(或笔记),可以提倡,因为也是积累撰写实习总结报告材料的一种形式,但不宜作硬性要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素质综合测评表,相关内容可以在毕业实习鉴定表中体现,也没有必要另行填表。

五、毕业实习成绩评定问题

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各高职院校的评定方法有所不同,综合成绩由毕业实习鉴定成绩、实习总结报告成绩等按一定比例组成,这是相同的做法,而各部分所占的比例,则有不同规定。有的偏重实习单位鉴定成绩,有的侧重实习总结报告成绩,有的还有占一定比例的平时表现成绩等。笔者认为,毕业实习综合成绩评定,科学、合理的做法是由毕业实习鉴定成绩和毕业实习总结报告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用百分制评定。毕业实习鉴定成绩由用人的实习单位评定,这是对实习学生的实习表现、各方面能力、素质的重要评价,是实习综合成绩的重要依据和组成部分。该成绩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师傅)评定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毕业实习总结报告成绩由校内指导教师评定。要求指导教师要写出评语,再评定成绩。评语和成绩填写在“毕业生毕业实习成绩登记表”上。该表上也登录毕业实习鉴定成绩,再由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按50%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90分~100分为优秀,80分~89分为良好,60分~79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最后由院系主管审核、签名,学校主管部门盖章。值得商讨的是,毕业实习成绩该不该控制优秀人数?有的规定优秀率不能超过20%,对不对?笔者认为,如果规定毕业实习总结报告成绩的优秀率不能超过20%,这是对的。因为毕业实习总结报告是实习学生写的,受写作水平差异制约,写出优秀的总结报告并非容易,要严格按评分标准要求,评出优秀的实习总结报告。如果规定毕业实习综合成绩的优秀率不能超过20%,那就不对了。因为综合成绩中有50%是毕业生实习鉴定成绩。毕业实习鉴定成绩是由用人单位评定的,是毕业生实习工作表现的成绩。事实说明,大多数毕业生的实习工作表现是优秀的,用人单位给予充分肯定是应该的,实事求是的。如笔者统计了某学院2个专业三届学生的毕业实习单位鉴定成绩,列表如下:

从上表可见,两个专业三届学生的毕业实习鉴定成绩优秀的最低占68.6%,最高占88.46%,这体现用人单位对学生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的肯定,说明该校培养的人才大部分是优秀的,这是该校值得欣慰的事。笔者相信,没有一所院校会把自己培养的学生经过实习检验,主观规定把优秀率控制在20%以内!因为学校都希望培养的人才能为用人单位所欢迎,获用人单位好评。由于毕业实习鉴定成绩优秀率不能控制在20%以内,所以,综合成绩优秀率控制在20%以内就没有道理。如某学生毕业实习鉴定成绩是优秀,毕业实习总结报告成绩为良好,综合成绩有可能是优秀。指导教师不能为了控制综合成绩的优秀率而去人为降低由用人单位评定的毕业实习鉴定成绩,或不按统一标准去降低实习总结报告成绩。

总之,毕业生实习成绩的评定要实事求是,不要主观、随意去设定所谓优秀率,要科学、合理地评定成绩,客观如实地反映毕业生实习工作的表现和所取得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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